01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主要形式:无偿拨款、税收返还、财政贴息、无偿给予非货币性资产。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增值税出口退税不适用政府补助准则;(适用政府补助准则的减免税: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定额扣减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增值税;直接减免应交的增值税税额;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收到的奖励)2、是无偿的,即企业取得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不需要向政府交付商品或服务等对价。 (1)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随着资产的使用而逐步结转入损益;(2)将补助冲减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反映长期资产的实际取得成本。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通常在满足补助所附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02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总额法,在确认政府补助时将政府补助全额确认为收益,而不是作为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费用的扣减;“其他收益”科目核算总额法下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二、净额法,将政府补助作为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所补偿费用的扣减。 通常情况下,对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能选用一种方法,应当一贯运用,不得随意变更。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一、总额法,借记有关资产,贷记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转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相关资产在寿命结束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损益,不再予以递延。二、净额法,将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按扣减后的资产价值对相关资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实务中政府无偿给予企业长期非货币性资产,收到时应当按照公允价值按总额法进行会计处理,对以名义金额(1元)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在收到时应当将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1、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前期差错的政府补助退回,应当按照前期差错更正进行追溯调整。
 1、综合性项目政府补助: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进行分解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
企业可以选择(一经选择,不得随意变更):1、以实际收到的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优惠利率结算借款费用; 2、是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受益企业 
政府补助的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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