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山东变态淫魔落网记:先后奸淫幼女13人,核准死刑

 新用户9573cHHO 2023-07-21 发布于浙江

赵某,1973年2月5日出生,山东省德州市人,初中文化。踏入社会之后,因为文化程度低,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技能,所以很难找到稳定的工作,只能靠打些零工维持生计。

后来,通过关系,找到了德州市中粮面业的领导,在里面谋到了一份临时工的工作。本来这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只要勤勤恳恳的去做好这份工作,能够让领导看到自己的努力,相信很快也能转正,至少保证自己的衣食无忧是没有问题的。

然而,由于从小环境的影响和离开学校之后的社会熏陶,赵某对于这份工作非常的不安分,总想着能够不劳而获。

终于,1990年9月20日,因为盗窃罪,被判处了有期徒刑6年,为自己的正经工作画上了一个并不圆满的句号。

出狱后,并没有想着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依然做着小偷小摸的事情,1999年9月20日,再次因为盗窃罪入狱,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03年1月20日,赵某获得减刑出狱,再次呼吸到了外面的新鲜空气。本来以为,两次监狱之行,会让赵某重新梳理自己的人生,能够彻底地洗心革面,找一份安稳的工作,为此,社区也对其给予了很大的帮助。

然而,两次入狱,让赵某的心理开始变得畸形和变态起来,整日游荡在街头,成为了十分不安定的社会因素。

而因为其年轻的时候,大部分时间都在牢狱里面度过,并没有组建什么家庭,出狱之后更是没人愿意嫁给她。

所以赵某心中对女人产生了深深的仇恨,而这种仇恨经过其变态的心理酝酿之后,竟然变成了对幼女的贪婪和变态的欲望。

从2008年的春天到2011年4月赵某落网,仅仅3年的时间,赵某就通过暴力、言语威胁、持刀威胁、暴力掐脖手段,疯狂奸淫幼女13起13人,既遂7起,未遂6起,震惊了整个德州地区。

整个德州地区人心惶惶,由于当时当地的发展情况,摄像头并不普及,作案地又处于极为偏僻的地方,嫌疑人也非常的熟悉当地的情况。

所以警方集中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耗时3年的时间,终于将赵某这个变态淫魔抓获。

经过比对历史报案记录及赵某对自己所犯罪行的陈述,具体犯罪事实举例3个:

1、2008年春的某一天下午,这也是赵某的第一次作案,提前想好了说辞。骑着自行车到了德州市运河经济开发区的原锅炉厂附近。

通过问路、帮忙搬东西、给予一定报酬等理由,诱骗当时正在读小学的左某(年仅9岁)进入旧锅炉厂。

然后带至荒废的锅炉厂家属院内的草丛里,通过暴力威胁,掐脖,死亡威胁等手段,强行与左某发生了关系,事后扔下左某逃窜;

2、2008年3月左右,赵某再次作案,利用不认识路,问路并请求带路为由,将受害人房某(年仅10岁),骗至德州市德城区七西农资市场西侧的一个果品市场旁边的菜园内。

赵某露出了凶残的本性,掏出随身携带的刀具,威胁房某,要与之发生关系。

房某害怕大叫,由于旁边人来人往,恰巧此时有人从旁边路过,赵某害怕事情败露,于是落荒而逃,犯罪没有成功;

3、2009年8月20日下午15时左右,正值小学的放学时间,赵某在路上物色目标,看到了正放学回家路上的丁某(年仅10岁)独自一个人走在路上

于是心生恶念,采用问路的理由,将丁某骗至德城区七东村村委会南大概一里地的玉米地内凶相毕露,采用言语威胁及生命威胁,要丁某不准出声,准备奸淫丁某。

但此时路边传来了手机铃声,赵某害怕之下,只能无奈放下丁某逃窜,犯罪未遂;

赵某落网后,经法院审理以强奸罪判处死刑!

喜欢就点赞赏,也请您点赞、转发.....

点击下方关注公众号,持续更新!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