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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养老金按退休迟早计算比例,补齐总调整率与计发基数增长率差距

 点出好未来 2023-07-22 发布于湖北

目前影响我国退休人员养老金差距的原因有三个。

第一个原因是正常合理的差距,这个差距如改革前工龄差距和工资、职级差距,改革后缴费年限差距、缴费指数高低和缴费多少产生的差距。

第二个原因是不合理的养老金双轨制计算规定产生的企事退休人员养老金差距。

第三个原因是每年的调整比例,也称调整率与计发基数增长率不同步造成的早退休者与迟退休者的差距。

第一个合理的差距是不需要解决的,而必须保留差距,否则就是绝对平均主义或者是劫富济贫,因为如果改革后缴费少的和缴费多的养老金一样多,改革前工资高、工龄长和工资低、工龄短退休金一样多,反倒是不合理的。

第二个是企事双轨制差距,这是由于企事计算公式和同类人员规定人为产生不同,同类人员指学历相同、职称级别相同、缴费年限相同、缴费指数相同但计算规定不同,所以差距太大。有数据显示,江苏2021年企业离退休人员的人均养老金为2667元左右,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人均养老金约为8233元左右,相差3倍左右。再来看看四川,2021年企业离退休人员的人均养老金为2364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人均养老金为6242元,相差2.6倍。这么大的差距原因是计算养老金规定不合理,且差距是因人而异的。这种差距是不能用每年的养老金统一调整解决的,必须统一规定重算。

第三个产生差距的原因,很多人可能只知表象不知原因,就是退休迟早人员的养老金差距。也就是说退休越早差距越大,原因的产生是养老金调整比例与计发基数增长比例不匹配。每年的社平在增长即计发基数在增长因为养老金是用社平与计发基数计算的,必定迟一年退休的养老金计算的金额比上一年养老金计算值要多,同时早退一年的人员养老金要多调整一次,用调整幅度(调整率)来弥补计发基数的增长幅度。可是往往调整幅度比计发基数增长幅度小,日积月累退休越早差距越大,例如2006年~2022年相差73%,2011年~2022年相差41%,2021年~2022年相差2%,每一年退休年份不同与2022年早退年限不同,越早退休差距越大,经实际计算捡验补充了这个调整差距,同类人员养老金就相一致了。由于越早退休累计调整比率与计发基数增长差距越大,那么养老金越少,那么2006年比2022年退休的以企退40年工龄,缴费指数1.5缴费,湖南三线城市为例养老金少2726元。

计发基数过去是本市退休上年社会平均工资,加上现在是全省统一确权的省社平为计发基数,计发基数猛增,但调整率反倒减少。由于养老金的计算是用计发基数计算的,而且计发基数每年都在上涨,且增涨比例不同。所以必须每年相对应的进行养老金调整,而且调整比例与计发基数上涨比例要一致,才能保证早退与迟退养老金一样,否则调涨比例小,计发基数增长比例大,会造成同类人员因退休迟早养老金差距很大。

以2006年退休16连调后与2022年退休的同类人员比较,迟退的比早退的养老金多73%。同时也就是16年连续调整总增长率比16年的计发基数增长率少73%,企业养老金改革到如今最长已有30多年了,2005年前是停止了养老金调整的,2006年突然加大调整为23.7%,而且从此每年对2005年前退休的有专项倾斜即每天增加5元钱。

如果对2006年退休的同类人补齐这73%的调整率,那么2006年退休的企业人员与2022年退休的企业同类人员养老金就一样多了。但退休年限相隔时间不同,需要补齐的比例是不同的。机关事业也一样,只是改革只8年,相差时间短22年,差距小很多而已,但必须按每人不同的退休时间计算才合理。

比如先计算出不同年限的退休人员每年调整的总增长率比如以2022年为补调时间:

涨养老金按退休迟早计算比例,补齐总调整率与计发基数增长率差距

①比如2006年退休的16年总计调整总增长比:

=1.091*1.1*1.1*1.1*1.1*1.1*1.1*1.1*1.1*1.065*1.055*1.05*1.05*1.05*1.045*1.04=3.6,

以湖南某地市为例计发基数2006年为1142,2022年为7132元,16年计发基数增长比是:7132/1143=6.2397

6.2397/3.6=1.73即3.6*1.73=6.2397也就是少调整73%,要补调73%2006年退休的才与2022年退休的计发基数增长率一致,那么养老金才一致才合理。

我上次专门发了一篇《举例计算证明养老金涨幅与计发基数增幅相同才能解决迟退早退差距》的文章,以社保局核算单中数据计算了2006年退体与2022年企业退休,同一人的养老金经16调整后再补调差率73%养老金就一样多了。也就是说对于2006年退休的所有人员都要补调73%才能与2022年不调人员一致,即2006年退休的要比2022年退休的多调73%才合理。比如2006年退休的现有养老金3584元,补调73%,即3584*1.73=6200元。

②比如2011年退休11年连调总计比率=1.1*1.1*1.1*1.1*1.065*1.055*1.05*1.05*1.05*1.045*1.04=2.0696

而2011年计发基数为2440元,2022年计发基数为7132元,计发基数增长率7132/2440=2.923

调整率比计发基数增长率差距2.923/2.0696=1.41,即调整比例少41%,所以要补调41%,例如2011年退休的人养老金现有4397元,补调41%后有4397*1.41=6200元,养老金才与2022年退休同类人员一致了。

③对于2021年退休的同样以2021年计发基数6728元2022年7132元计算比率为7132/6728=1.06,应该调整6%,而2022年只调整了4%,少调整2%,所以2021年退休的要比2022年退休的人需补调2%,比如2021年退休的人员现有养老金6076元,那么补调2%后养老金为6076*1.02=6200元。

④对于2005年退休及以前退休人员因为停止了调整所以2006年补调了23.7%,而且17年连调中每年对于他们倾斜5元。所以都应以调整总率和2006年一样为73%。

例如1998年退休社平即计发基数是456元,2006年是1143元见下表:

涨养老金按退休迟早计算比例,补齐总调整率与计发基数增长率差距

那么计发基数增长率也应以2006年差率0.73补调,因为2006年补调了23.7加上17年每年倾斜5计倾斜了85元,所以以2006年补调同样差率73%。

以此对各年退休人员以同等办法计算需要补调的比例这样才合理,而不是2023年统一调3.8%,这样只会对早退人员越来越不合理。

这是以2022年养老金计算分养老金调整率与计发基数增长率差距不同,进行补调的举例。所以每年的养老金调整比例不要人人一样,要根据退休年份不同,计算出不同的调整率与计发基数增长率差距补调。这才是合理的养老金调整比例。这样才能使企业中不同年限退休的人员养老金一致。由于企业比机关事业早改革22年,企业最多有31年是用计发基数(社平)计算的养老金,而机关事业最多只有8年用计发基数计算的养老金,计发基数增长率与调整比例率有差距年限31年:8年,机关事业差距微不足道,这里暂忽略不计。所以分两步走先解决企业迟退早退差距问题,因机关事业本来养老金高且改革迟,迟退与早退计发基数增长率与养老金调整率差距小,所以先在养老金调整中按每年退休的不同差率让企退人员的调整率与计发基数增长率出现的调整率差距补调企退人员养老金。对于机关事业差距问题待企事双轨制差距解决了再行解决。因为企退人员调补了养老金调整差距他们的养老金也比机关事业单位少很多。至于要使不合理的企事双轨差距问题和退休迟早差距问题需一并解决的,那只有以2022年计发基数为例,统一企事养老金计算规定,以近年的计发基数统一计发基数,重新计算养老金才能彻底解决两种不合理的差距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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