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萧之敏(1112~1177年),享年66岁。 曹彦约的第一任岳父。 尽管曹彦约的元配萧恭人早逝, 但曹彦约和萧氏家族关系甚殷, 他为5位萧氏亲友撰写了墓志铭, 几近其所撰外姓亲友墓志铭的一半。 萧之敏去世时,曹彦约尚未进士登第,咖位不够。 所以,是由周必大撰写的墓志铭。 周必大(1126~1204年),享年79岁。 官至左丞相,封益国公,卒谥文忠。 二 萧之敏,名琛,字敏中,号直谅翁,今江西都昌人。 绍兴十二年(1142年)年进士,和秦桧子秦熺同榜。 任秭归、建阳知县,监察御史,迁国子祭酒,提点浙西刑狱,除湖南转运副使。 著有《直谅集》三卷,曹彦约作序。 萧之敏和曹兴宗(曹彦约父亲)关系很好。 曹兴宗去世时,萧之敏登门吊唁。 年方6岁的曹彦约于是第一次见到未来的岳父。 萧之敏生有三子,长子早卒,次子萧顗(景仁),幼子萧硕(景苏)。 四个女儿,除老三有疾未嫁, 其余分别嫁给了李景范、张元观、曹彦约,皆为进士。 萧景苏、曹彦约为同榜进士(1181年),后来还成了亲家。 此为后话。 三 周必大,字子充,自号平园老叟,今江西吉安人。 绍兴二十一年(1151)进士,比曹兴宗早一届。 周必大与陆游、范成大、杨万里等都有很深的交谊。 范成大、杨万里是曹兴宗的同榜进士。 陆游是那一届的落榜生。 那一榜状元张孝祥,还有书生退敌的虞允文。 虞允文曾被御史萧之敏弹劾过。 周必大比萧之敏小14岁,二人曾在建康府同事。 后来又同朝为官,感情深厚。 其所撰《秘阁修撰湖南转运使萧公之敏墓志铭》,约3200字。 载《益国周文忠公全集》卷三三。 谨录于此,以便查询。 四 秘阁修撰湖南转运使萧公之敏墓志铭 01 公讳之敏,字敏中,系出梁萧氏,五世祖自豫章徒居江州之湖口。 曾祖升,妣韩氏。 祖仲山,妣徐氏。 考固,业儒而不求仕,惟孜孜教子,后赠朝奉郎,母安人彭氏。 彭氏,朱门四友彭蠡的姑婆。 少好学,有济时之志。 李成剽九江,系累齐民如贯鱼,公亦被掠,以书生独免絷。 会夜,贼醉寐,公密拔其刀,断民缚纵遣,然后遁去,时犹未冠,人皆奇之。 02 登绍兴十二年(1142年)进士第,补左迪功郎,蕲州广济县尉,未赴。 辟襄阳府司法参军。府捕强盗陈大汉等十三人不获,乡民群行,适符其数,巡尉执送官,不堪笞掠,皆诬服。 公约法疑之,白帅,移狱,已而楚州获真盗,阖府嗟异。 户部尚书张澄,吏事精明,礼部侍郎陈桷,号醇正,相继来守。 属吏奉承不暇,惟公遇事争辨不屈。 桷常曰:司法(萧之敏)突兀长身,他日真御使也。 自是有萧御使之名。 03 二十年(1150年),用荐者升从事郎,知归州秭归县。 县产椒漆蜜蜡,部使者科买无艺,公一切拒之。 境有泷湫洞,岁旱,羣祷雨不应。公祷輙应,民号知县雨。 境文林郎,调建康府观察推官。 舒州恶少张天锡,父子五人,夜投宿僧寺,僧不敢纳。 天锡逾垣杀僧,屡鞠不承,迁延数年,株连者多死。 诏江东选官鞠治,公至,天锡即伏辜。 武臣梁俊彦,献议增沙田芦场税。 诏同金部员外郎莫蒙按视,势熖张甚,至叱责转运使。 公不为动,税以不增。 金陵大府,贵游子弟多在焉,又常守以大僚,郡事纲举而已。 幕职曹掾官,日夜纵歌呼,往往逾越法度,诸司略不谴何,公独介然,居中时箴切之。 受纳秋苗,例别给餐钱,公谢不受,守固谓公,无妨他人。公尽以修官廨。 户部尚书韩仲通,以法律进其居守也,御僚吏严甚,无敢可否事。 民有刀伤盗桑者,盗投環死,吏当其主故杀,已具,公抗执不书。 仲通初大怒,已乃荐公改秩,时公在选调逾二十年,未尝求之于人。 将代,举将犹阙,府僚数十人,列诵其贤于留守枢密王公纶。 王公为成之,改左宣教郎,知兴国军大冶县。 04 三十一年(1161年),完颜亮渝盟,上司藉民为兵,日役数千人,冒雪植暗椿鹿角寨为防江计。 公度不足恃,徒困民力,亟请散遣,上司不能夺。 明年,兵解,以疾去官。 隆兴改元(1163年),复知建宁府建阳县。 邑大难治,自政和以来,阅五十馀令,终更者才七人。 公至,务以礼义化其俗,民翕然顺从,至绘像刻文,纪公善政。 乾道元年(1165年),转奉议郎。未几,赐五品服。 三年(1167年),选为干办行在诸军审计司。未上,有诏举御史大臣,以公名闻。 五年(1169年)四月,召对便殿,论正风俗。 上曰:正风俗当何先? 公曰:
上曰:诚如卿言。 明日除监察御史。 六年(1170年),转承议郎。 05 七年(1171年)六月,轮对言:
上曰:所谓一日道,而孟子亦云,不嗜杀人者,能一之。 又乞减冗费省冗兵,上皆嘉纳。 八年(1172年)正月,秀州(嘉兴)华亭捍海堰成,命公按视。 公还,奏:县之四乡,咸水坏田,乞蠲赋税三年,上从之。 三月,台谏官皆坐论,执政奉祠去。 上以公分察岁久,见谓直谅,擢拜殿中侍御史。 公感激思报,为上言:
又言:
因缴进富文忠公熙宁初奏议。 上曰:富弼所论,诚实有爱君忧国之心。 公知上听纳,即跪言:
并奏擅权不公等事。 上曰:卿所论甚当,可谓称职。 于是宰相上章请去,缙绅喜曰:凤鸣朝阳矣。 会宰相复留,乃除公直秘阁,提点江东刑狱。 制词有“刚方不挠质直,而明造膝之辞。有犯无隐,正人去国,岂朕所欲”之语。 盖在职才四旬,所论如此,直声遂闻于天下。 既至江左,郡守多要官,公举刺各一人,上皆罢行之,所部肃然。 06 淳熙元年(1174年),转朝奉郎,召为太府少卿。 公奏:臣奉使无补,何以复召? 上曰:思卿直谅耳。 公奏:提刑置文武非是,互用一员足矣。 又论经总制钱,及额则赏,是诱其求增羡也,请罢之。 又奏诸路水旱频仍,今岁仅得中熟。 而七月钱塘风朝,坏堤岸,居民死者数千人。 灾异在远,尚不可忽,况都门之外乎? 又九月壬子,距立冬才数日,雷昼夜发声,亦非休徵,惟益修德政,转祸为福。 上曰:卿直谅之气,殊不衰。 未浃日,兼权礼部侍郎,进司农卿。 明年(1175年)三月,迁国子祭酒。 太学之士,以得明师,交相贺。先自职事阙,请托纷然。 公籍校,定优劣升补先后,为之格,遇阙则察行艺,次弟而授,奔竞顿绝。 旧制,职事官例牒宗族补试,是岁,公自长官临涖,令二子毋得入。 其后,学官子弟中国子生者,皆驳放,始服公之先见。 07 顷之,谏官论职名不当轻授,公适引疾求去。 八月,以本官提点浙西刑狱。 陛辞奏曰:
又乞禁止外路献羡馀,又录苏文忠公治道篇以进曰: 陛下既尝置轼文座隅,更愿熟复此篇以发圣学。 上皆称美,相与论:无逸苏文数百言。 三年(1176年),改除湖南转运副使。 道州江华县税重民瘠,大军钱三千缗,上供米八百馀斛,力不能办,公奏免之。 四年(1177年),上以公旧,常带职超进秘阁修撰。 官吏畏公之正,争检身恤下。湖南之民,阴受其赐不可计。 公方厉志澄清,欲遍行郡邑,而病日侵。 上书丐祠,得主管建宁府武夷山冲佑观。 敕牒未至,八月丙戌,卒于官舍,享年六十六。 讣闻,致仕恩外,特用前郊恩,又官其一子,盖异数也。 士大夫识与不识,皆太息。乡人至出涕相吊。 08 六年(1179年)正月壬午,葬于彭泽乡加塸里小桂山之原。 娶同郡项氏天裕之女,封安人,生三子。 长曰颍,前卒。顗、硕皆能世其家。顗复以官逊其兄之子。 四女,长适迪功郎筠州司户参军李景范,次适进士张元观,次以疾居家,次适乡贡进士曹彦约。 孙男四人:必诚、必简、必闻、必蕃。 孙女三人。 曾孙男一人。 09 公刚塞强毅,是其天性。处心积虑,公而不私。 平居闻时政之善,若贤才进用,辄欢忭赞美,不啻如己有得。 至遇奸邪欺诞之人,直欲折其头角,身之去就祸福,弗计也。 所至以廉介称,一毫不取诸人,其自奉有布衣所难能者。 当官毅然,初若寡合,及与人交,表里殚尽,终始如一。 遇觞咏从容时,温乎可亲也。素无嗜好,惟聚书数千卷,读之不倦。 每见历代及本朝名卿奏议,剴切(符合事实)平正者,辄三复慨叹,耻躬不逮。 尤慕司马文正公(司马光)之诚实,苏文忠公(苏轼)之议论,二书手不停披,暗诵数百,尤乐为晚进道之,其后正色立朝,不谄不渎,渊源盖有所自。 10 绍兴末,都民望为右正言。公移书云:
民望欲荐公,会卒;侍御史周撡,又欲扳公入台,复以他迁不果。 晚自受上知,自谓可行所学,不忍用细故塞责,弹击自宰相始。 上深察其忠,顾势不两立,姑听外补。 未几,竟易相召,公岁中数迁,而公病,不能留,旋斋志以没,岂非命与? 11 初,公仕,不逮亲,故于同产,尤极友爱,常分俸给二弟,力教孝弟之美。 后亦登进士第,今为奉议郎,知蕲水县。 萧之敏弟弟萧之美,1157年进士。 公雅留意于易,博问精思,所得深远。暇日喜赋诗。 未第时,都昌宰郭彦,参慰李鼐,颇工词章,与公相琢磨,诗名遂著。 公没,二子既裒(póu聚集)遗文为三十卷,复以蕲水君(萧之美)所状遗事,不远千里,谒铭于予。 予昔分教金陵,实与公同僚。方他人游戏相追逐,公必过予,清谈终日。 今盖二十年,中虽同朝者再,而无前日之欵矣。 闻公云亡殄瘁,是悲岂特念旧而己哉。 铭曰: 维昔阳城,安贫笃学; 振迹言路,凤鸣諤谔。 乃官成均,士化端悫, 乃刺道州,声隐衡岳。 天生斯人,艰矣难数; 侃侃萧公,文敏而朴。 或塞或通,守道弥确; 徼兮真清,蛻于众浊。 以配前修,谁谓其邈? 铭藏诸幽,亦詔后觉。 阅读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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