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量清单、招标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上述造价文件必须由造价工程师或中级造价员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2、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3、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 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清单计价规则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注意:不包含工程内容,所以当项目特征与工程内容不符时,以项目特征为准。 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清单名称、计量单位、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注意:定额工程量及计量单位计算依据相关定额及规范要求计算。 |
|
来自: 双木大爷 > 《施工.监理.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