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内容:能用法律手段把你的婚姻“吓”好吗?】 这几天,遇到这样几件事: 一件事是庭里新来了一位聘任制书记员,她原来在立案庭工作,这次下庭是她主动要求的。原因呢?是她已经通过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希望能够到业务庭亲身接触审判实践,正好业务庭人员也很紧张,于是院里批准了她的要求。不禁想起我当年主动申请从办公室调到业务庭,庭里的同事调侃说,没想到还有主动往火坑里跳的。 另一件事是一位朋友遇到了纠纷,向我咨询法律问题,解答后又问我有没有好的律师可以推荐,并特别强调说他的案子并不在我所在的法院,我回答说我对律师不是很了解,就不推荐了。后来他告诉我,他在他的亲戚的推荐下,委托一位律师做他的代理人,我一听名字,咦,这位律师我知道的,他原来是我们院的聘任制书记员,我和他没太多的接触,只知道他前几年辞职去了律所,没想到几年之后又听到了他的名字。 还有一件事,我之前的一位聘任制书记员,去年通过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今年在一家律所担任实习律师。她并不是法律专业出身,当书记员的时候也完全没有表现出从事法律职业的意向,没想到离开法院几年后,还是加入了法律圈。 有的人针对一些法官辞职从事律师行业的现象,评价说,中国的法官是律师的后备军。经过上面提到的三件事,我感叹说,法官是不是律师的后备军不太好说,聘任制书记员可真是律师的后备军。 为什么这么多的聘任制书记员最后都选择了律师这一职业? 一是聘任制书记员待遇相对较低,留不住人。 目前聘任制书记员都是劳务派遣,没有正式编制,待遇和在编干警差距很大,又基本没有转为正式干警的可靠渠道,因此除了一少部分能够长期从事这份职业,大部分人几年后基本都离开了法院,另谋出路,这其中就有很大一部分转到了律师行业。 二是很多人选择聘任制书记员这一工作,本身就是成为律师的跳板。
三是聘任制书记员这份工作,对于转行成为律师确实有帮助。 聘任制书记员这份工作,待遇不高,但是确实方便转行成为律师,一是这本身就是法律工作,耳濡目染日积月累确实有助于更好的理解法学理论,积累法律工作经验,我见过很多聘任制书记员就是在工作期间通过的法考;二是他们日常和法官朝夕相处,对于了解法院日常运作、法官审理思路等方面都很有帮助,三是至少目前为止,聘任制书记员转行成为律师,并不像法院检察院在编干警那样有两年的职业限制,束缚较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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