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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主动离职”的劳动者的故事

 任哲律师 2023-07-28 发布于陕西

一个工龄十年的老员工来找我,说他因为犯了一点点小错,就被老板叫到办公室劈头盖脸骂了一顿,并让他辞职。

当天下午,公司的人力资源总监就找他办理离职手续,并让他在一份《离职申请书》上签字,他当时也没有多想,就签了。

完了之后呢,他来找我,说想要告公司,违法辞退。我听完之后也非常遗憾,一个月薪6千,工作十年的老员工,经济赔偿金算下来12万呢,就是因为他在《离职申请书》上签了个字,12万经济赔偿金瞬间化为泡影。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根据我掌握的证据,他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是公司辞退他,说老板让他辞职吧,他没有录音,说hr找他离职吧,他也没有证据。但是公司方却能够证明是他主动离职,他亲笔签名的《离职申请书》就是铁证。

所以,这个案子十分被动,根本没法告,一分钱也要不到。

我们可以回过头来试想一下啊,如果他出了老板办公室之后的第一件事情是找律师,那么我一定不会让他在离职申请书上签字。最起码,我也会告诉他,签署《离职申请书》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所以,如果条件允许,一定要让律师提前介入案情,律师介入的越早,对当事人越有利。甚至,有时候直接关系到案件的成败。

另外,热播剧《不完美受害人》也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证,成功之所以能够在看守所待了不到七天就取保候审,被警方撤案释放,就是因为他在事发后的第一时间通知了林律师,这才让林律师利用提前介入的时间优势,快速搜集对成功有利的证据,并快准狠地向警方提交。

我们也可以再次试想一下,如果林阚律师不向警方提交赵寻在发生关系之前让楼下保安送红酒的通话录音和证人证言,那么赵寻自称整个过程意识不清的谎言如何拆穿?如果不向警方提供赵寻否认强迫的视频,那么如果证明赵寻出于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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