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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事”的五类分类依据,开启“智慧层面下”的“以事为主”

 心明斋 2023-08-01 发布于山东

注:本篇文章是以“智慧层面下的以事为主”为主题的多篇论文的第一篇。而该主题是“以事为主”专题的最后一个主题。旨在从智慧层面,帮助大家通过理解和实践“以事为主”,来促进我们的自我提升和快乐生活。

一、理解“智慧层面下”的内涵

所谓“智慧层面下”是指本部分的分享是建立在这样的一种条件下:

“我”已经理解了“由变化而利弊,由利弊而好恶,由好恶而心理反应及情绪波动”的习惯是一个不良习惯,开始通过人格素质的修炼来改变这一习惯,逐渐将关注点由“我的利弊、好恶”转移到“事”上来。

与此同时,当外部环境发生变化时,虽然也难免会产生情绪的波动,但是却能较快地从心理波动中走出来,逐渐远离由于“经验、好恶、聪明劲”所导致的“秒决策”,开始运用“心智”从系统的角度分析、判断与评价环境和“事”的变化,确定变化的原因,力求通过“法智”提出应对变化的方法。

到这时,“先思后做”逐渐提升到“我”的主观意识层面,逐渐成为“我”遇事时的习惯。

如果你也认同并开始实践了上述内容,恭喜!你的修炼已经从“改变”阶段,正式进入到“融合”阶段,真正的、持续的自我提升、快乐生活已经开始了。

不难理解,到这时,三重围墙的影响在逐渐变小,人格素质在逐渐提升,那么,最为关键的事情就变成了如何运用“智慧”以实现“以事为主”了。

理解“事”的五类分类依据,开启“智慧层面下”的“以事为主”

二、五种经常涉及的分类依据

运用智慧实现“以事为主”首先就应该对“事”本身进行分析。所以,逍遥先为大家分享一下与精英之自我修炼有关的几种“事”的分类依据。

1、事的进行程度

主要可分为三类事。(1)已经完成的事;(2)正在进行的事;(3)计划之中的事。

这种分类的主要目的是帮助“我”界定系统分析的边界。虽然同为事,有相同或相似之处,但是对于习惯于“看中结果”的朋友而言,三者的不同之处也是较为明显的。

另外,不难发现,这种分类是符合全面性和不交叉性原则的。

最后,还有一点需要提醒各位朋友。三类事既可以是没有关联性的、独立的三类事,也可以是具有动态转化关系的三类事。例如,可以先计划,再进行,最后完成;也可以先进行,再完成,以后再计划等等。不过逍遥希望刚刚开始自我修炼,尝试专注于“事”的朋友从“独立的事”入手开展系统分析,以防因遇到复杂的事而影响“心智”运用的效果。

理解“事”的五类分类依据,开启“智慧层面下”的“以事为主”

2、“事”的可控程度

这种分类前面已经分享过了。其结果可能是可控和不可控;又或者是完全可控、基本可控和不可控;也可分得再细些。

这是从系统判断与评价角度对事进行分类的方法。判断和评价依据主要有三点:“我对事”的熟悉程度、对事所需资源的了解程度以及“我”现有的资源情况。

理解“事”的五类分类依据,开启“智慧层面下”的“以事为主”

3、“我”在事中的反应能力

这个反应能力主要体现在“我”在“事”中的主动权的多少上。

这种分类的目的主要还是为了大家能更好地切入到自我修炼当中,毕竟逍遥一直提倡的是按“以人为主导”的系统来分析事,而且包括逍遥在内,我们难免会陷入“以我为主”。而对很多人而言,“以我为主”的程度又和“我”的主动权息息相关。

这种分类依据下,事大致可被分为三类:

(1)主动关系的事。例如,我主动计划做的、正在做的和已经完成的事;

(2)被动关系的事。例如,我被分配任务、被提出要求;

(3)准被动或被卷入关系的事。既非主动、又非被动。例如,一个朋友打来电话约我晚上吃饭。

理解“事”的五类分类依据,开启“智慧层面下”的“以事为主”

4、“我”是否在“我”所分析的“事”中?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清晰地界定“我”是否处于“事”中的价值不言而喻。

5、“事”对“我”而言的复杂程度?

所谓的简单或复杂往往是因人而异的,因此需要“对我而言”的表述。而“以我为主”和“以事为主”时,简单、复杂的评判标准及评判后的决策往往是不同的。

理解“事”的五类分类依据,开启“智慧层面下”的“以事为主”

三、多维度地思考“事”

这几种分类依据所体现的其实是对“事”进行“系统分析”的几种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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