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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官方回复!没有这类证书,可能会被认定投标无效!

 渐华 2023-08-05 发布于山东

01 没有强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情况

能否告诉我在节能产品强制采购的政府采购政策中,有哪条规定在采购强制节能产品时,如果所投产品不是目录清单里的产品时就会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根挥财政部等部门发布的《关干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 9号) 以及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 (201919号),采购人应依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清单中标记星号的为强制采购产品,强制采购的投标产品必须有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

02 招标文件要求签署但投标文件未签署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 (二)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如投标文件仅加盖公章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签署,是否属于投标无效?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63条规定,如招标文件要求签署而投标文件未签署,投标无效。

03 投标联合体中有企业为境外企业的情况

如果一个联合体中有一方为境内企业且为牵头单位,另一方则为境外企业,是否属于进口服务范畴? 如果是,且未经财政主管部门审批参与投标,是否应作投标无效处理?

政府采购供应商应该为国内市场主体。我国目前尚未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政府采购市场尚未对外开放因此,因此境外企业不能作为政府采购供应商,也不能参与联合体投标。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约为境外企业,则不具备投标资格,应作投标无效处理

04 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的情况

政府采购采购方式,如采购方式涉及谈判或磋商,则有最后报价环节。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最后报价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需要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但如果谈判或磋商现场,供应商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该如何操作? 是否可以视为该供应商现场退出谈判或磋商? 另外,如果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是否可以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中第二十三条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

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的规定,最后报价为响应文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您反映的情形中,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应当取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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