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县民董惟仁、贾怀远两家,各畜有牛母,同月各生一牛子,尝昼则共牧,晚则同归。两月后,惟仁之牛母跌死,其牛子与怀远之牛母共牧,时亦混食其乳,夜共同宿其栏。惟仁心以为便,省得人工看顾。再经四个月,牛子已长,将取买与人。怀远曰:“此是我家牛子,汝何得盗卖?”惟仁曰:“我牛子寄与你牧;安得白占去?”怀远曰:“汝无牛母,安有牛子?你欲冒认,反改说我白占。”(情义全无)惟仁不甘,赴县告曰: “状告为领占事:刁恶贾怀远,贪婪昧心。仁畜牛母孳生牛犊,牛母跌死,犊孤无伴,寄宿远栏,朝夕共牧。昨取犊卖,远起占心,赖称伊物。千金寄人,理难费用。一牛寄栏,公然白占。有此强豪,赖占不甘。乞断物还主,庶杜刁顽。上告。”贾怀远诉曰: “状诉为强买刁诬事:家畜耕牛,孳生二子。刁棍董惟仁丢价强买,争价角口,砌情告台,冒称伊牛寄栏畜养。彼我非亲,何同畜牧?二犊同乳,熟为伊物?乞讯捏诬,剪减刁风。上诉。” 县主以所争微细,亦当审问明白。于是严提原被(告)并一母牛、二牛子俱到。惟仁称一牛子是他牛母生的。怀远称二牛子都同此牛母生的。两相争辩,不肯屈服。袁大尹曰:“你二人争辩又无干证,吾将此二牛子起作证,看是谁的。”将一系于堂前左边松树,将一系于右边松树。各用棍其后脚,牵牛母于甬道中。牛母见牛子动,号痛趋奔于左边小牛之傍,嘴近同号,若有怜念之意。而右边的全不顾。(有科学道理吗?)及袁尹命复牵牛母于中,解放二小牛之。一放后,左边小牛奔依牛母之旁,眷恋傍附。右边小牛遂逃于门外去,全不恋着牛母也。(生的亲养不亲)袁大尹曰:“此牛子分明是董惟仁的,贾怀远之牛母只是一子。凡畜物皆有天性。你看之时,牛母惟怜惜己子,而右边的不顾。及解之时,亲牛子便依附亲母,而非牛母所生者,脱难之后,超然逃去,岂复顾同栏之伴哉!”乃将怀远责十板,以牛断与惟仁去。人皆服袁公之明察。袁尹判曰: “审得董惟仁、贾怀远皆畜牧家也。惟仁之牛母死,而牛子寄牧于怀远之栏,亦同侪借便之情则然。怀远以二犊共一牛之乳,同栏经四月之久,遂因而占之,以致讼争。及将两犊加,而牛母惟怜所亲之子。既解挟之后,而牛子惟恋所生之母。则怀远安得并据两犊,同出一牛之养哉!如当日不欺心赖占,惟仁当贴四月代牧之工。今且冒掩人物,妄指人刁,则罪已浮于劳矣。故勿计功,以酬其劳;亦勿科赃,以罚其罪。诈穷而薄惩以衍扬,小事姑免供乎纸赎。” 按:袁尹察物之明,治人之恕,不言而可知矣。抑因是而有感焉。夫以畜物之天性,母子且知相爱。乃世有为父母而淹女,及懦夫受制于妒妻,不敢举妄所生之子者,则自戕其天性,是牛母之不若矣。为子而厚于妻,子薄于父母,视天亲如路人者,则自绝其本根,是牛子之不若矣。乃后母而岐视前子,养子而阳顺嗣父,阴厚生父者,又无怪其然。何者?天亲不可以人为,而外属终非性生也。一本之义大矣哉! 附:争牛案 知县是封建时代最基层的行政长官,虽官职不高却牧一方百姓。而作为一县之父母官,光是读书多远远不够,必须要有处理各种民事纠纷以及刑事案件的能力。明万历年间,福建泉州府南安县就有一个书读得好,而且还能学以致用的好知县。 南安地处沿海,有着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那里水质优良,所出产的黄牛颇有名气。当地许多农户都会养殖黄牛以赚取客观的利润。因为是家养的牲畜,所以难免就归属问题发生争执。万历三十五年七月二十一日,南安知县袁崇友接到县民董惟仁的诉状,状告邻居贾怀远公然强占自家的小牛,请求县太爷秉公处置。 过了不久,贾怀远的状纸也递上来了,说刁民董惟仁诬告自己霸占他的小牛,称这只小牛是自己所养,要求县太爷严惩董惟仁,还自己一个清白。 这样的案子在当时不算大,不过办起来确也不易。袁知县开堂后首先询问原告董惟仁,他说自家的小牛已有六个月大,因为母牛前不久跌死,难以养活,便想把小牛卖了,不料小牛因为失去母亲,就误进了贾怀远家的牛栏,贾怀远因此说小牛就是他家的了。 听完原告的陈述,袁知县便询问被告。被告贾怀远却反驳说他家母牛六个月前产下两只小牛,而且还是他亲手接生,董惟仁家没有母牛,又哪来小牛呢?分明是想图赖,恶人先告状。 一个争牛案件看似虽小,背后却有一股力量不可小视。当时,福建、广东一带盛行械斗,械斗的双方往往都是以家族为单位,他们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经常闹出人命。袁知县久在南安为官,深知董、贾两族势大,如果不妥善解决,弄不好会出人命。然而,原告和被告双方都明确表示不愿意私了,希望在公堂上争个高下。 既然要付诸法律,那么袁知县就按章办事,他让衙役将贾家母牛和两条小牛牵到县衙验看。其实,这个时候的袁知县已经有了主意,不过他还是好意地询问对方说:“一牛两主,必然有一主说谎。说谎者若此时交代,本官既往不咎。如不从实讲来,待本官验出真伪,当严惩不贷。” 谁知这两人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袁知县见二人坚不改口,便让衙役将两只小牛绑在县衙外的柱子上,然后命令衙役手持刑杖,狠狠地打那两条小牛。前来围观的百姓不明白县太爷为何要打小牛,此时也是一片哗然,议论纷纷。 其后,袁知县又让人牵来母牛,只见母牛一进来便奔向左边的小牛,用嘴去舔,小牛则依偎在母牛的腹下,其怜爱恋念之情,让众人为之动情。母牛只顾舐犊情深,哪里管右边的小牛。袁知县得意地说:“你们看如何?母牛只生一子,所以它顾看自己的亲子,现在你们可明白了?” 众人一看,都称袁知县神明,贾怀远低下了头,袁知县让他如实交待。原来,董惟仁和贾怀远两家,都养有母牛,两只母牛在同月生下一只小牛。两家是近邻,常常白天一起放牧,不料,小牛两个月大的时候,董惟仁家的母牛在山上跌死。再去放牧的时候,董惟仁家的小牛就跑到贾怀远家的母牛那里去吃奶,母牛也不驱赶。董惟仁为了图方便,听任小牛与贾怀远家的母牛一起,而贾怀远看到董惟仁不管小牛,就想占为己有。 就这样过了四个月,小牛已经半岁可以卖个好价钱,董惟仁便来索要小牛,而贾怀远不乐意了,所以争吵起来,最终告到了县衙。 虽然至此案情已经大白,但其间却涉及的法律问题不少。袁知县认为:如果贾怀远没有图赖这只小牛,董惟仁就得付给他4个月的草料工钱,现在因为冒占了别人的物品,还诬告别人是刁民。按《大明律》规定就要笞二十,还得归还别人的财产。 不过,董惟仁状告贾怀远却不说明自家小牛白吃人家四个月的草料,也属有罪,按律要笞一十。袁知县事前已声明,主动承认既往不咎,要是抵赖则严惩不贷。所以,原告被告所受之刑加重一倍,小牛物归原主,董惟仁赔偿贾怀远4个月的草料人工钱。 。 此案因一件争牛小事而引起,情节也不复杂,但是在当时却引起了巨大的轰动。袁知县也应此案被提拔为知府,而且还被明、清两代很多笔记小说屡屡提起,在地方志中还给予了高度肯定,一致认为此案具有醒世、警世、喻世的效用。 几点启示:两家本友好,一贪情义亡;生得亲,养不亲;牛尚如此,人何以为?为官非但博学,还需怀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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