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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有溯及力吗

 刘廷华律师 2023-08-07 发布于四川

       解除效力,是指合同之债解除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合同解除的直接法律后果,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合同不再履行。并且,既然合同解除后合同效力归于消灭,则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再申请确认该合同效力的,缺乏诉的利益,法院会依法驳回起诉(参见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申5311号民事裁定书)。

       解除之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当如何处理,涉及解除的溯及力问题。如果合同解除具有溯及力,则对解除之前已经履行的部分,就要发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如果合同解除不具有溯及力,则解除之前所为的履行仍然有效存在,当事人无须恢复原状。

       从民法典规定看,合同解除是否具有溯及力,依赖于合同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能够恢复原状,当事人又予以请求的,则可以恢复原状。如果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是不可能恢复原状的,即使当事人请求,也不可能恢复原状。例如,租赁、借贷、委托、中介、运输等合同,都是不能恢复原状的(杨立新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释义与案例评注(合同编)(上)》,中国法制出版社2020年版,第333页。)

       对于持续性履行合同的解除而言,其终止履行的范围原则上限于合同解除后,对于合同解除前的行为不具有溯及力(参见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知民终2420号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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