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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微信卖药,有人被罚511万,有人被判10年!

 板桥胡同37号 2023-08-07 发布于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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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法苑

各种法规资料尽在法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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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规渠道购药,两头风险都很大,卖者可能涉嫌非法售药,买来的药品则质量及真假往往难以保障。

01

无证售卖咳喘散
三人被罚511万
8月2日,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第一批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的典型案例,由此揭开了一起涉及咳喘散违法销售的无证经营药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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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三名当事人吴某娟、朱某玲、方某华分别从2018年至2019年间,先后从他人处购进咳喘散,并在微信上进行销售,货值金额近28万元。
据调查显示,当事人吴某娟自2019年7月13日开始,先后从朱某玲、方某华等人处购进咳喘散并在微信里销售,从中赚取差价,货值金额为156692.5元。而朱某玲在此之前,自2018年11月28日起,通过购进康某娇、康某城处的咳喘散,并通过微信销售给吴某娟、方某华等人,货值金额达到惊人的59687.5元。另一当事人方某华也参与其中,自2019年3月份开始,通过朱某玲、康某娇、康某城购得咳喘散,再将其以高价在微信上转售,货值达到60600元。
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对于发生在2019年12月1日之前的违法行为适用《药品管理法》(2015年版),之后的适用《药品管理法》(2019年版)。以“从旧兼从轻”的原则,三名当事人将分别面临不同版本法律的处罚。
吴某娟因非法销售咳喘散被责令改正,并被没收违法所得156692.5元,罚款2111512.5元,罚没款合计达到惊人的2268205元。而朱某玲和方某华分别被没收违法所得59687.5元和60600元,罚款分别达到1500000元,罚没款合计分别为1559687.5元和1560600元。
三人非法售药货值近28万,但是合计却被罚了511万元之多,高额罚款为人们敲响了一记警钟。

02

微信不是法外之地
无证卖药可处30倍“极刑”罚款
药品不同一般商品,微信更非法外之地,通过微信非法售药而被处罚的案件也时常见诸报端。
今年1月,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审理了左某某通过微信朋友圈销售“三无”减肥药,非法获利60万元一案。当天涪陵区人民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减肥药品罪,判处左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浙江宁波高新区某健康信息咨询馆于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在微信群里销售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感冒经方丸剂等药品,涉案货值金额4.2万元。后被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高新区分局查获,最终被没收违法所得6730元,处以150万元的行政处罚。
近年来,诸如上述通过微信卖药之类的案件可以说层出叠现,不胜枚举。
药品、医疗器械属于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条款规定,从事药品零售活动,需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个人或者经营主体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微信朋友圈售卖药品属于违法行为,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值得注意的是,帮助朋友在朋友圈转发宣传推销药品或医疗器械,同样属于违规行为。如存在销售假药、劣药或者诈骗等行为,构成犯罪的,将面临数罪并罚并追究刑事责任。
无证卖药,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处罚都相当严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的,责令关闭,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

03

假药“神药”频现
购买药品请选择正规渠道
现如今,不仅微信朋友圈被各类售卖药品、保健品的信息攻占,花样“神药”“假药”更是充斥于直播间、收音机、评书机等“适老化”平台,把人们搞得晕头转向。
今年“315”晚会就揭露了无良商家利用免费的“评书机”包装“专家”讲座向吉林省大安县的老年人兜售宣称能够治疗心脑血管、三高、前列腺、肾亏等疾病的“神药”。被骗老人涉及全国各地近3000人,仅镇江一地就有600余名老人受骗。骗子们循循善诱的诈骗手段,令人发指。
而很多直播间里不少调节家庭纠纷、家庭矛盾的情景直播剧,从演员到场景,从情节到产品,无一不是为了兜售保健品或“假药”“神药”,利用老人的同情心而精心设计和拍摄的骗局。
无数入戏过深的大妈们在观看直播的时候不仅慷慨地给主播点赞、刷好评,同时还大量购买直播间里推荐的号称具有神奇疗效的产品,而这些号称具有神奇疗效的产品,几乎全是固体饮料、压片糖果等普通食品或保健品,有些压根就不具备任何药品的功效。
朋友圈无证卖药不仅属于违法行为,消费者购买到的药品、保健品质量或真假有时也难以保障。
药品关系到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贪小便宜或图方便,通过非法渠道购买不可取。搜药再在此呼吁大家,切勿购买来路不明的药品,购药请选择合法、正规渠道。
来源:连锁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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