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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嫌丈夫不行, 与公公发生关系后告其强奸, 结果警方把儿媳抓了

 小天使_ag 2023-08-08 发布于湖南

人们常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是这种规矩不止是法律法规,还有人伦道德。在社会生活中,尤其是在处理两性关系时,人们更要遵守纲常伦理。

只有这样才能促进人类社会文明的发展。而如果违背了这些,除了会扰乱社会秩序之外,还会给自己招来麻烦。比如本文的主人公张琳倩,她婚后没多久。

便与自己的公公发生了关系,面对家人的质问,她大喊是公公强奸了自己,然后还报了警,结果警方审理之后反倒把她给拘留了起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一、 隐瞒年龄求婚配,媒人介绍结亲事

张琳倩实际年龄36岁,长得一副好相貌,因为保养的好,所以一般人很难看出她的实际年龄。她没有稳定的工作,只是常年在盐城打一些散工,别人看她一直是一个人独自生活。

常跟她开玩笑说要不给她介绍个对象,对于别人的好意,她也只是一笑而过从不接话茬。不过,她可不是不想结婚,而是另有打算。

别人给她介绍对象她没应过,但陈某和徐某给她说介绍她就很上心,这又是怎么回事呢?原来,陈某是她在盐城认的干爹,徐某则是她的老乡。

三人经常在一起厮混,做一些上不了台面的生意。这天,徐某跟她说,他认识一个小伙叫孙远投,30岁,单身,家住盐城的一个小镇,孙远投的父母拜托他给孙远投找个对象。

他便问张琳倩要不要去见见。张琳倩听了之后一口答应了下来,收拾的精精神神的便去和孙远投见了一次面。两人见面之后,互相做了自我介绍,孙远投很诚恳的说明了自己的情况。

而张琳倩在介绍自己时却刻意报低了自己的年龄,说自己32岁,孤身在外,就想找个知冷知热的人定下来。这一番话正合孙远投的心意,在自己的老家。

30岁没有结婚已经算是晚婚了,他迫切想要结婚却一直苦于没有合适的对象,在他这里,张琳倩虽然比自己大两岁,但长得好看,性格又温柔。怎么看都符合自己一直以来追求的类型。于是,两人见了没几次面便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二、 四金彩礼样样有,领证方知真年龄

期间,孙远投带着张琳倩回家见了自己的父母,在老两口面前,张琳倩表现得十分乖巧懂事,很快便获得了他们的认可。

而当孙家提出要见张琳倩的父母时,她却以父母去世的早,自己从小跟着干爹陈某一家生活,婚事也全凭陈某做主为由搪塞了过去。

于是,陈某作为她的家长代表便和孙家父母讨论起了他俩的婚事。讨论过程中,陈某提出,在他们老家,嫁女儿要的彩礼很高,很多家里都要15-20万,而且还要买“四金”。

考虑到孙家条件有限,彩礼他也不多要,就要12.6万就行了,但“四金”可不能少。孙家父母虽然手头比较紧张,但考虑到儿子好不容易能有个合适的结婚对象。

可不能因为一个彩礼就给搅黄了。于是,他们狠了狠心,一口应下了陈某的要求,不但给了12.6万的彩礼,还让孙远投给张琳倩买了8万的金首饰。

一切准备妥当之后,孙家父母便通知了亲戚朋友,决定当月就给儿子办婚礼。

婚期筹备期间,孙远投便带着张琳倩去了民政局准备申领结婚证,可让他没想到的是,一领证才发现原来对方已经36岁了。

三、 水到渠成难悔婚,无奈结合成夫妻

得知真相的他非常不能理解,而且如果这是张琳倩的真实年龄,那么两人就足足相差了6岁,这个年龄差在他的概念里还是有点大。于是,当时他就有点没控制住情绪跟张琳倩甩了脸子。

张琳倩一看他脸色不好,急忙说道:“你别生气,我也不是故意要骗你的,只是我一个人单身了很多年,第一次跟你见面的时候我就爱上你了,我怕你会嫌弃我年龄大,所以才骗你的。”

看张琳倩说的那么诚恳,然后又想到他俩的婚事已经人尽皆知,要是现在又不结婚了,自家这损失可就大了。

于是,孙远投也就没有再提这一茬,乖乖和张琳倩领了证。领完证后没多久,家里便为他们办了婚礼,两人也成了正式的夫妻。

四、 为解婚约乱人伦,报警引出骗婚案

本以为婚后幸福的日子才刚刚开始,可结婚不到两个月,张琳倩便像变了一个人一样,天天有事没事跟孙远投吵架,跟婚前相比俨然就是两个人。

而且只要一吵架就跟孙远投提离婚,对方不同意,她就跑出去夜不归宿,好几天没音信。在思想传统的农村,妻子夜不归宿是一件非常糟糕的事情。

孙远投虽然心里十分不舒服,但是只要一想到自家为了结婚花了那么多钱,离婚的念头也就分分钟被阻断了。可张琳倩却并不打算到此为止,为了能离婚。

她将主意打到了孙远投的父亲身上。于是,当有时候家里只剩下她和孙远投的父亲的时候,她就故意做一些暧昧的行为诱惑对方,迷得孙父神魂颠倒的。

看时机差不多,有一次,趁着家里再次只剩下他俩时,她主动出击,向孙父投怀送抱,看孙父有点犹豫。

她便说道:“我也不是故意这样的,可谁让孙远投那方面不行呢?我是个正常的女人,我也有需求,你要是跟我发生关系我也不会怪你的。”几句话把孙父的理智刺激的烟消云散。

于是,两人便发生了关系。可孙父没有想到的是,两人前脚发生完关系,后脚张琳倩就翻脸不认人,大骂他不要脸,说他强奸自己。

哭闹间孙远投和孙母也回到了家,得知缘由之后气的差点没背过气去。看孙家人都被自己拿捏住了,她便说道:“你必须跟我离婚,否则我就报警!”

本以为孙家人肯定会答应,结果对方却一口拒绝,还说出要不就凑活过算了这种话。看离婚无望,张琳倩便直接拨打了110,企图通过这种方式起诉离婚。

可警察来了之后,孙父和张琳倩各执一词,为了了解清楚案情,警方分别对两人进行了调查,结果一调查才发现,张琳倩在和孙远投结婚之前竟然有过四次婚史。

而且每次的时间都很短,这不禁招来了警方的怀疑。而警方通过查证发现,张琳倩、程某、徐某确实是有组织的专门通过骗婚谋取钱财的团伙。

在孙远投之前,他们已经骗取了很多钱。最终,他们以诈骗罪对这三人进行逮捕并提起了公诉。

法律分析:乱伦可耻应谴责,骗婚犯法要量刑

对于警方的指控,张琳倩始终不认为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她认为,自己确确实实是和那些人领证结婚了,也合理合法的办理了离婚手续。

结婚的时候男方给彩礼也是合情合理的事情,说自己道德低下可以,但要说自己诈骗这也太严重了吧。那么,张琳倩的说法是否有一定的道理呢?

关于这一问题,首先要了解什么是骗婚。它是指当事人以婚姻为诱饵,哄骗另一方跟自己进行合法的婚姻登记,以此骗取对方的财物的行为。

在本案中,张琳倩一伙人为了能更容易的获得钱财,让张琳倩以自己单身为诱饵,跟不同的人分别进行了合法的婚姻登记,等到拿到对方给的彩礼和贵重饰品之后。

便火速跟对方离婚,然后寻找下一个目标。这种行为很明显就是骗婚的行为。关于骗婚的行为,我国民法典规定,借婚姻骗取财物超过了借婚姻索取财物的正常范围之后。

被骗的一方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以诈骗罪起诉施骗的一方。在本案中,确定张琳倩一伙人骗婚的行为属实之后,孙远投就可以以诈骗罪起诉张琳倩。

那么,什么是诈骗罪呢?如果张琳倩一伙人涉及诈骗,应该如何被量刑呢?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张琳倩一伙人对很多人实施了骗婚,光是在孙远投这里,就骗取了将近二十万的财物,符合诈骗罪终中数额较大的规定,所以可以以诈骗罪对他们进行起诉。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有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根据警方的统计,张琳倩一伙人前前后后通过骗婚骗取的钱财累计达32万左右,在法律上,这个金额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应该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且三个人共同预谋、分工明确,不存在谁是主犯谁是从犯的情形,所以判刑时对三人的惩罚也是一样的。案件到这里就结束了,也有人会问。

难道孙父跟自己的儿媳发生关系就不需要受到任何惩罚吗?关于这个问题,小编只能说孙父和张琳倩的行为属于道德层面的问题。

人们可以口头谴责,但刑法却无法对其做出任何处罚。不过,即使法律不惩罚,孙父也不会好过到哪里去。

毕竟就算张琳倩入狱了,可他做过的事情是无法掩盖的,以后的日子他还是得直面儿子和妻子,对他来说,这种煎熬一点都不亚于服刑带来的煎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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