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张波,美国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Oklahoma State University)终身教授,北京交通大学讲座教授,华中农业大学讲座教授。 设计学科的研究方法论旨在探索认识产生、扩展、深化、革新的规律,使设计师获得进行研究活动的观念线和行动力。我们需要反对认识上的神秘主义和虚无主义,正视设计学科的特点,对设计学科的研究的范畴、层次、谱系、特性、回馈设计、“套路化”等内容做出具有建设性的回答。本文是《建筑·规划·园林研究方法论》一书前言的扩充和重写,对以下五个问题进行了系统回答。
在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等设计学科中,如何进行研究活动? 这个问题既理想,又现实。理想者,建筑师、规划师、风景园林师总有一种立功而外的立言要求。在现实创作以外,是否存在着可以传于后世的思想?广厦高台、城池阡陌、茂林修竹,这些物质的空间,蕴含了何种认识?如此种种,莫不春风拂面、情怀盎然(图1)。现实者,设计学科的人员眼下需要应付种种与研究相关的紧要局面。建筑、规划、园林等学科的硕士生、博士生,如何顺利地完成毕业论文写作,拿到学位?设计师如何发表论文,晋升职称?设计学院的教师如何确立研究方向,并达到学术指标的要求?如何申请各类研究资助?如此种种,莫不令人惴惴不安、风声鹤唳。 图1:利兹建筑协会(LEEDS ARCHITECTURAL SOCIETY)奖章上的建筑师形象,艺术家未知,约 1900 年 对于研究活动既要又怕,折射出建筑、规划、园林这些学科研究方法的不发达。设计学科的研究方法与建筑、规划、园林行业所要求的设计技能并不直接相关联。建筑大师杨廷宝曾经对子女们说:“自己很羡慕刘(敦桢)先生和童(寯)先生会写书,可惜自己只会搞设计,书写不好”。这种感受并非孤例,且十分普遍。在笔者的见闻中,时常接触到优秀的设计师,由于不熟悉和掌握设计学科的研究方法:在景愿上,对学科发展的充满了想法,但是找不到思路;在行动上,不知道如何定义研究问题并筹划研究过程;在现实中,导致学业进展(如学位论文写作)、职业发展(如职称评定)等方面受限、受挫;乃至于排斥、回避研究活动,甚至对本专业失去信心。 无可否认的是,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等设计学科中研究活动的重要性随着学科本身的成长越来越凸显。这个以培养建筑师、规划师、风景园林师等实践人才的大领域,越来越对研究活动、研究能力呈现一种更高的要求。这种要求不仅来自当今全球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和环境问题,也来自设计策划、土地开发、政策制定、环境管理、反馈市民参与等非传统设计师职业活动的需要,更来自设计师群体对自身的意义、角色、技能、前途自发反思的要求(图2)。尽管社会上和设计师群体本身对设计学科中研究活动的目的、内容、形式多有争议,近年来学术研究的“注水”问题愈演愈烈;但是无可否认的是,在建筑、规划、园林领域,研究活动成为一种不可缺少且越来越重要的要求。关心学科前途的人们越来越认识到,一个学科的成熟不仅在于其学科“知识领域”的阔窄厚薄,而且更在于“知识产生机制”也就是研究方法的多寡强弱。因而,研究活动的开展是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从技能向学科转变的必由之路。 在建筑、规划、园林的研究生教育中,研究方法的训练机制并不完善。所谓研究生,顾名思义,就是要学习从事研究活动;为了保证研究活动的操作性和可控性,研究生期间就应该提供研究方法训练。以笔者较为熟悉的中美两国研究生教育为参考,现实情况并不乐观。根据2014年的统计,中国大陆的高等院校共设立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的硕士点分别为30个、32个、36个(这里统计的是通过专业学位评估的硕士点情况,没有参与评估的硕士点数量估计和通过评估的数量相当。)博士点分别为18个、13个、20个。在当时这三个专业绝大多数并未在的研究生教育中开设研究方法课程。到如今,不少院校开设了“论文写作和学术规范”的课程,绝大多数尚处在名家“拼盘”讲座的状态,离系统健全连贯的认识论讲授尚有相当距离。在美国,大多数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的硕士、博士课程计划中开设了独立的研究方法课程,然而其课程体系也比较随意,没有形成一个或者更多的成熟范本。设计学科陆续出现了若干研究方法论著,虽然各具开创性,但是普遍存在着以例代论和偏于几种具体操作方法的问题,系统性和深度都不尽如人意。总之,设计学科从事研究活动的研究者、教师、研究生,还缺乏一本相对完善系统的案头指导书籍。 建筑、规划、园林研究方法的不发达原因既来自于设计学科本身的目标设定,也来自于对认识活动的神秘主义或者虚无主义态度。设计学科的首要任务是培养从事设计实践、为社会提供建造愿景的建筑师、规划师、风景园林师(图3);而不是像纯知识产出型学科(如物理学、哲学、社会学等)培养为社会提供理论认识的物理学家、哲学家、社会学家。因而,设计学科的研究传统并不悠远,对研究方法的积累当然也不深厚。在设计学科发展过程中,建筑师、规划师、风景园林师很难意识到在实践背后的认识内容,历来依赖于个别大师的“布道”。在认识机制上,设计师愿意将大师们的认识归结为神秘主义的“智慧”或者“能力”,并安于消费而不是创造认识的状态。中国古代的学术活动有过分强调直觉性和灵活性的传统,所谓“文无定法,文成法定”。这种虚无主义的论调很容易在强调创造力的设计学科找到市场。比如,彼得罗(Peter Rowe) 在任哈佛大学设计研究生院院长期间(1992—2004年),取消了该院博士生的研究方法课程,他的理由是研究方法是没办法讲授的。 恰恰相反,研究方法的讲授不仅可能,而且必要。当美国和欧洲建筑院校在二战以后开始大量设立研究生项目后,设计学科中对于研究活动的要求日益超过了设计活动本身。创造认识不再是行业大师的专属性活动,而变成研究生和教师被要求参与的广泛性活动。在设计学院中的研究活动亦不再只是随机的、同仁性质的、“有感而发”的自发追求,而变成“法定”化、制度化的工作。各国的设计学院对于研究生毕业和教师考核都被要求定期地产出研究成果,且有越来越严苛的趋势。毛泽东说:“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作为实践学科的设计师们当然明白“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的道理。而当设计师们接触研究活动以后,逐步认识到:出产愿景的设计实践和出产认识的研究实践存在着显著的不同;认识不能“自动地”从设计实践中发展出来,而需要在认识论的有效引导下打通思路。传统的 “从做中学”“自省内观”“模仿”等切入研究的方式仍然有效,但是难于满足短期考核活动对于研究控制性、预测性、效率性的要求,更难使研究者获得研究的全局观和自信心。总之,研究方法论的展开基于“道可道”的前提,从理论创造活动之上的认识机制层面探讨设计学科研究的途径和规律,使设计学科的研究活动从自发状态进展到自觉的状态。 研究方法论的展开应该对以下五个问题做出明确的回答: 一、研究方法论有什么用? 研究方法论旨在帮助研究者打通研究思路使设计师的思想富于可靠性,不再是畅想乃至于乱想;也使研究行动具有认识的引导,不至于只是机械模仿。借用美国作家托夫勒的话,研究方法论是“知识的知识”;是以知识为考察对象,探求认识产生、扩展、深化、革新的认识;是对探求知识生成和扩展规律的讨论。研究创造理论和知识,本身就难免抽象;而研究方法作为创造、验证、修正理论的理论,会显得更加抽象这种认识层次设定不应该成为研究方法论混沌不清的理由。研究方法论不是对建筑、规划、园林学科理论作总括式介绍的层次,而是在学科的理论创造活动之上、阐述这些理论产生机制的层次。研究方法论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创造一堆空泛的概念,而是在于为设计师的研究活动提供思维工具,使研究者们能够获得观念上的引导。 研究方法论的核心是研究本体和研究程序。大多数人对访谈、问卷、观察等具体研究方法并不陌生;但进行研究时会感到困难重重,原因在于从观念上对研究缺乏理解。当我们将“研究”视为名词时,需要搞清楚“研究是什么”。也就是建立认识论,指导研究者把握研究本体,讨论包括:研究对象的指向、理论构建的外延和内涵、设计与研究的逻辑冲突、研究者与设计师的身份冲突、研究个体与学术共同体关系,各种研究方法的逻辑差异(图4),等等。当我们将“研究”视为动词,需要搞清楚“研究怎么进行”。也就是建立程序论,指导研究者获得贯穿研究过程的思路,包括研究问题确定、文献综述梳理、研究方法选定,搜集并分析材料,等等;程序论重点是研究筹划阶段各活动的张力(图5)。在讨论清楚了“研究是什么”和“研究怎么进行”的基础上,我们对具体研究方法(访谈、问卷、观察等)的深入讨论才有意义。这包括对每种方法的操作程序(包括步骤、诀窍、门槛等)进行清理,也包括对认识原理(即研究方法背后的思想基础、价值观、优势、局限性)论述清楚。综上,研究方法论的范畴包括三大部分:认识论(总论)、程序论、具体方法(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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