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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民商事法律制度(二)

 昵称81572007 2023-08-09 发布于新加坡

材料来源自《新加坡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令》,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令》

《新加坡法庭规则2021》(Rules of Court 2021)

在开篇的释义中,就约定了所采取的法律依据为衡平法,原告具和被告都有申索衡平法救助的权利,法院应当以及任何诉因或事宜相关的所有衡平法的产业权或权利,所有权和权利以及所有衡平法的义务和责任。

法院也约定了法院可以通过法律和习俗或法规落实索赔,新加坡法律系统也重视调节的作用。

虽然调解不是庭审的必经环节,但在对于20,000 美元或以下标的的案件或标的位于20,000 美元至 60,000 美元之间且需要 3 天以上审理时间的案件以上两者之一的案件,法官通常会强制当事人进行调解。

关于一般程序的诉讼程序:

在开始法庭诉讼之前,双方通常会试图通过向对方发送一封要求信来解决问题,要求他们以特定方式遵守,否则将面临法律诉讼。在新加坡,这封要求信并不是强制性的,但它给了当事人一个解决问题的机会,而不需要通过漫长而昂贵的诉讼解决事情。

如果这一步骤失败,被告拒绝遵守要求,那么原告可以启动法律程序。

(1)原告一般通过起诉(originating claim)或申请(originating application)的方式启动诉讼程序。之后法庭会向各方送达 “传票令”(writs of summons),类似于我国的传票。

在新加坡,民事诉讼是通过提交传讯令状或原诉传票开始的。这样做的目的是向被告发出诉讼的通知。

随后原告必须将起诉材料送达被告,若原告委托了律师,一般会由律师事务所的文员完成送达。送达被告后,必须向法院提交一份送达备忘录(indorsement)。

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若不存在重大事实争议,则可以通过申请的方式启动诉讼程序;生效的令状通常称做(concurrent writs);

(2)无论被告是否选择为自己辩护,都应当提交一份抗辩/不抗辩意向书(notice of intention to contest or not contest)。被告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意向书或表明自己不对全部或部分诉讼请求提出抗辩的,原告以未提出抗辩意向通知为由申请判决,这在以前被称作“缺席判决”(judgment in default of appearance);

(3)在原告送达诉状后规定的期限内,被告需要向原告送达答辩状,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将反诉连同答辩状一并送达。大部分情况下,原告收到答辩状后会向被告人送达一份针对答辩状的回复;

(4)答辩状和回复送达后,各方需要通过指示听证以确定截止日期、证人人数、审判实践,并就审判期间使用的证据达成一致。在指示听证时,在当事人交换诉状后,法院通常会指示双方交换诉讼中的相关文件,即证据开示。双方有义务披露相关证据,即使证据可能对自己不利;

(5)在准备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可以提出中间申请(interlocutory applications),包括申请披露、申请缺席判决、申请简易判决、申请临时禁止令、申请冻结令(Mareva injunction)、申请费用担保(security for costs,指被告要求原告为被告诉讼辩护的费用提供担保,以确保原告败诉时能够支付这些费用)等;

(6)在开庭之前,有一个庭前会议。(pretrial conference)原告、被告需要参与法官的案件会议,以确保所有审前事项和申请均已在审判之前得到处理;

(7)开庭前各方需要准备和提交每一位证人的书面宣誓陈述,这将作为证人在审判中的证词,并将基于这些证词接受盘问。同时也可以发出传票确保证人在审判中出庭,如果证人未出庭,法院将拒绝接受其提交的书面宣誓证词;

(8)在审前事项处理完成后,原告或被告应提交庭审日期确认书,法庭将决定庭审日期。

(9)开庭审理(Hearing):

(10)法院可在听取结案陈词后立即宣判。或法院可以延期判决。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将通知当事人在未来再次出庭并作出判决。

关于起诉状的内容:

一方当事人的书面陈述被称为诉状,它列出了他们将作为索赔或辩护依据的事实。它让双方都知道对方的立场,这样他们就可以做必要的准备。在审判过程中,准确地确定有争议的内容既节省时间又省钱。

诉状通常包括:

索偿书

反诉或抗辩

答辩,或反诉答辩和辩护

索偿书通常与传票一起送达,并列出构成原告案件的重要事实。它必须说明原告寻求的补救措施或救济。

如果传票中不包括索偿书,则必须在被告提交出庭通知后14天内提交并送达给被告。

被告人要求答辩的,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答辩书和送达答辩书。如果他们认为自己有这样的要求或补救权利,他们可以提交并送达反诉。这种形式的诉状被称为辩护和反诉。

在索赔书中,辩护方必须对指控作出回应,列出他们的辩护所依据的重要事实。

然后,原告有14天的时间进行答辩,自被告送达之日起算。

SICC主页介绍

关于诉讼费用:

新加坡的诉讼费用包括法院费用、开庭费用、律师费、专家证人费以及其他法院服务的费用(翻译费、认证费等)。

民事案件中法院基础费用计算方式如下:此外,新加坡法院开庭费用按天收取,高等法庭开庭费用计算方式如下:

另外,费用还包括基于实际情况产生的其他杂项费用,一般每项为几十到几百美元不等;法院审理过程中产生的杂项费用,包括相关文件复印费等,往往以页数计费。

法院作出判决时会另收取300美元(高等法庭)判决费;若需要强制执行判决,需缴纳5000美元(高等法庭)的执行费。

若案件由新加坡国际商会SICC审理,SICC的法庭费用包括一系列环节性费用,这些费用基于不同的审理模式而有所不同。

三种不同的审理模式分别是答辩模式(Pleading)、陈述模式(Statement)、完整模式(Memorial)。陈述模式适用于双方对事实没有争议的案件,审理起来较容易,因此费用偏低;而答辩模式较为复杂,因此费用略高,而完整审理是最为完整的审理过程,通常要求各方当事人完整地提出各自的主张或抗辩,并列出所有事实和法律证据或论据,通常需要查验双方提供的各种证据、证人陈述、专家报告和法律依据等,因此费用最高。

SICC同样按天收取开庭费用,其收费标准高于高等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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