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黛玉和湘云之间的谜团及菊花诗

 三春去后读红楼 2023-08-15 发布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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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花社共产生十二首诗,其中黛玉三首,湘云三首,宝玉、宝钗、探春各二首。

十二是红楼梦的钦定数字,共蕴含的众多含义不必再提。从五人所作诗的数量看,虽然差别不大,但也凸显了黛玉、湘云二人在菊花诗社中的地位。

事实上,从菊花诗的内容看,也反映了她们二人之间存在的某种沟通和关系。

但这种关系让人十分难以理解,无法确切地将二人之间这种若隐若现的关系表述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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黛玉菊花诗中最著名诗句是“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花开为底迟”,分析黛玉这个人物,必然绕不过去。

如果展开来讲,需要专门梳理一篇文章,甚至可能形成一篇专业的文学分析论文。

现在只能非常肤浅地讲,黛玉心中的孤傲,使她感觉知音难觅,身心难以安放。

这应该也是她珍惜和宝玉之间的感情交流,着力维护二人的关系的源动力。

然而,湘云却自认为是她的同志,并借助诗句明确地表达了这种意思。

只是此时的黛玉或者尚没有意识到,或者是不予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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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云作的三首诗,《对菊》中有“数去更无君傲世,看来惟有我知音”,《供菊》中有“傲世也因同气味,春风桃李未淹留”,在《菊影》中,湘云还发出了“珍重暗香休踏碎, 凭谁醉眼认朦胧”的请求和询问。

这三首诗,与黛玉“孤标傲世偕谁隐”的诗意完全相对应,我们不能不怀疑湘云和黛玉之间有感情和思想上的共鸣和交流的嫌疑。

然而从黛玉的诗却无法看出呼应湘云的意思。

在《菊影》中湘云发出请求和询问后,黛玉仍然发出“醒时幽怨同谁诉,衰草寒烟无限情”的感慨,可以推测出黛玉对湘云确实没有作出明确反应。

至于以后二人是否还有深层的思想交流,那需要结合后文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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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仅仅用这些诗句就判断湘云和黛玉存在深层次的思想交流有些过于牵强,我们还能够找到另外两个方面的证据。

第一个方面的证据,与十二首菊花诗的标题有关。

十二首诗题,由宝钗和湘云二人共同拟定,并在拟题之后作了排序。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这十二首诗题及其次序,存在某种特定关系。

关于其次序和题意,宝钗在拟题时已经作了说明。但她的这个说明是小说“正面”的内容。

我们所要探究的“特定关系”,涉及小说“背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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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看这十二首诗题,无论从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能够非常容易看到其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前九首,自《忆菊》起,分别是《访菊》《种菊》《对菊》《供菊》《咏菊》《画菊》《问菊》《簪菊》。

九首诗的题目均为动宾结构,即,围绕菊花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这些措施,最终所追求的结果是簪菊。

按照宝钗的解释,“菊如解语,使人狂喜不禁”,始有簪菊之举。

反过来,若菊不解语,还簪菊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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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是第十、十一两首诗《菊影》《菊梦》。

与第一部分不同,这部分的两首诗题目采用偏正结构,且在格式上与前九首有区别。

内容虽仍然围绕菊花,但只是修饰关系,其反映的是“影”和“梦”。这已经直接关联到红楼梦主旨。

按照宝钗的解释,此时与菊花有关的“人事虽尽,犹有菊之可咏者”。这句话可以作此理解:

既然已经实现簪菊,就不再需要因菊花做什么。但此前连续九首诗产生的影响,仍然值得继续吟咏。

所吟咏的内容已经不再是“人事”,而是超越菊花更高、更深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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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两首诗,恰恰由疑似有互动的湘云和黛玉来写,且次序也恰巧湘云在先黛玉在后。

这个分配方案,在小说中以众人自己选题的方式呈现。但是在作者那里,完全是有目的、有针对性的安排。

这个目的,就是让湘云和黛玉两人去吟咏宝钗所说除人事之外,“犹有可咏”者,也就是湘云的一求一问,黛玉的一“梦”。

唯一一首带有“梦”字的题目安排给黛玉,进一步明确了黛玉在菊花诗社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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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只有第十二《残菊》一首。

与第二部分一样,题目仍然采用了偏正结构,两部分的区别在于内容。

第三部分内容回归到菊花本身,所描述的是经一系列活动后菊花的状态,以“总收前题之盛”(宝钗语)。

按照宝钗的解释,因有前题之盛,故有今日菊花之残。此是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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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首诗,以宝钗为首起题,以探春收尾于后,宝玉、黛玉、湘云三人于中间运笔赋诗。

在本号强势崛起宿命中,我们曾经判断探春交好宝钗、依附王夫人,她与宝钗之间已经形成了一个隐形的联盟。

探春与宝钗在十二首诗中一头一尾的位置,就是这种联盟关系的具体体现。除此之外,二人还有另外一次联手,后面文字将涉及。

由宝钗以《忆菊》发起一系列关于菊花的活动,最后由探春负责收尾,将整个菊花社所影射的事件,全部纳入二人控制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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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方面的证据,是湘云的号及其起号过程。

除湘云外,其他人在海棠社已经起过号了。湘云来了之后作了两首海棠诗,但彼时未曾起号。所以在菊花社中就有了湘云起号这个故事情节。

很明显,作者特意将湘云起号放在菊花社中,藉此又隐藏了一些信息。

湘云一开始落款为“湘”,不料探春首先发难,让她起号。湘云作解释后,宝钗随后发挥她善教导和爱出主意的特点,直接提出以贾母提及的“枕霞阁”给湘云起号,最后由宝玉落笔强行将湘云的“湘”字改为“霞”字。

这个改动非常有讲究,四个人各怀心思,只有黛玉游离于事件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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黛玉的号是“潇湘仙子”,其落款为“潇”。湘云若落款为“湘”,合起来就是“潇湘”,亦即“潇湘仙子”简称。

此为湘云改号的根本原因。

探春显然意识到这个问题,以给湘云起号为由,让湘云改掉落款,但是湘云不愿意,且提出了理由。

鉴于此,宝钗借贾母之口,将湘云的历史和家底翻了出来,并明确表达自己的意见,由不得湘云拒绝。毕竟她自己确实也没有号。

而宝玉雅不欲湘云与黛玉发生什么关系,因此,也借探春和宝钗的提议,直接将湘云的“湘”字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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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至此,我们已经有了一个基本的大逻辑。

湘云初次落款的“湘”字,与湘云诗中所表达对黛玉“傲世”的理解同情,以及对黛玉的呼应,具有完全统一的逻辑关系。

湘云借诗句、落款的表态,与螃蟹宴的举办过程也有极为密切的承接关系。

显然,她写菊花诗时所流露出的某些想法,是在螃蟹宴“出神”之后而作出的反应。

这些反应,将会在凹晶馆联诗中,有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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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湘云对黛玉所作出的这些表现,与螃蟹宴的前期准备工作明显有很大关系。

在宝钗的“帮助”下,湘云的海棠社先是变为螃蟹宴,而在螃蟹宴整个过程中,湘云似乎明白了自己被宝钗所利用。

此时“身在曹营”的湘云,表达了自己“心在汉”的情怀,却没有得到黛玉包括宝玉的正面反映。

这应该是菊花诗中,黛玉和湘云之间这个谜团的一种相对比较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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