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目前的"市",共有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市、地级市、副地级市、县级市、副县级乡镇市七个层次,让世人特别是外国人眼花缭乱,不明就里。 第一级为直辖市。行政级别为正省级,与省、自治区、特别行政区相同。目前有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城市。 第二级为计划单列市。行政上为副省级,经济上按正省级计划单列管理。共有深圳、厦门、宁波、青岛、大连五个城市。 第三级为副省级省会市。比地级市高半级,共有10个。分别是:广州、武汉、哈尔滨、沈阳、成都、南京、西安、长春、济南、杭州。 第四级为地级市。行政地位与地区、自治州、盟相同,由省、自治区管辖,共有293个。 第五级为副地级市。比地级市低半级,比县级市高半级,共有59个。 第六级为县级市。行政建制与市辖区、县、自治县、旗、自治旗、林区、特区相同,通常由省、自治区直辖或由地区、自治州、盟代为管辖,共有387个。 第七级为副县级乡镇市。近几年国家为了加快城镇化进程,还允许部分经济发达的地方,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将规模较大的乡镇驻地设为副县级城市,并赋予其县级经济管理权限,以加快城镇化发展进程。这类市的目前具体数量不详。 窃以为,中国的城市命名,最好与中国历史和国际接轨,这样不论对内部管理、招商引资还是振兴国内外旅游,都是远远的利大于弊。 那么,怎么改呢? 将直辖市改为都,北京都做为理所当然的首都,其余的称为上海都、天津都、重庆都。将现有的计划单列市,要么改省,要么直辖改都,彻底消除这一计划经济时代的遗留问题。将省会城市改称府,这样可以体现出省会的特殊地位。将地级市撤销,改为省直管县。都、府和县城所在地称之为市,较大规模乡镇驻地的所设市可以仍然称之为镇。 感觉这样的城市和乡镇命名,才算是真正的符合实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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