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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建置沿革概况

 网络书馆 2023-08-16 发布于河北

作者:谢兆奇 王海静

来源:乐亭文化研究会《读乐亭》会刊

题图来自网络,为位于乐亭县城东北古滦河生态公园内,乐山顶上的乐安亭

(一)建县至1949年

乐亭县历史悠久,新石器晚期就有人在这里繁衍生息。历代兴替,沿革频繁。据史料记载:乐亭县域唐尧时属冀州。禹舜时属幽州。夏仍属冀州。商属孤竹国。周属燕国幽州。秦属辽西郡。汉置郦城县,属右北平郡。晋为乐安镇,亦属辽西郡。北魏置乐安亭,属肥如。隋属北平郡卢龙县。唐属平州马城县。金天会元年(1123年)始建乐亭县属滦州,至今已900年。

元建立后,沿袭金制,设中书省和行中书省,以下设路、府、州、县。乐亭县隶属滦州,滦州隶属中书省平滦路。元成宗大德四年(1300年)改平滦路为永平路,乐亭县隶属永平路。

明建立后,基本沿袭元朝行省制,乐亭县属山东行省永平路。明太祖洪武二年(1369年),明将省以下改路为府,永平路改称平滦府。洪武四年(1371年),改平滦府为永平府,辖滦州,乐亭县属滦州辖。

清代沿袭明代建制,省以下设道、府、县,顺治七年(1650年)乐亭县属直隶省永平道永平府滦州辖。康熙八年(1669年)永平道治所迁通州后更名通永道,永平府改隶通永道。雍正末,将滦州所辖乐亭县划出,直属永平府,滦州不再领县。

1912年至1928年,乐亭县隶属中华民国和北洋军阀统治。

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在南京建立,地方行政区划沿袭清制,乐亭县隶属直隶省渤海道永平府。2月,中华民国临时参议会推举袁世凯为临时大总统;4月,临时政府由南京迁往北京,政权为北洋军阀篡夺。1913年,北洋政府颁布《划一令》,废除府一级行政建制,实行省、道、县三级制,永平府被撤销,乐亭县隶属直隶省渤海道。1914年,渤海道改称津海道(治所天津)。1924年,奉系军阀控制北洋政府,将直隶省7县划归奉天省管辖,乐亭县属之。

1928年至1935年,乐亭县为南京国民政府所辖。

1928年6月,南京国民政府北伐胜利。改直隶省为河北省,撤销津海道,各县直隶于省,乐亭县属河北省辖。12月,东北易帜。

1933年1月,日本侵略者侵占热河和冀东。1933年5月与南京国民政府签订《塘沽协定》。冀东被划为“非武装区”。7月,南京国民政府为加强对冀东一带接敌地区各县的管理,在冀东地区设蓟密区、滦榆区,乐亭县属滦榆区。

1935年至1945年,乐亭县属日伪统治时期,其中1938年9月至10月、1943年至1945年日伪政权和抗日民主政权并存。

日伪政权的建立。1935年11月25日,南京国民政府滦榆区兼蓟密区督察专员殷汝耕,在日本侵略军的扶植下,成立伪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12月25日改称冀东防共自治政府),使冀东22县脱离中国政府管辖,乐亭县属之。12月,冀东防共自治政府派张培德为乐亭县公署知事(县长)。

1937年12月,华北地区的伪政权——“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北平成立,辖河北、山西、山东、河南4省及北平、天津、青岛3市。1938年1月1日,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建河北省公署,治所天津。2月1日,冀东防共自治政府并入河北省公署,乐亭县公署属之。4月,伪河北省公署在冀东地区设”冀东道公署”。乐亭县公署隶属冀东道公署管辖。

1939年1月,伪河北省公署取消国民政府时期的小乡制,实行大乡制。规定:各县村庄以1000户为标准编为1乡,不满1000户者,联合附近各村庄编组。为此,乐亭县实行合并小乡为大乡。全县调整为7个区,57个大乡和1个特别大乡。一区,区公所在城关,辖13个大乡;二区,区公所在胡家坨,辖9个大乡;三区,区公所在汤家河,辖8个大乡;四区,区公所在闫各庄,辖9个大乡;五区,区公所在新寨,辖8个大乡;六区,区公所在汀流河,辖4个大乡;七区,区公所在马头营,辖6个大乡和1个特别大乡(大清河大乡)。

1940年5月,伪河北省下设保定、冀东等道,乐亭县隶属伪冀东道。

1942年,伪乐亭县公署在全县乡村推行保甲制,10户为1甲,10甲为1保,10保为1联保,统辖与乡公所。全县共划57个联保、586个保、5788个甲。保为乡的派出机构。保内设保长1人,书记1人,会计1人。

1944年7月,伪华北行政委员会在冀东设置“冀东特别行政区”,乐亭县属之。冀东特别行政区乐亭县公署在县域设2个地区办事处.第一地区办事处设在乐亭县城;第二地区办事处设在闫各庄。

全面抗战爆发后,乐亭县各级伪政权存在的同时,抗日游击根据地建立了县、区、村级抗日民主政权,并不断发展壮大。

1938年7月,由中共冀热边特委领导的抗日大暴动席卷冀东大地。乐亭县是这场抗日大暴动的中心区域之一。全县人民组织起5000余人的暴动队伍,消灭地方反动武装,摧毁乡村伪政权。给日本帝国主义在乐亭县的统治以沉重打击。9月上旬,抗联部队围攻乐亭县城,经三日激战,县城守敌大部溃散或投降,少数残敌由伪县知事张培德带领弃城逃跑。乐亭县城获得解放。随之成立抗日民主政权——乐亭县政府。推举吴绍贤为县长,孙善蛟为警备司令。10月2日,伪县知事张培德追随日军一个中队及伪军共1000余人重返乐亭县,占领乐亭县城,仅存在近一个月的抗日民主政权——乐亭县政府解体。

1943年3月初,中共路南工委在乐亭地区建立昌乐办事处,高纯一任主任,负责开辟昌黎(滦河西姜各庄、会里地区)、乐亭地区。此时的昌乐办事处相当于县级抗日民主政府。4月底,昌乐办事处以姜各庄、新寨、闫各庄、胡家坨4个镇为中心划分4个区。按中共路南工委序列为六、七、八、九4个总区。六总区姜各庄、会里地区,区长刘仲一(武兴);七总区新寨地区,区长李明;八总区闫各庄地区,区长王慎斋;九总区胡家坨、汤家河地区,区长刘志一。当时各镇还是日伪军据点,抗日工作人员在日伪据点周边地区活动。区政权建立时就一名区长和一名通讯员。6月,撤销中共路南工委,在北宁铁路以南地区建立冀热边区第四地区委和第四专属;撤销各总区,建立滦卢、丰滦、昌乐3个联合县工作委员会和滦卢、丰滦联合县政府及昌乐办事处。第四地区委组织部长李海涛兼任昌乐联合县工委书记、昌乐办事处主任。8月中旬,昌乐联合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大会在乐亭南部沿海地区的西高各庄村王氏私立小学召开。李海涛任昌乐联合县政府县长。昌乐联合县政府设一室(秘书室)三科(民政科、财粮科、公安科)。县政府成立后,全县改划为5个区:一区,新寨以北至汀流河一带,区长李明;二区,马头营、曹庄子、古河一带,区长王慎斋;三区,闫各庄、新开口一带,区长宋晓波;四区,胡家坨、汤家河一带,区长刘志一;五区,姜各庄、会里一带,区长刘仲一(武兴)。各区设区长1人,助理员3至5人。1945年6月,昌乐联合县将5个区调整为10个区:一区,新寨一带;二区,马头营一带;三区,闫各庄一带;四区,汤家河一带;五区,胡家坨一带;六区,姜各庄一带;七区,冯哨一带;八区,会里一带;九区,庞各庄一带;十区,汀流河一带。县政府下辖10个区政权。

昌乐联合县抗日游击根据地村级抗日民主政权的建立始于1943年春。昌乐联合县抗日民主政府首先集中力量摧毁伪大乡,逐步把伪村(保)公所改变为“两面政权”或抗日的“一面政权”。随着抗战形势的好转和抗日力量的壮大,抗日“一面政权”逐步被普选的村政委员会代替。到1944年夏,昌乐联合县抗日游击根据地建立村政委员会的村达270余个(以保计,当时全县以保计共670个村)。

解放战争时期,乐亭县域存在两种不同政权类型:国民党各级反动政权;解放区建立的各级民主政权。

国民党各级反动政权。1945年12月,国民党河北省政府任命张志熙为国民党乐亭县政府县长,县政府始驻唐山市,称“流亡政府”。1946年9月1日,流亡滦县法宝村的国民党乐亭县政府县长张志熙纠集国民党杂牌军——“都山队”等反动武装,随国民党第九十四军一部进攻乐亭县解放区。占领乐亭县城后对人民群众实行反动统治。10月9日,在人民武装的打击下,张志熙等县府一班人随国民党军队溃逃到滦县县城。12月12日,国民党第九十二军第二十一师等部万余人,由唐山、滦县、昌黎等地分头向路南解放区沿海一带压缩合击,并占领乐亭县城,建立以薛沐人为县长的国民党乐亭县政府。该政府对人民群众实行与日伪时期毫无区别的保甲制反动统治。1947年12月12日,驻乐亭县城的国民党乐亭县政府一班人,随国民党军弃城北逃滦县县城。1948年2月上旬,接任国民党乐亭县政府县长胡昭功,带领县府一班人及反动武装,随国民党第一五一师第四五三团由滦县进犯乐亭县。在汀流河小学设立国民党乐亭县政府。5月31日,吴(亦说武)铁樵(桥)接替胡昭功任国民党乐亭县政府县长。6月16日,吴铁樵带领县府一班人及地方反动武装逃往滦南县晏各庄据点。6月17日,冀东第十三军分区主力部队拔除晏各庄据点,国民党乐亭县政府彻底垮台。

乐亭县解放区县级民主政权。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裕仁以广播《停战诏书》形式宣布无条件投降。9月20日,红房子据点日军及大清河盐田事务所的日本人从大清河口乘船逃到塘沽。自此,昌乐联合县全域成为解放区。11月,昌乐联合县划为单一县制——乐亭县。昌乐联合县政府改称乐亭县政府,隶属冀东行署第十七专署管辖。本月,乐亭县增设城厢区。12月,乐亭县第六区(姜各庄地区)划归昌黎县,为昌黎县第七区。乐亭县政府下辖10个区政权。1946年5月,冀东行署根据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的决定,将所辖第十六、第十七专署分别改为第十二、第十三专署。乐亭县政府隶属于第十三专署管辖。6月,乐亭县由10个区调整为8个区:一区,乐亭城关;二区,胡家坨一带;三区,汤家河一带;四区,闫各庄一带;五区,马头营一带;六区,新寨一带;七区,汀流河一带;八区,会里一带。乐亭县政府下辖8个区政权。1949年3月,冀东行署所辖第十二、第十三专署合并为第十二专署,乐亭县政府隶属于第十二专署管辖。8月后隶属唐山专署管辖。此时,乐亭县政府设有秘书室、民政科、公安局、司法科、财粮科、教育科、工商科、税务科、银行营业所等工作机构。解放战争时期,乐亭县政府机关驻地除国民党军队进犯时处于游击状态外,其余时间驻乐亭县城。

乐亭县村级民主政权。乐亭县解放区村级民主政权在原村政委员会的基础上进行了改造。撤换了一批不称职的人员,选用一批有办事能力、忠于人民革命事业、深受人民群众拥护的人员接班。同时,将村政委员会改为村公所。村公所设正、副主任各1人,另设民政、财粮、公安等委员。土地改革期间,农村的一切权力归农会、贫农团,暂停村公所的工作。土改工作完成后,农会、贫农团的职能由村民代表会议代替,村中行政机构恢复为村公所。

(二)1949年至2020年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1949年10月28日,乐亭县政府更名为乐亭县人民政府,隶属于河北省唐山专属管辖。乐亭县人民政府设秘书室、民政科、财政科、公安局、税务局、邮政局、工商科、实业科、卫生科、教育科、交通科、供销合作社、中国人民银行乐亭县支行等工作机构。12月13日,昌黎县第七区(姜各庄地区)划归乐亭县管辖,为乐亭县第九区,区公所在姜各庄。

1950年3月,乐亭县增设第十区,区公所在庞各庄村。10月11日,乐亭县有10个区调整为6个区:一区,区公所在城关;二区,区公所在汤家河;三区,区公所在闫各庄;四区,区公所在新寨;五区,区公所在汀流河;六区,区公所在姜各庄。县人民政府下辖6个区政府。各区人民政府下辖若干个行政村村公所。

1951年12月下旬,乐亭县第三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县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第一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议民主选举产生乐亭县人民政府正、副县长。县长李斌,副县长高航舟、徐秀文。

1953年4至6月,乐亭县分3批进行了划乡工作。全县6个区所辖525个行政村(不含城关8个街)共划105个乡和一个民族民主联合政府(姜各庄镇民族民主联合政府)。一区城关,下辖14个乡;二区胡家坨,下辖20个乡;三区汤家河,下辖20个乡;四区闫各庄,下辖20个乡;五区新寨,下辖18个乡;六区汀流河,下辖13个乡。

1954年3月,乐亭县人民政府设置“城关镇人民政府”(含城关8个街)。

1955年1月,乐亭县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议根据国务院的指示,决定将县人民政府改称县人民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乐亭县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即县长、副县长及县人民委员会委员。县长赵惠章;副县长高航舟、何永昌;县人民委员会委员李健、安巨峰、刘步林、商彦文等18人。

1956年7月,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乐亭县进行了撤区并乡工作。撤销6个区的建制,106个乡镇(含姜各庄镇民族民主联合政府)合并为38个。县人民委员会下辖38个乡镇政府。

1958年9月,乐亭县实现了人民公社化。全县由原来的145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为7个政社合一、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的人民公社,即城关、大钊(汤家河)、闫各庄、新寨、汀流河、姜各庄、北港人民公社。同时,取消了乡建制。各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既是一级政权组织,又是经济组织。县人民委员会下辖7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2月29日,将滦县的长凝、倴城、胡各庄、南堡4个人民公社划归乐亭县管辖。乐亭县人民委员会下辖11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60年4月,国务院批准撤销唐山专区,成立直接领导的唐山市,乐亭县属之。

1961年6月,乐亭县将11个人民公社调整为51个人民公社。乐亭县人民委员会下辖51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62年10月,恢复滦南县建制,将长凝、倴城、胡各庄3个区及南堡公社的部分村庄,共17个人民公社划归滦南县,乐亭县人民委员会下辖34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65年4月,撤销城关人民公社。将原城关人民公社所辖8个街改建为乐亭县城关镇,其余双庙、龙王庙等16个生产大队单独建一个人民公社(双庙人民公社)。城关镇人民委员会直属县人民委员会管辖。

1967年2月初,乐亭县行政领导机关受造反派冲击,处于瘫痪状态。3月11日,组成乐亭县生产领导小组,下设生产办公室,内分综合、农业、财贸、工业、文卫等5个小组。4月13日,乐亭县生产领导小组改称乐亭县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12月23日,成立乐亭县革命委员会筹备办公室。1968年1月17日,经中国人民解放军唐秦警备区批准,成立乐亭县革命委员会,下设政治部、生产指挥和办公室。政治部内分文革组、毛泽东思想宣传组、群团组、组织组、秘书组;生产指挥部内分综合组、政工组、文卫组、财贸组、公交组、农业组、计统组、民政安置组。5月,生产指挥部各组调整为农业、工交、财贸、财税、粮食、文教、民政安置7个组和邮电局、银行。9月16日,政治部改为政治工作组,生产指挥部改为生产指挥组。

1971年5月10日,县直各组改为11个局、3个组和五七干校领导小组。即:农机管理局、卫生局、水电局、商业局、财税局、文教局、交通局、工业局、民政安置局、农林局、粮食局和政治部的直工组、群团组、劳动组。

1981年12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乐亭县第七次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县城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乐亭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12月27日,县革委会下发通知:更换(带有“革命委员会”字样)县计划委员会等35个单位的印章。凡启用的新印章一律从1982年1月1日起生效,原印章交乐亭县革命委员会办公室削角作废。

1983年5月,实行市管县新体制。乐亭县人民政府隶属于唐山市人民政府管辖。

1984年4月,乐亭县进行基层政权改革,人民公社解体,建立政企分开的乡(镇)人民政府。以原人民公社的辖区范围建乡镇,乡(镇)的名称按照原人民公社驻地的名称命名。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本乡(镇)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全县各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撤销,分别选举产生村民自治的村民委员会。全县共选举产生682个村民委员会。5月,撤销西河漕乡,其所辖区域划归城关镇管辖。8月,增设新海乡。青坨乡分建为青坨和庞各庄2个乡;汀流河乡改建为汀流河镇;新寨乡改建为新寨镇。全县4个镇、32个乡。乐亭县人民政府下辖4个镇、32个乡人民政府。

1985年,马头营乡改建为马头营镇,管辖区域和政府机关驻地不变。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乐亭县人民政府所设工作机构不断调整完善。到1986年底,乐亭县人民政府下设1个办公室、27个局、6个委员会、1个社、4个银行和1个保险公司。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局: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财政局、税务局、商业局、粮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交通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土地管理局、农林局、水利局、水产局、畜牧局、乡镇企业管理局、广播事业局、物价局、劳动人事局、统计局、审计局、文教局、卫生局、邮电局、电力局、物资局、外贸局;委员会:经济委员会、计划委员会、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农业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银行、保险:人民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社: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1987年9月9日,经河北省民政厅批准,王滩乡改建为王滩镇,镇政府机关驻地王滩村,辖区区域不变。10月21日,经河北省民政厅批准,城关镇更名为乐亭镇,镇政府机关驻地和辖区区域不变。到1987年底,乐亭县人民政府下辖5个镇、31个乡政府。

1989年4月,乐亭县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行政区划调整。撤销闫各庄乡、崔魏埝乡、芦河乡,将上述3个乡的行政区域划归闫各庄镇管辖,镇政府驻地在闫各庄村;撤销代张庄乡、三合庄乡、蔡庄乡3个乡,其行政区域并入乐亭镇管辖,镇政府驻地乐亭镇;撤销汤家河乡、麦港乡两个乡,建立汤家河镇,上述两个乡的行政区域归汤家河镇管辖,镇政府驻地汤家河村;撤销胡家坨乡、于家寨两个乡,建立胡家坨镇;上述两个乡的行政区域归胡家坨镇管辖,镇政府驻地胡家坨村;撤销姜各庄乡、桥头乡两个乡,建立姜各庄镇,上述两个乡的行政区域划归姜各庄镇,镇政府驻地在姜各庄二村;撤销北港乡,其行政区域划归马头营镇,镇政府驻地马头营村;撤销大杨庄乡,其行政区域划归汀流河镇,镇政府驻地汀流河村;撤销新海庄乡,其行政区域划归新开口乡,乡政府驻地新开口村;撤销青坨乡,其行政区域划归庞各庄乡,乡政府驻地马各庄村;撤销于家坨乡,其行政区域划归会里乡,乡政府驻地街上村。

通过此次行政区划调整,乐亭县设建制镇9个、设乡14个。县人民政府辖9个镇、14个乡人民政府。

1995年1月20日,乐亭县人民政府在县城区域内组建了河东小区、河西小区、北关小区、东南小区、中心小区5个居民委员会,归乐亭镇人民政府管辖。

1996年,乐亭县又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行政区划调整。撤销徐家店乡,其所辖行政区域划归中堡王庄乡,乡政府驻地中堡王庄村;撤销会里乡,其所辖行政区域划归毛庄乡,乡政府驻地毛庄村;撤销阁楼坨乡,其所辖行政区域划归古河乡,乡政府驻地古河村;撤销陶庄乡,其所辖行政区域划归大相各庄乡,乡政府驻地大相各庄村;撤销曹庄子乡,其所辖行政区域划归马头营镇,镇政府驻地马头营村;撤销新开口乡、聂庄乡,其所辖区域划归王滩镇,镇政府驻地王滩村;撤销王庄子乡、董庄乡,其所辖行政区域划归姜各庄镇,镇政府驻地姜各庄二村。

此次乐亭县行政区划调整后,县人民政府下辖9个镇(乐亭镇、汀流河镇、马头营镇、新寨镇、王滩镇、汤家河镇、胡家坨镇、闫各庄镇、姜各庄镇),5个乡(毛庄乡、中堡王庄乡、庞各庄乡、古河乡、大相各庄乡),10个管理区(三合庄、蔡庄、崔魏埝、芦河、董庄、王庄子、聂庄、阁楼坨、新开口、曹庄子)人民政府。

1997年1月,根据河北省委冀政[1995]18号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管理区归属建制的决定》,曹庄子、阁楼坨、新开口、崔魏埝、董庄5个管理区,分别归属马头营镇、古河乡、王滩镇、闫各庄镇、姜各庄镇。

1998年12月,撤销三合庄、蔡庄管理区,归属乐亭镇;辙销聂庄管理区,归属王滩镇;撤销芦河管理区,归属闫各庄镇;撤销王庄子管理区,归属姜各庄镇。

2003年9月10日,经河北省民政厅批准,设立乐亭县乐安街道办事处。

2007年6月14日,县政府下达《关于调整各乡镇部分村民委员会规模,实行村民委员会联建的批复》,调整后,全县行政村由680个调整为533个。

2007年6月,撤销毛庄乡、中堡王庄乡,设立毛庄镇、中堡镇。

2010年5月,乐亭县人民政府作出《关于调整乐安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的决定》。《决定》将城区内原由乐亭镇管辖的二街、三街、四街、五街、六街、七街、八街、王庄上、救阵温庄、杨铁庄、龙王庙、救阵蒙庄、柏庄、双庙、教军场、齐庄、西范庄、西河漕、郁庄上、蔡各庄、高晁庄、高吕庄等22个街(村)划归乐安街道办事处管辖。

2012年7月1日,唐山市人民政府决定在行政区划不变的情况下,由唐山湾国际旅游岛管委会整体托管乐亭县海庄子、捞鱼尖村、碱铺村、新渔村、大清河村、新海一村6个自然村。

2013年12月13日,唐山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将乐亭县王滩镇全域,马头营镇陈家铺村、九沟村、张庄子村、安家海村,汤家河镇雷庄村托管到唐山海港开发区管理。

2020年12月,经河北省民政厅批准,撤销大相各庄乡,设立大相各庄镇。至此,全县辖11个镇,2个乡,1个街道办,473个行政村,15个社区居委会。

(作者:谢兆奇,乐亭县原档案局副局长;王海静,乐亭县档案馆馆长。资料提供:乐亭县委党史研究室、乐亭县档案馆、乐亭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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