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私生子”、 “继子女”、 “养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 在法定继承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孜,养子女,已经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父母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4、哪些情形下继承人丧失继承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七条规定: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铁继承权: (1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所以,若杀害、遗弃、虐待被继承人或者为争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伪造、篡改遗嘱严重的,不能继承遗产的。 5、什么是遗嘱公证? 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要遗嘱人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并在公证员面前做出在自已去世后如何处理财产的真实意思表示,经公证证明予以合法性确认。遗嘱的形式有如下五种:自遗嘱、代书遗嘱、剥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 当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音头遗嘱,不得撤销、更公证遗嘱。公 证遗嘱的效力优先于其他形式的遗嘱,环易发生遗嘱无效的情形,能更好地体现立遗嘱人真实的意愿。 一般情况下遗嘱订立后,立遗嘱人可以随时变更、撤销或重新设立遗嘱。但经过公证的遗嘱,必须经过公证程序才可变更、撤销或重新设立。因此建议慎重考虑自己的遗嘱意愿,尽量减少公证遗嘱的更改,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6、如何区分代位继承和转继承? 代位继承指的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继承人的配偶无继承权。 转继承指的是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死亡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进行继承,继承人的配偶此时有继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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