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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农民自费修路被罚4万,法院驳回诉讼,他们的路还能走吗?

 柠檬猪nyzbh9re 2023-08-16 发布于广东

在现代生活中,拥有便捷的交通,能为我们的生产生活提供重要地帮助。在农村,道路的好坏,更是决定了整个村庄的未来和发展。

目前在我国,已经把发展农村的交通,作为实现农村振兴的前提条件,近些年许多农村都实现了“村村通”,为农民的生产生活提供了许多便利。

然而,您敢相信吗,还有一些没有实现“村村通”的农村,正在为修路发愁着。在四川攀枝花某农村地区,村民出行就只有一条窄窄的山路。

为了方便,村民自费修路,没想到却被当地林业局罚了款!村民无奈起诉,可法院却认为公安局处罚合理驳回村民起诉。那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一、家住半山腰的农民自费修路

48岁的男子何某是四川攀枝花人,他家住在攀枝花市某地一农村,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家境贫寒。几年前,何某为了改善家里的经济条件,毅然决然地将家里承包的荒地改成种芒果树。转眼间,这几亩芒果树不负他的期望,终于结了果子。

可是眼看就要到芒果丰收的季节了,何某和妻子刘某却发了愁。因四川攀枝花地区山地较多,地形比较复杂,而他家又住在村里的半山腰上,想要出村,必须要通过一条近一公里的窄窄的小山路。

这段小山路不仅窄,而且一到下雨天崎岖难行,他步行走路都很困难,更别说能有车辆进来了。

芒果马上就要丰收,运输就成了问题。收芒果的车辆不能开到家门口,如果光靠人一筐一筐往下背的话,不知道要背到猴年马月。还没等到卖,恐怕芒果就已经烂在地里了!

妻子刘某着急地说“眼看芒果还有一个月就要成熟了,可是车辆却进不来,我们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芒果烂在地里呀,这样我们的努力不就白费了吗?”

何某想了想觉得妻子的话有道理,如果想要把芒果顺利卖出去,就首先要把路拓宽修好,让车辆能进来。看来就只能自己出钱把路修好了!

于是何某咬了咬牙,向亲戚和朋友借了几万块钱,雇了几名工人,终于把这一条羊肠小道给拓宽修好了。

运输芒果的车辆终于能开到家门口了,何某家的芒果也顺利地卖了出去,靠着卖芒果何某也赚了一些钱,他想着终于能改善一下家里的经济条件了,现在路修好了,明年芒果也能顺利卖出去。

一想到以后的日子会慢慢变好,何某心里非常高兴。可是正当何某沉浸在赚钱的喜悦中时,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二、被他人举报面临巨额罚款

这天,何某突然接到了公安局的电话,让他立即前往当地的公安局去一趟!何某立刻紧张了起来,他想着自己一直都是踏踏实实做事,也没有干什么违法的事,为什么公安局会叫自己过去呢?

怀着这种忐忑的心情他来到了公安局,可当民警告诉他叫他过来的原因时,他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原来是何某被人举报了,因为他擅自占用林地修路!

何某赶紧向民警解释,他在修路前已经征得了村里的同意,而且修路并没有破坏任何树木。可办案民警却告诉他,即使他通过了村里的同意,但是没有正规的一个审批手续。他擅自修路的行为就已经是违法了!

当地的公安局认为何某擅自改变林地的用途,违反了《森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所以对何某做出了行政处罚,要求何某缴纳罚款四万元,并在六个月内将路恢复到原来的样貌。

何某非常不解,他觉得自己只是将一条窄窄的小山路拓宽,没有破坏任何树木,而且他修路也不仅仅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周围的村民,能够方便上下山,这是好事啊,怎么就成了违法的行为呢?

自己辛辛苦苦卖芒果挣来一点钱,却没想到现在因为修路违法让交罚款,自己借钱修路不说,卖芒果的钱也要搭进去,何某感觉非常气愤。

他跟公安局的民警理论道:我家住在半山腰上,外出买东西全靠背,车辆根本进不去,为了我们能够方便出行,我们自费修这条路,我们哪里错了。你们现在光罚款还不说,还让我把路恢复原来的样子,难道还要让我找人拉来土,把拓宽的路变窄吗?

可民警却无奈摇摇头,只能告诉何某他们也是依法办事!何某见无论他怎么解释,公安局的处罚结果是无法改变了。无奈之下,他只能向法院起诉,用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法院判决处罚符合规定

当地法院接到何某的起诉书后,立刻受理了该案件。在该案开庭时,何某表示,当地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事实不符合。他认为,虽然自己修路是为了能够将芒果顺利卖出,但是它不仅仅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其他村民能够出行方便啊。

他在修路时,只在原有的小山路上加宽了,而且道路两边根本就没有树木,更别提他在修路时能破坏到林木这一说法了,所以他所修的这条路两边就是荒山,根本就不是林地,可公安局却以他破坏林地为由进行处罚,这明显与事实不符啊!

可作为被告的公安局却表示,何某修建道路占用的土地就是他们村集体所有的林地,如果林地上的道路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私自扩建的,属于违法的行为!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公安局已经提交了相关的证据,证明何某所扩建道路占用的土地就是他们村集体所有的林地。

可是,何某在拓宽这条道路时,没有向上级部门报告,更没有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审核同意,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当地公安局对何某作出罚款即责令恢复原貌的行政处罚,事实清楚,适用的法律正确!

最终,法院对于何某的诉求没有支持,驳回了他的起诉!何某最终的努力也没有改变自己交罚款,把拓宽的道路恢复原样的决定!

四、法律分析:何某擅自修路,违反了什么规定?

此事一经曝光引发网友议论纷纷,他们非常疑惑,为什么何某为自己和大家考虑,却变成了违法行为?我国非常重视耕地,林地等各类土地的保护,禁止任何人未经批准擅自更改土地用途,破坏土地的行为。

这一点在《森林法》中体现得尤为明显,根据我国的《森林法》第15条规定,林地的所有者或使用者应该合理使用、保护林地,禁止任何人或者是单位非法改变林地的用途或者破坏林地。

我国《森林法》第73条规定,如果要在林地上从事建设活动的,该建设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林业部门的批准,行为人不能擅自进行。

此外,《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3条中明确规定,如果要改变林地的用途,必须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同意。没有这个部门的审核同意,将面临责令恢复原状和罚款的处罚。

林某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擅自占用林地加宽道路这一行为,显然是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

虽然何某在修路前已经和村里的干部打过了招呼,也征得了同意,可是他所拓宽的道路占用的是林地光征得村里的同意是远远不够的。

他必须向当地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进行申请,得到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修路。所以,综上所述,公安局对于何某的处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此外,也有网友认为,对于何某罚款四万元这个处罚太重了!何某为了能够修这条路,已经向亲戚朋友借钱了,他家境困难,好不容易卖点芒果赚了钱,现在却要交这么多的罚款,这不是让他雪上加霜吗?

虽然有关部门讲究依法办事,但是法律的适用也要讲究情理!何某的家庭条件本来就不好,擅自修路也是为了能够将芒果卖出去赚点钱,改善家里的条件。

何某在修路时也是为村民考虑了,没有破坏周围的任何树木,在主观上没有故意的心理,只不过因为他不懂得相关的法律,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所以他擅自修路,总体来说何某的过错程度较轻。

所以,对于当地的公安局来讲,如果只是一味地处罚何某,势必会让法律失去了人性,可法律最终的目的是服务于社会,服务于百姓,这么重的罚款,对于何某一家实在有些多。

从这个角度讲,当地公安局可以考虑将何某的罚款减免,这样才能更好地让法律体现人性化,而不仅仅是冷冰冰的法律条文。这次因交通不便而自费修路的案件,让我们深刻感受到有关部门在强调依法办事的同时,更要考虑到对百姓的人文关怀。

有些百姓因为知识匮乏,不懂得相关的法律规定。在他们看来,是合乎情理的事情,可能就是违法行为。可是我们不能光一味地处罚,给予他们教育普及法律知识也是很重要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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