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综合网络 作者:王磊 周静 雷帅 转自:国防科技要闻 美军动向 6月12日,美国会发布众议院版《2024财年国防授权法》,该法案由众议院武装部队委员会网络、信息技术和创新小组负责起草。法案提出,国防部将负责国防科技管理的研究与工程副部长调整为技术集成与创新副部长,进一步强化对商业技术创新成果的引入与集成应用等工作。根据立法流程,《国防授权法》由众议院和参议院分别提出草案,两院协调和联合审议后,由总统签署后生效。如果法案顺利通过,这将是美国防部自2018年研究与工程副部长成立以来最为重大的国防科技管理改革,国防科技创新主体将进一步向商业领域转移,协同创新能力将大幅增强。 01 改革背景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技术创新突破,都来自商业企业,商业企业日益成为更具创新动力与活力的创新主体。这一背景下,美军设立国防创新小组、战略资本办公室等机构,探索以风投的方式引入商业技术成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受限于资金规模等问题,难以大规模引进商业技术成果。 此次众议院提出国防部调整设立技术集成与创新副部长的立法建议,拟将国防科技创新的主体工作之一,调整为引进商业技术成果并加强集成创新与应用,推动商业领域先进技术向战斗力转化。 02 改革内容
根据该法案,国防科技管理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名称调整,国防科技管理部门由原来的研究与工程副部长,调整为技术集成与创新副部长; 二是职责定位,国防科技管理部门的职责从传统的国防科技创新与转化应用,调整为以下五个方面:①担任国防部首席技术官,负责美军国防科技创新及商业技术集成应用;②制定商业技术集成创新与应用以及技术开发方面的政策并监督实施;③制定国防部获取商业技术、产品与服务的机制与程序;④担任国防部长在商业技术创新和集成方面的首席顾问,负责商业技术创新成果的引入与集成创新及技术开发工作;⑤协调参联会副主席,为国防部引入和应用商业技术成果建立专门机制,无需受联合能力集成与开发系统的约束。 三是机构排序,该技术集成与创新的副部长在国防部仅次于国防部长与常务副部长,位居第三。与此同时,该副部长在所有分管业务的副部长中,排名最靠前,体现了国防部对国防科技创新及商业技术集成应用等的高度重视。 四是任职要求,技术集成与创新副部长任职,需要拥有广泛的科学或技术背景,满足以下条件:①拥有私人资本或风险投资等方面的经验;②拥有复杂系统的管理经验,善于协调公私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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