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曾发表文章“现行个税沦为工薪税 不能见鹅就拔毛”,里面提到“”有关统计显示,在全部个人所得税收入中,近2/3来源于中低收入家庭。社会上普遍流传着一种说法:现在个人所得税已沦为“工薪所得税”。那个税为什么嫌贫爱富呢? 第一 税率适用不一样 富人主要拿的是股份、不动产,取得的都是股息红利收入,股权转让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这些收入属于资本性收入,适用的税率是20%;而穷人主要拿的工资薪金收入、劳务报酬收入,这些收入属于劳动性收入,对应的税率是超额累计的税率,最高档达45% 第二 税务征收不一样 对于富人而言,常常是名下拥有公司的,这样他就可以堂而皇之将他的花费都通过公司来承担,比如买辆车、吃饭等各类花销可以用公司的名义,不仅可以避掉股息红利分红的20%的个人所得税,还可以将这部分费用在公司的层面做税前列支抵扣,一举两得,这样就使得 税务机关通常是征不到富人的税。 对于穷人而言,工资薪金、劳务报酬都是在支付前就已经代扣代缴了,所以在税务征收方面已经事前就已经被税务机关拿到手了,不存在征不到税的情形 第三 税务规划不一样 在做股权转让、不动产转让时,不同的转让方式所缴纳的税额差异巨大,富人往往会花钱请专门的税务专家做相应的税务筹划,从而在不得不征税时寻求征得最少的途径,从而使得缴纳的税款最少 而穷人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性所得本身就限制了税务筹划的路径,何况大部分穷人也请不到专业的税务专家来做税务筹划吧,所以就只好老老实实的缴税了。 综上,就是为什么个税是嫌富爱贫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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