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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债式收购税务陷阱如何避免

 大欧说税 2023-08-18 发布于北京

先说个被税务机关补税的案例吧。

     老王持有一家公司A,注册资本1千万,当年为了拿地,老王提供了2千万的股东借款给A公司,花了3千万拍下了一块地准备搞房地产。后来才发现这行的水很深,加上又招不到专业化人才,就没搞成。后来B公司看上了这块地,老王就把地卖给了B公司,当然交易的方式是老王将A公司的股权卖给了B公司,作价1.3亿元。

    老王一高兴,卖得还可以,就说A公司当初借自己的2千万不用还了。A公司的会计小王就做了一笔分录,将应付老王的借款从其他应付款转为了资本公积。

  过了一年,税务局例行检查,发现了这笔分录,认为A公司需要就这2千万进行补税,补缴企业所得税500万元。理由是这个属于老王对A公司的债务豁免收益。

  问题来了,A公司这500万的税交的冤不冤?

  很冤。

 因为如果事先设置好交易架构,至少有三种方式可以避免这500万税不需要缴,同时老王的个人所得税也可以省下一大笔。

  •       一、原股东增资法

1.交易前,老王2千万对A公司进行增资。

  1. 2.A公司有钱了,偿还对老王的欠款2千万。相当于老王手里的钱转了一圈又回来了。

  2. 3.老王再以1.3亿将A公司股权卖给B公司,此时老王的投资成本由1千万变成了3千万,个人所得税也跟以前比少了400万。

这个方法存在一个问题,就是老王事先要有2千万。

如果老王手头很紧,拿不出2千万,那如何办呢?

  •       二、新股东增资法

这时老王可以跟新股东B公司商量,B公司说,要不,它去增资。方法如下:

  1. 1.B 公司向A公司增资2千万

  2. 2.A公司向老王偿还借款2千万。

  3. 3.老王将A公司股权转让给B公司。这里要注意了,股权转让价格不再是1.3亿了,因为B公司入了股,老王不再是100%持股了,所以要减去B公司持有的部分,股权转让价格就是1.1亿了。

这时老王的个税也是省了400万,因为股权转让收入少了2千万。这种方式达成的效果和第一种方式是一样的。

  三、债权转让法

    如果双方股东都不想在交易前事先投入钱,那怎么办?

    那可以约定将原股东的债权进行转让,步骤如下:

 1.老王和B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转让价格1.1亿;

2.老王和B公司同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债权转让价格2千万。

3.A公司以后赚钱了,在把钱还给B公司。

这样操作下来,双方股东都没有事先投钱,老王还是收了1.3亿,只不过交税的部分只有1.1亿,另外2千万是不需要缴税的。

这样操作下来,A公司的冤枉税可以不用缴了,老王也省了一大笔个人所得税,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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