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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安全科学的公理、定理、定律探讨分析

 学院2009 2023-08-18 发布于北京

茂哥说 安全茂 2014-12-13 23:08



公理是事物客观存在及不需要证明的命题,据此,安全科学公理可理解为“人们在安全实践活动中,客观面对的、并无可争论命题或真理”。安全科学公理是客观、真实的事实,不需要证明或争辩,能够被人们普遍接受,具有客观真理的意义。安全科学公理的认知对推导安全科学定理发挥着基础性、引证性的作用。安全科学公理是在人们长期的安全科学技术发展和公共安全与生活工作的实践中逐步认识和建立起来的。

定理是指事物发展的必然要求或必须遵循的规律,定理可基于公理推导得出。安全科学定理是基于安全科学公理推理证明的规律和准则。安全科学定理为安全科学的发展和公共安全活动提供理论的支持和方向引导,对公共安全工作或安全科学监管的实践具有指导性,是安全活动或工作必须遵循的必然规律及基本原则。

定律,也称作法则,是基于经验或理论归纳推理的事物的客观规律。安全科学定律是为安全实践和事实所证明,反映安全事物在一定条件下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的论断,是人类安全活动的基本法则或方法论。安全科学定律具体包括4大经验定律和3大理论定律。

安全科学公理的分析与探讨

基于概念和比较优势与科学优化的方法,我们以为在当今的安全科学理论发展和公共安全实践认知水平基础上,可以提出如下五大安全科学公理:生命安全至高无上、事故灾难是安全风险的产物、安全是相对的、危险是客观的、人人需要安全。

1.1生命安全至高无上

“生命安全至高无上”是安全科学的第一公理,其涵义是:“生命安全至高无上”是指生命安全在一切事物中,必须置于最高、至上的地位。即要树立“安全为天,生命为本”的安全理念。安全科学的第一公理表明了安全的重要性。

对“生命安全至高无上”这一公理理解可以从个人、企业和社会三个角度来认识。“生命安全至高无上”是我们每一个人、每一个企业和整个社会所接受和认可的客观真理。对于个人,生命安全为根,没有生命就没有一切;对于企业,生命安全为天,没有生命安全,就没有基本的生产力。对于社会,生命安全为本,没有人的生命安全,社会不复存在。生命安全是个人和家庭生存的根本,是企业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因此,我们需要有“100-1=0”的哲思,这个1就是安全。

“生命安全至高无上”这一公理告诉我们,无论是自然人和社会人,无论是企业家还是政府管理者,都应该建立安全至上的道义观、珍视生命的情感观和正确的生命价值观。

1.2事故灾难是安全风险的产物

“事故灾难安全风险的产物”这一公理的涵义是:事故及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取决于安全风险因素的形态及程度,或者说,事故灾难是风险因素的函数,风险因素是事故灾难发生及其后果严重度的变量。安全科学的第二公理表明了安全的本质性或根本性。

“事故灾难是安全风险的产物”是客观的事实,是人们在长期的事故及灾害规律分析中得出的科学结论。安全的目标就是预防事故、控制事故,避免灾难的严重程度,而这一公理告诉我们,只有从全面认知安全风险出发,系统、科学地将风险因素控制好,才能实现防范事故灾难、保障公共安全的目标。

安全风险是事物所处的一种不安全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将可能导致某种事故或一系列的损害或损失事件的发生。事故是由生产过程或生活活动中,人、机、环境、管理等系统因素控制不当或失效所致,这种不当或失效,就是风险因素。理论上讲,事故都是来自于技术系统的风险,系统能量的大小决定系统固有风险,而且系统存在形态和环境决定系统现实的风险。风险因素的概率和程度决定安全程度,安全程度或水平决定事故预防的能力。

“事故灾难是安全风险的产物”这一公理首先让我们认知到安全的本质,第二明确了安全工作的目标;第三指出如何实现对事故有效预防的方向。

1.3安全是相对的

“安全是相对的”这一公理的涵义是:指人类创造和实现的公共安全状态和条件是动态、变化的,公共安全的程度和水平是相对法规与标准要求、社会与行业需要存在的。安全没有绝对,只有相对;安全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安全没有终点,只有起点。安全的相对性是安全社会属性的具体表现,是安全的基本而重要的特性。安全科学的第三公理表明了安全的相对性特征。

安全科学是一门交叉科学,既有自然属性,也有社会属性。针对安全的自然属性,从微观和具体的技术对象而言,安全存在着绝对性特征。从安全的社会属性角度,安全的相对性是普遍存在的。因此,我们从自然属性来理解安全技术标准的绝对性的同时,也必须从社会属性来理解安全的相对性特性。

由于人类控制安全的科学是发展的、技术是动态的、经济是有限的,人类安全的能力是发展、动态和有限的,方法和手段是变化发展的,因此,在特定时间、空间条件下,安全是相对的。绝对安全是一种理想化的目标,相对安全是客观现实。

安全是相对的,表明安全不是瞬间的结果,而是对事物某一时期,某一阶段过程状态的描述。相对安全是安全实践中的常态和普遍存在,因此应做到相对安全的策略和智慧,应对安全的相对性,就需要有如下策略:要建立发展观念;要树立全过程思想;要具有“居安思危”的认知。

1.4危险是客观的

“危险是客观的”这一公理的涵义是:指社会生活、公共生活和工业生产过程中,来自于技术与自然系统的危险因素是客观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客观性决定了安全科学技术需要的必然性、持久性和长远性。安全科学的第四公理反映了安全的客观性属性。

人类需要发展安全科学技术是因为人类生产、生活活动过程中,面对的各种自然系统和人造系统的客观危险性和危害性,并且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危险性越来越复杂,危害性越来越严重。辨识、认知、分析、控制危险性,消除、降低、减轻其危害性,就是安全科学技术的最基本任务和目标。

“危险是客观的”这一公理告诉我们,首先应充分认识危险或危险源,只有在充分认识危险的基础上,才能分析危险,进而控制危险,消除危害、避免事故灾难的发生。

1.5人人需要安全

“人人需要安全”这一公理的涵义是:每一个自然人、社会人,无论地位高低、财富多少,都需要和期望自身的生命安全健康,都需要安全生存、安全生产、安全发展,安全是人类社会普遍性及基础性的目标。安全是人类生产、生存、生活的最根本的基础,也是生命存在和社会发展的前提和条件,人类从事任何活动都需要安全作为保障和基础。安全科学的第五公理表明了安全的普遍性或普适性。

人人需要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人人共享安全,这是安全的普遍性特征。因为人人需要安全,就必须人人参与安全,最终实现人人共享安全。

人人需要安全的普遍性还可以从事故灾难发生危及的无指向选择性来认识,即一旦事故灾害发生,其对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危害,不会因人的肤色、性别、年龄、角色、地位、财富、权势的差别而选择,所具有的差别是随机性的,是具有不确定性的。正因为在事故灾难环境中,人人危及的特性,因此,对事故灾难的防范,需要人人参与,随之,安全的成果实现人人共享。

安全科学定理的分析与探讨

根据上述的5个安全科学公理,相应地可以推导出5大安全科学定理: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秉持事故可预防信念;遵循安全发展规律、把握持续安全方法论、遵循安全人人有责原则。

2.1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定理1 “坚持安全第一原则”是指人类一切活动过程中,时时处处人人事事必须“优先安全”、“强化安全”、“保障安全”。对于企业,当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效率发生矛盾和冲突时,必须“安全第一”、“安全为大”。

由安全第一公理可知,人的生命安全至高无上,因此,在一切活动过程中,必须将安全放在第一位,即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安全第一”这一口号,起源于1901年美国的钢铁工业。尽管在当时受经济萧条的影响,美国钢铁公司提出“安全第一”的经营方针,致力于公共安全的目标,不但减少了事故,同时产量和质量都有所提高。百年之间,“安全第一”已从口号变为公共安全基本方针,成为人类生产活动,甚至一切活动的基本准则。“安全第一”是人类社会一切活动的最高准则。“安全第一”是在社会可接受程度下的“安全第一”,是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尽力做到的“安全第一”。“安全第一”是一个相对、辩证的概念,它是在人类活动的方式上相对于其它方式或手段而言,并在与之发生矛盾时,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

公共安全是社会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的前提和保障,没有安全就没有稳定,更谈不上发展。在企业,发生事故不当会造成生产效率和效益的影响,还会导致员工生命的丧失和经济的巨大损失。因此,在社会活动和发展,企业生产与经营的过程中,必须坚持安全是第一的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原则”这一定理要求人们首先要树立“安全第一”的哲学观,第二要做到全面的“安全第一”;第三要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等基本矛盾与关系。

2.2秉持事故可预防信念

定理2 “事故的可预防”的基本涵义是指从理论上和客观上讲,任何来自于技术系统、人造系统的事故发生是可预防的,其灾难导致的后果是可控的。事故的可预防性是基于对事故的因果性及其致因规律的认知。正因为有了对事故这一特性和规律把握,我们能够坚信“事故可预防”的定理。

“事故可预防”是基于“事故灾难是安全风险的产物”这一公理推导的。事故是技术系统风险的不良产物。技术系统是“人造系统”,是可控的。我们可以对技术系统从设计、制造、运行、检验、维修、保养、改造等环节,从人因、物因、环境、管理等要素出发,甚至对技术系统加以管理、监测、调适等措施,对技术存条件、状态和过程进行有效控制,从而实现对技术风险的管理和控制,实现对事故的防范。对于来自于自然的灾害,其发生我们不能根除,但可以预测、预测和应对,规避其后果的严重性。对于人为故意的社会事件灾难,更是可以从社会风险因素出发,消除其发生的基础和原因,实现避免社会突发事件的发生。

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事故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灾难,但是,作为社会主宰者的人类,秉持事故可预防的信念,在不断地与事故博弈过程中,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在安全科学技术发展的今天,我们更应该继承前人的智慧,秉持事故可预防的信念,向着“本质安全”以及“零伤害、零事故”的目标迈进。

2.3遵循安全发展规律

定理3 “安全发展”这一定理是指人类对安全的需求是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人类的安全标准和规范是不断提高的;二是指人类的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要以安全发展为基础,只有安全发展,才能有社会经济的长远发展和持续发展。

安全发展是社会文明与社会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社会文明与社会进步程度越高,人民对生活质量和生命与健康保障的要求愈为强烈。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水平的要求,必须坚持安全发展。

由“安全是相对的”这一公理可知,安全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安全认知、标准和科学技术水平是不断发展和进步的。

该定理告诉我们,安全是发展的过程,我们要以发展的眼光去看待安全,看待安全的各个环节。一是要建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二是要实现安全目标的不断提升

2.4把握持续安全方法

定理“持续安全”这一定理是指安全是一个长期发展的、实践的过程,在任何时期从事安全活动,注重安全理念和方法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寻求安全与资源的最优化匹配组合。

由“危险是客观的”这一公理可知,在任何时期、任何条件下,危险都是客观存在的,那么安全就是永恒的话题,要实现安全的永恒性,就必须把握持续安全的方法论。

“一个时期对发展起积极作用而被肯定的东西,在另一个时期就可能成为制约发展而被否定的东西”,对安全的理解也是这样,要想保持安全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就必须强调持续安全的理论,把握持续安全的方法。

由该定理可知,安全是持续的,在从事安全活动时,就应该树立持续安全的理念,把握持续安全的方法,来适应发展环境的变化和人们需求的变化。

2.5遵循安全人人有责的准则

定理5 “安全人人有责”这一定理是指安全需要人人参与,人人当责,坚持”安全义务,人人有责”的原则,建立全员安全责任的网络体系,实现安全人人共享。

“人人需要安全”公理表现安全对我们每个人的重要性。既然人人需要安全,那么人人就应该参与安全,为安全尽责。其中“责”我把它理解为“责任心”、“安全职责”、“安全思想认识和安全管理尽责”等。不论是公民、官员、企业家,都应该对安全尽责,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以及“我的安全我负责、他人安全我有责、社会安全我尽责”的安全氛围。

“安全人人有责”这一定理告诉我们,安全问题是事关人类生存、社会发展的基本命题,是事关国社民生的重大问题,它既影响自己也影响别人、既涉及到个人也涉及到社会,每个人都在一条船上,每个人都居住地球村,因此,必须人人为安全负责、尽责。

安全科学定律的分析与探讨

基于定律的概念,目前安全科学定律可归纳总结出海因里希定律、墨菲定律、安全效率定律和安全效益4个经验定律,以及安全性定律、风险最小化定律和本质安全定律3个理论定律。

1.海因里希定律

海因里希法则基本涵义是:不同程度的事故具有从轻到重、从小到大的金字塔规律,小的事故频繁发生,就会伴随严重或大的事故发生,要防范重大的事故,需要从一般性的所谓小事故入手。所谓事故金字塔,如图1所示。

2.墨菲定律

墨菲定律是美国工程师爱德华·墨菲作出的著名论断,亦称莫非定律、摩菲法则等。墨菲定律主要内容是:事情如果有变坏的可能,不管这种可能性有多小,它总会发生。所谓:“可能发生的都会发生”。

墨菲定律给安全科学启示是:危险的客观性,决定了事故的可能性,我们如果认知可能、消除其可能,事故就没可能;相反,如果忽视可能、放任可能,就有可能。墨菲定律让我们懂得:不能忽视小概率危险事件;安全事故应该成为我们长鸣的警钟;安全工作要应用预知、预测、预警、预控的方法。

3.安全效率定律

安全效率定律揭示出在不同阶段进行安全投入的效率规律,即系统设计1分安全性=10倍制造安全性=1000倍应用安全性;或表示为设计规划1分安全→建设制造10分安全→ 运行生产1000倍的安全,即10 1000

安全效率定律启示我们,在安全生产活动中,早期的设计、规划、方案、准备阶段安全的投入效率最高,而在运行、实施或应用过程中才采取安全措施效率是最低的。因此,对于建设项目要重视规划阶段的安全分析研究;对于工程项目,要强调方案阶段的安全措施;对于每天的活动项目,要注意预先的安全分析和措施。

4.安全效益定律

应用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我们论证了安全效益定律,也称安全成本法则,即:1分的安全投入,创造5分的经济效益,实现无穷大的社会效益,所谓,安全成本法则׃ 5׃ ∞。

安全效益定律表明如下规律:安全成本无论是时间成本,还是经济成本都是有效益的;安全的效益既有经济效益,也有社会效益;安全效益重在社会效益,因为,生命是无价的。

5.安全度可控定律

安全度可控定律也可称为安全度定量定律,其揭示了安全的定量规律。“安全度”的数学定量模型是:安全性S=FR=1Rp ,l),S1,且≥0

其中:R—系统风险;p—事故的可能性(发生的概率);l—可能发生事故的严重度。

安全度定量定律揭示了如下安全规律:安全是风险的函数,风险是安全的变量;安全度的影响因素是风险的程度或水平;实现安全最大化决定于风险最小化;风险度为"0",安全度为100%。根据安全度法则,控制系统或过程安全水平实质上是控制风险水平,具体有三个策略方向,如图2所示:

策略一:保护性策略。分散系统规模,降低后果严重度:设LL1L2L3L1L2L3L/3;由于Li难以同时发生;所以RiP · Li P ·L/3),则通过严重度的分散策略,实现了:RiR

策略二:预防性策略。增加冗余事件,降低发生概率:设RDR· R· R3P1P2P3P;由于PDP· P· P3P3,所以RDL · PD L · P3,则通过调整概率的策略,实现了:RDR

策略三:综合应用策略一和策略二的方法。

6.风险最小化定律

风险最小化定律实质是风险可接受定律。风险是描述系统危险程度的客观量,又称风险程度或者风险水平。风险与概率p和严重度l成正比关系,即:风险R= Fp,l=p ´ l。其中:p= F (人因,物因,环境,管理)l = F (时态,能量,规模,环境,应急)

根据安全的相对性特征,以及安全的实质是风险可控,可以推导出,安全过程是风险最小化的过程,安全是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上,即实现风险可接受准则。国际普遍采用ALARP(As Low As Reasonably Practicable)原则来描述这一准则。

7.本质安全定律

本质安全是指系统或过程中人、机、环境、管等要素从根本上防范事故的能力及功能。本质安全的特征表现为根本性、实质性、主体性、主动性、超前性。生产过程中本质安全最基本的目标就一是实现“物本”,即技术设备设施工具的本质安全性能;二是“人本”,即人的意识观念态度等人的根本安全素质的提升。

本质安全定律是指实现R→0,S→1的状态,即风险趋近为“零”,安全趋近为“1”的状态,或者说是“追求理想安全或绝对安全的境界”。

对于技术系统,本质安全的方法是实现“失误安全”的功能(Fool-Proof),指操作者即使操作失误,也不会发生事故或伤害,以及“故障安全”的功能(Fail-Safe),即设备自身故障的自我修复或闭锁功能。

结 论

公理是客观的真理,定理是实践的原则,定律是事物的规律。确认了安全科学公理,表明人类探索安全真理的进步,并为获得安全实践的原则提供了基础和原理的支持;揭示了安全的定律,为人类安全活动科学、有效提供了理论的方向和准则。在五大安全科学公理基础上推导得到的五大安全科学定理为安全活动或实践提供了科学原则和方法论指导;基于经验和理论的安全定律或法则,揭示了安全活动的规律,为我们的安全工作或管理明确了基本法则或方法论。

安全真理和规律的认知是一个不断发展和不断进步的过程,本文提出的大5安全科学公理、5大安全科学定理和7大安全定律仅仅是现阶段我们认识能力和水平的反映。显然,随着人们对安全科学规律和真理的不断探索,安全科学公理、定理和定律将会不断的完善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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