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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合同欺诈,概念和构成要素分别是什么?

 纵横捭阖9ic770 2023-08-18 发布于黑龙江
民事合同欺诈,概念和构成要素分别是什么?

合同诈骗是为了骗取另一方的利益而蓄意隐藏或制造虚假的契约内容。该行为违背了和合同的根本原理,对买卖双方都有不利影响。

民事合同欺诈,概念和构成要素分别是什么?

其中一方有意欺骗

合同欺诈罪的构成要件是行为人的主观意图。此故意包含两个层面:第一,明知其所告知的信息是虚假的,或存在明显的疏漏;第二种是意愿,也就是行为者想要或者暗示这种后果的出现。

在合同诈骗行为中,诈骗人对自己告知对方的信息,可以是真的,也可以是假的,但他必须是通过欺骗的手段,让对方陷入错误认识,并以此错误认识为基础,做出了意思表示。

民事合同欺诈,概念和构成要素分别是什么?

“知与应知”的判定,要从交易习惯、经验规律以及当事人的口供等方面来进行。

合同的签订必须是有意图的。在签订契约前,当事人并未采取欺骗行为,即便具有欺骗目的,亦不构成诈骗行为。例如,某乙和某 B订立买卖契约,在接受检验时,发现商品存在品质问题,于是请求 A退还商品。

A向 B撒谎,声称商品的品质没有任何问题,并同意 B负责退还商品。之后, A给 B公司寄去一封附有品质证书的退回函, B公司据此与 A公司订立新的采购和销售合同。若在订立契约时明知商品的品质存在问题,仍故意向对方提供虚假的服务,这就是一种欺诈。

民事合同欺诈,概念和构成要素分别是什么?

有意的内容应当是:期望或允许相对人进入一个错误的认知,并且以此为基础而做出的意思表示。此中有意包含两个方面:

一种是主动的,它是指行为人以欺骗手段引起相对人的误解,并以此误解为基础做出的意图;第二类是被动的,它是指在向他人提供信息时,在向他人提供信息时,明知信息是错误的或存在着重要的疏漏,却没有采取必要的行动来防止信息泄露。

民事合同欺诈,概念和构成要素分别是什么?

在合同诈骗罪中,一方的欺骗不一定会使另一方产生误解,从而使另一方的真实意图产生误解。举个例子,甲乙双方签署买卖协议,协议中规定,乙乙以一吨6200元的价钱,向甲乙提供一桶某种类型的汽油。

B在给 A送去一桶汽油之后,在其中发现了一些不纯的东西,于是向 A申请退款。在此情形中,若 B仅具有诈骗目的,无诈骗目的,其不成立诈骗罪。

在知道另一方有可能会产生误解的情况下,仍然与另一方签订合同。它可以是由于行为人自己对合同主要条款有重大误解而在订立合同时对一些条款没有重视,也可以是由于合同相对方因某种原因产生误解而在订立合同时没有预见到这些情况并相应作出意思表示。

民事合同欺诈,概念和构成要素分别是什么?

被骗人产生误解的原因和原因

被骗一方因欺骗而产生的误解是其请求解除契约的必要条件,该问题与被骗一方的欺骗行为有着紧密的联系,即在被骗一方处于误解状态时,被骗一方才会做出对应的意思表示,进而订立契约。

如果一方是有意欺骗,那么,他的这种欺骗行为就会引起另一方的误解。它既表现在对客观事物的认知上,又表现在对人的主观心态上。只有当被骗一方处于误解状态时,才能请求解除合同。

民事合同欺诈,概念和构成要素分别是什么?

根据以上的分析,本文认为,该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诈骗罪的违法;(2)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故意;(3)被骗一方有可能产生误解;(4)由于另一方蓄意的声明,被骗一方有可能造成误解;(5)被骗一人由于其自身的过错而产生了误解。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可以采用欺骗的方式,也可以采用其它合法的方式。但因使用欺骗方法所缔结之契约,若因欺骗方法所缔结之契约无效或被撤销,则受害一方得请求返还或补偿。

民事合同欺诈,概念和构成要素分别是什么?

民事合同被撤销后,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或者补偿。

民事法律行为被撤销后,当事人对其所获得的财物,应当退还;对无法收回的房屋,也没有收回的房屋,要以折价进行补偿。有过失的一方,应向另一方负责,并向另一方负责。

这一条款不仅保障了被欺骗一方在民事行为被撤销时的权利,也保障了被欺骗一方在民事行为被撤销时的权益。

民事合同欺诈,概念和构成要素分别是什么?

然而,如果是因为一方或双方的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而造成的,则不能要求对方给予补偿。

在此情形下,应当采取民事诉讼制度。这是因为,由于当事人均有过失造成的,因此,按照过失的原理,由过失的一方对此负有连带的义务。

而因为另一方的欺骗而引起的合同无效,通常是因为欺骗一方的过错或有意而引起的,另一方的过错或有意而引起的。所以,对于由于被骗而造成的财物损害,通常是不能请求补偿的。

民事合同欺诈,概念和构成要素分别是什么?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被取消后,可以请求返还或者补偿。

我国《合同法》第58条对民事法律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界定,认为其不具有法律效力。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从一开始就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它会导致当事人不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也会导致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从而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伤害。

在此基础上,对于造成损害的,应当根据损害的大小、损害的程度和损害的起因来确定损害的承担范围。

虽然《合同法》对合同无效时的赔偿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司法实务中对赔偿数额的认定却众说纷纭。

民事合同欺诈,概念和构成要素分别是什么?

一种意见主张,对于物权变动的认定,应以物权变动时的物权变动为前提,也就是依物权变动中物权变动对物权变动之影响而定。《合同法》第58条所述的“应当返还”和“应当折价赔偿”,两者之间有很大的不同,两者之间有很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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