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总是过得飞快,转眼间,一周的工作日又结束了,我又迎来了可以躺平摆烂的周末。 在这个惬意的周末,应朋友的要求,我来闲侃一下我对金钱的概念。 张爱玲说:“我喜欢钱,因为我从来没吃过钱的苦,只知道钱的好处,不知道钱的坏处。” 我想说:“我喜欢钱,因为我小时候吃过没钱的苦,所以知道有钱的好处,也知道没钱的坏处!” 因为张爱玲是富贵女,出生在豪门,而我本是富家女,却出生在寒门,所以我和张爱玲对金钱的概念大同小异。 因为我喜欢钱,所以我从小就喜欢赚钱、存钱,不怎么会花钱。 儿时,为了交学费,我捞过鱼、摸过虾、捡过破烂、还去饭店洗过碗…… 成年后,我除了干好本职的销售工作,曾利用周末兼职做过化妆品促销员;到饭店推销过饮料;在商场推销过月饼…… 刚刚回星城那几年,我卖过土鸡蛋、土鸡、水鸭、花猪肉、蜂蜜等农副产品。 可以说,从小到大,只要能赚钱的事,我都能放下身段,拉下脸面去干! 比如现在我虽然干着看似光鲜亮丽的白领阶层的工作,但是也经常会受到客户的刁难,挨领导的骂。然而,久经职场的我早已经不要脸皮了,随便刁难吧!随便骂吧!谁让我喜欢赚钱呢?我干写作这门副业,虽然赚钱不多,但是也经常会因为某些言语或观点遭到网络喷子或者好为人师的人的谩骂和攻击,然而,我既然敢写就已经做好被攻击和谩骂的准备了,随便谩骂和攻击吧!谁让我热爱写作呢?我感觉为了赚钱,我的脸皮真的比城墙还厚了! 我不仅喜欢赚钱,也喜欢存钱,从小就喜欢,而且一直保持着存钱的好习惯。小时候是一分一分的攒,长大后是从三位数的存,到四位数的存,再到五位数的存…… 说完了赚钱和存钱,再说花钱。我以前不怎么会花钱,自从认识了孩子他爸才学会了花钱。 可能是受老一辈“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的影响,我以前很少去买衣服,就算买也是买的很便宜的衣服,导致我认识孩子他爸时,一度被他鄙视。他说我拜金,是个不会享受生活的守财奴。慢慢的,他说的多了,我也渐渐改变了。我学会了购买适合自己风格的高品质的品牌服饰和护肤品,我明白了节俭与吝啬仅一步之遥,我也懂得了爱自己才是终生浪漫的开始! 然而,可能是自己从小吃了太多没钱的苦,成年后尝了太多赚钱的苦,也体会到了存钱的不易,因此,我特别不喜欢问别人借钱。孩子他爸曾经一针见血地指出我之所以不喜欢问别人借钱是因为我讨厌别人问我借钱。是的,我非常讨厌别人问我借钱,因为我特别讨厌问别人去要账,实在太烦了! 老话说:“亲戚不共财,共财两不来!” 如今,若是有人再问我借钱,我都一律拒绝,因为借了,我去要账,别人会对我有意见,不借,别人也会对我有意见。反正借与不借,都会产生矛盾,我干脆不借好了! 王尔德说:“我年轻的时候,以为金钱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等我老了才知道,真是这样。” 可能正如孩子他爸所说的我很拜金,所以我从小到大都认为金钱是很重要的东西。 很喜欢《真情假爱》里的一句台词:“我爱的不是钱,我喜欢的是钱带来的那种独立自由的生活。” 我想,我不要脸的拼命赚钱,努力存钱,就是为了有一天拥有毫不客气离开的勇气和自由,工作如此,婚姻亦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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