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立法法修改的一个亮点就是明确了当前中国的授权立法体制。必然是考试重点! 试问,当前我国的授权立法有几种?效力等级如何?与法律冲突应当如何解决?授权机关和被授权机关有何种审查关系?授权机关对被授权机关的撤销分成几种?我觉得把握好这几个问题,授权立立法这个问题就彻底没问题了。 问题一:授权立法有几种? (3)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经济特区、浦东新区法规和海南自贸港区法规的变通授权(海南自贸港区法规的制定权并非通过授权决定获得,而是通过特别法的授权,但可以与前面两个统一操作)
问题三:授权机关和被授权机关是何种审查关系。 问题四:授权机关对被授权机关的撤销分为几种? 有两种,可以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违背授权目的和授权范围的法律法规,必要时还可以撤销授权本身(即收回被授予的权力)。当然,由于将基本法授权中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的关系理解为领导关系,因此在基本法授权中,还存在一个对根据授权制定的基本法的改变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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