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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新甲:否决洪承畴战略大败,又因和谈泄密被杀,他到底是不是汉奸?

 能静居看历史 2023-08-21 发布于山东

是持久战还是速战速决,成了大明生死攸关的抉择。

书案面前,崇祯正式签署下发洪承畴出任蓟辽总督任命旨意,按照计划,他将率领大明最后全面精锐部队与建立不久的清朝皇太极进行决战。一时之间,风起云涌,辽东的局势牵动着所有人的神经。此前的几位总督无一不是悲剧收场,那么洪承畴能否摆脱这一魔咒?而最重要的是,留给洪承畴的时间却越来越紧迫。

一时之间大明的空气弥漫着焦虑、急躁、忧愤和惊惧。

对于这种情绪,崇祯自己用笔墨写下“灭寇雪耻”的条幅传示臣下观看,以表明最高意志力。

影视画面

礼部右侍郎蒋德璟看后跪着向崇祯说:“我皇上灭寇雪耻四字,就是中兴大有为根本。”接下来话锋一转却说:“过去每次都见到皇上传旨意给兵各部,以及申饬各地督府,所言无不周密详细,可是到头来各边都没有施行。其实兵何曾练?只是将花名册点操一番,花刀花枪,全无实著。”

这句话显然让崇祯大吃一惊,不由得对他说:“闻所未闻。”

然而,蒋德璟所说的是再普通不过的实情,对于崇祯来说竟然是天方夜谭的神话。显然暴漏了这位皇帝对宫墙之外的事务知之不多,这种短板无疑是大明宫廷教育成长的结果。

君臣此后又对练兵和局势进行了深入探讨,最后蒋德璟还鼓励崇祯说:“皇上神武百倍太宗,何患小丑”,希望他恪守祖制,自然“指日中兴。”用这些浮皮潦草的拍马结束了对话。

崇祯十三年洪承畴集结十三万兵力在锦州、松山一线摆开与清朝决战的架势。按照洪承畴的战略预判是这场战争必须是持久战,而保存实力,固守城池才能握有更大的把握。在向皇帝汇报中,洪承畴用“且战且守”来表述这场战争的打算。洪承畴的这种且战且守的战略是实事求是的,也是当时唯一可取的方案,况且坚守锦州城的总兵祖大寿被困五个月之久,仍信心十足,特地派士兵出城向洪承畴传话,城内粮食足可支持半年,要洪承畴用步步为营进逼,不要轻易交战。《明清史料》

洪承畴画像

对于洪承畴的“且战且守”,内阁一些官员向皇帝频频暗示,洪承畴是拥兵自重,坐吃山空,徒耗粮饷。

面对这种情况,他召见兵部尚书陈新甲商量下一步如何走向。陈新甲算是有长期基层经验的官吏,担任过宁远前线兵备官员。对皇帝的问题,他回家后,仔细斟酌写出了一份“十可忧十可议”的报告,整体来说就是要速战速决。

崇祯收到意见后转发给洪承畴,在看了这些内容后,洪承畴认为速战速决完全不可能实现,因为大明对大清的战争已经持续多年,再者“转输为艰,鞭长莫及,不若稍待,使彼自困为得。”虽然来势凶猛,但是他们的后方补给不会持久,显然这是最为成熟的计划。

战争是个放大器,他清晰地放大了崇祯应对这场战争的短板与定见。看了洪承畴的奏报他觉得洪承畴说的有道理,当陈新甲再来鼓动速战时,又觉得陈说的有道理。

最后从支持洪承畴转变听取陈新甲并下发给洪承畴催战令,叫他“刻期进兵”。关键时刻犹疑不决,这是崇祯身上最大的弱点,显然性格上缺乏的定力隐藏着他难以指挥这场最重要的战争对决的胜利。与此同时,陈新甲以兵部尚书的身份给洪承畴写信,警告他:“你出关用兵一年有余,耗费饷银数十万两,既不能解锦州之围,若再使内陆受困,到那时,你不进山海关,则长城沿线空虚,如往辽西,则宝山空返,何以副皇上圣明,而谢朝中文武诸臣之望?”

局势图

面对多重压力,洪承畴不得不放弃了持久战的想法,此后大军出动,如同下饺子一般涌向万劫不复。

是和是战犹豫不决,陈新甲被杀的另一种解读。

洪承畴正是被迫出战接连导致失误被孤军围困在松山时,清军竟然给了一次机会,可惜白白错过。

崇祯十四年的十一月,辽东的田野提前数日连降大雪,甚至深达丈余,这时双方正处于焦灼之际,清军粮草出现了断绝。想撤军又担心明军追击,于是通过蒙古人向明朝发出和谈信号。陈新甲这次表现比上次似乎理性了许多,认为现在继续打下去,明军胜算越来越小,因此将这种和谈思路开始释放给崇祯。

崇祯在几天的思考后,认为一旦和谈倒也很好,可以腾出手处理内乱。只不过自己当初的“灭寇雪耻”必将损害自己的权威和形象。因此在陈甲新委婉提出这个建议后,他只是表态说:“可款则款,不妨便宜行事。”当然,也有些记载说,陈甲新所提出的是二人私下达成的计划,最终由陈新甲在内阁会议上提出。

然而他们推进这些重大战略调整时却最终败给了繁文缛节的微末。

按照大明的惯性思维是,与皇太极议和本身就是一种无奈的耻辱,尽可能在表面上做的更堂皇一些。据说因为和谈文书的盛气语气让皇太极颇感不快,加之形势逐渐对清朝有利,和谈数次并未取得多大成效,耗费了许多宝贵时间。

有传闻说,因为陈甲新疏忽将双方文书放在桌上,被仆人以普通文书随手交给相关传送部门,导致泄密。消息一出如同惊雷一般震动了大明的官僚,在他们心中,与蛮夷和谈无异于奇耻大辱,纷纷指责陈甲新“堂堂天朝,何至讲款”,于是向崇祯弹劾陈甲新。

相关史料

在此关键时刻,陈新甲未能清醒认识事情的严重性,竟然暗示是受崇祯的指示去与清朝议和。并引用了崇祯的原话:“可款则款,不妨便宜行事。”想让这些言官住嘴。显然陈新甲对这件事的判断严重失误,他不了解崇祯的性格,这样的事情,他不可能自己背锅。

当崇祯陆续收到弹劾陈新甲的奏折后大部分同意,但是对以“专擅议罪”不予认可,显然如果同意这件事,必将自己示意和谈的事情公之于众。于是批复说:“陈新甲失事重大,法无可宽,但引律尚属未确,可另行复拟即奏”。言外之意是,陈新甲必须死,但是要看什么样的罪名。因此有臣下陆续弹劾陈新甲“陷边城四,陷腹城七十二,陷亲藩七,从来未有之奇祸,亦从来刑书所不忍载之条例者也。当临敌缺乏,不依期进兵策应,因而失误军机者斩。”

相关资料

奏疏递上,陈新甲人头落地。

根本来讲,陈甲新的最大问题在于扰乱了洪承畴的长久战,最终将整个战局推向不可挽回的地步,而他所谓的议和,完全是执行崇祯的指令,因此出现了大明亡国后期的另一个片段,那就是当需要议和暂缓危机时,此时却没人敢再做陈甲新。

大明的后期的错误大而言之是战略误判,小而言之是败给了细枝末节的繁文缛节,官员们背后拿着算盘表面上却满口的仁义道德,最终将战机白白葬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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