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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共同诉讼-行诉与民诉的区别

 隐遁B 2023-08-22 发布于广东
原告或被告一方存在二人以上时,就可能出现必要共同诉讼的情形。必要通过诉讼通常限于适格原告或适格被告,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不是必要共同诉讼的范围。
1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中的必要共同诉讼的法律依据为行诉法解释第27条。必要共同诉讼是同一行政行为发生的争议。通常需要满足不可分的行政行且原告或被告一方为二人以上,此时法院必须进行合并审理。是否同一行政行为以及人数可以从行政行为的文书作出比较直观的判断。
2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中的必要共同诉讼的法律依据为民诉法56条。必要共同诉讼是同一诉讼标的发生的争议,而不是同一类法律关系发生的争议。同一诉讼标的通常为诉讼请求涉及的法律关系且具有不可分性。例如,虽然均为民间借贷纠纷且被告相同,但是原告、借贷金额、借贷时间不同。此类民间借贷虽为同一类法律关系但案件可以分开审理,因此不属于同一诉讼标的。
3遗漏共同诉讼参加人的区别
因为民事诉讼的判断标准为同一诉讼标的。诉讼标的虽然均为诉讼请求涉及的法律关系,但新旧标的的法律关系的范围在实务中认定的差异较大。因此,虽然均要求法院通知必要共同诉讼的原告或被告参加庭审,但在民诉中遗漏并不属于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必要共同诉讼参加人通过非因本人原因参见诉讼为由申请再审。行政诉讼中遗漏共同原告或共同被告属于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申请再审的事由与民诉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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