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积极吸引利用外商投资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内容。对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提高投资促进工作水平,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提出意见。 图片来源:Unsplash.com 《意见》从总体要求出发,具体提出了24条政策措施,从重点支持外资投资的领域,多措并举促进外商投资。关键要点总结如下: 确保投资渠道 《意见》旨在拓宽吸引外资渠道,重申推进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投资试点,优化QFLP境外募集人民币境内直接投资,拓宽QFLP合法募集资金在境内的再投资项目结汇使用限制。 此外,加大重点领域引进外资力度。支持外商投资在华设立研发中心,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及其设立的研发中心承担重大科研攻关项目。 确保国民待遇 《意见》细化了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的三个特定措施。保障其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过程中享有平等的机会和待遇,平等参与标准制定工作,平等享受支持政策。外商投资企业可对权益受损情况进行投诉,若存在差别待遇行为将被依法查处。各地支持政策不得以外资为由排斥其产品或服务,不得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置额外条件。 强调法律保护 《意见》完善了应对外国投资者国际投资争议的工作渠道,鼓励预防、化解、有序处理此类争议,建立省级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协调工作机制。健全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机制,妥善处理国际投资争端。 《意见》特别强调了对于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行政执法力度的强化。完善行政裁决制度,依法依规采购产品,对于侵权产品不予采购或取消中选资格。通过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打击跨区域、链条化侵犯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此外,《意见》还提出制定各类涉外经贸政策措施应注重增强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听取外商投资企业意见,合理设置过渡期。 给予政策支持 《意见》回应了外商投资企业对于数据跨境流动的关切,包括实施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要求,为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绿色通道”,对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跨境转移开展高效安全评估,促进数据“安全、有序、自由流动”。对于信用风险低的外商投资企业降低执法检查的比例和频次也是外商乐意看到的措施。 《意见》在财税支持方面特别强调强化外商投资促进资金保障、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落实外商投资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国家鼓励发展领域。 综上所述,《意见》回应了现阶段外商投资领域较为关切的议题,体现出我国在外商投资方面减负增效促发展的趋势,为外国投资者在法律、政策适用以及业务合规等方面给予了一定的指引。 (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见习生蒋萱对此文亦有贡献) 作者简介 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涉外法律部副部长 擅长领域:企业并购、海外及外商投资、金融与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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