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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申请 | 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2022年科创企业资金政策(六) “技术创新中心”资金政策

 netouch 2023-08-22 发布于北京

政策背景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和《“十四五”时期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建设规划》(中示区组发〔2021〕1号),进一步规范支持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推进中关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先行先试改革,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打造世界一流企业,有力支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和创新高地建设,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支持注册在中关村示范区范围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或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符合支持条件的注册在北京市其他区域的创新主体参照执行。

受理部门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政策原文

政策主要内容

支持领军企业牵头建设技术创新中心。

一、支持内容

支持领军企业、符合条件的独角兽企业牵头,联合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以及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加强知识产权创制保护,聚集技术创新领军人才以及开展体制机制创新等。

二、支持条件

1.企业应属于高精尖产业领域,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竞争优势明显,在行业内具有广泛的影响力。重点支持技术优势地位突出、行业集中度较高、产业链粘合度较强的行业领军企业搭建技术创新中心。

2.企业有明确的技术创新规划,持续开展技术创新并形成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3.企业具有较强的创新资源组织能力,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相关企业广泛开展产学研合作,建设开放的技术创新平台。

4.企业研发设施设备和科研保障条件完备,建立了人才引进、使用、培养、激励等制度。

三、支持方式及金额

采取事前补助方式给予支持,支持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按照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预算总额30%的比例,单个技术创新中心每年支持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其中第二、三年根据前一年度运行绩效考核结果择优支持。3年累计支持不超过5000万元。支持资金用于企业加强创新能力建设。

四、申报说明

申报单位申请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支持资金,以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发布的通知为准,有关申报时间、申报方式、申报流程如下:

1.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以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

2.申报方式

线上申报或线上线下结合。

3.申报流程

支持资金组织申报流程以在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网站上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主要包括以下环节: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评审立项;结果公示;签订协议或任务书;资金拨付;项目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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