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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华县七五厂经历的“伪劣产品”打官司事件

 华州文史荟萃 2023-08-26 发布于北京
第一次打官司
作者:刘高潮

(注:此文发表于2003年4月)平生从不争强好斗,没料想却当了一次被告。那是前年的夏天,广西荔浦法院一张传票,本厂(七五厂)生产的轻工机械成了“伪劣产品”,要求赔偿损失若干。我厂二十多年大型军工,产品质量从来都是响当当的,莫非栽脏不成?答辩状寄过去,两家差距颇大,只有对薄公堂。

位于华县城的七五厂区 自新华县

当被告,我可是大姑娘坐轿——头一回。在火车上心里就嘀咕,这官司咋打?法庭啥样?像影视里拍的……威严的大厅,神圣的审判台,原告声泪俱下的控诉,律师声嘶力竭的辩白,庭长声色俱厉的呵斥,法警荷枪实弹的押解,被告垂头丧气的狼狈相,听众群情激愤的唾骂……会不会有人扔石块?咱人地生疏法院能秉公决判吗?这一切都在脑子里打转转。途经桂林换车,第一次到漓江,可哪有心思游山玩水呢。
好在普法时学法,又有本厂王律师保驾。一到法院就先严正申明:若按被告对待,拒绝出庭!事情并不复杂:我厂制造的两台机械设备,27万元卖给襄樊某公司,该公司又以40万元倒给广西某厂,只付了我厂一台货款。该公司属皮包商,没技术人员,在给广西安装时雇临时工,把机子调坏了,又擅自改换零部件,越改越糟。广西厂按设备标牌找到我厂。考虑到信誉我厂本想派人去调,可费用谁担?对方一气告到法院,但我厂也是受害者!法院斟酌再三,确认了我厂第三人身份。
第一次进法庭,还有点胆怯。但见当堂正中国徽高悬,审判台上一律大盖帽,浅灰色制服上天平肩章闪闪;左右两墙分别浮雕着“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标语。我问这是在审犯人?庭长忙解释:这几年案件剧增,经济审判庭正在扩建,今天借用刑事二庭的地盘。
当审判、助审、书记、陪审、原告、第三人、双方律师就位后,庭长宣布缺席开庭。皮包公司不到,对方仍把我厂当被告。你说好,他说坏;你说正,他说歪,法庭辩论唇枪舌剑,直辩得天昏地暗,庭长只好宣布暂时休庭。庭下继续调解,现场勘验,消除误会求同存异,上下几个回合,两家都有同病相怜之感。对方花钱设备不转,我厂卖出成品收不回钱,怪只怪皮包公司两头坑人。法庭指出,双方只有握手言和,共同来找适中的解决方案。
半年后官司出现意想不到的转机,此类设备市价看涨,海南一家来人要买,认为修好不出两月,可赚回本钱。由法庭作主将原机拍卖给海南。原告追加购置费用,我厂收回余款,虽各小有损失,但也较为满意。这个官司打得人开了眼界,长了见识。看来法律、法庭、法官们,确实还是公正的!
2003. 4. 1
原文来源:《华岳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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