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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初年的外交政策

 激扬文字 2023-08-26 发布于四川

前言

元朝末年,内陆战火不断,朱元璋在相继击败陈友谅、张士诚等割据势力统一了南方地区。公元 1368 年,在应天 (今南京) 建立了明朝,建元洪武。

新王朝百废待兴,急需一个稳定且合适恢复经济的安定环境。然而国内为经济衰退、百姓流离失所、边防不稳、政局动乱、外交混淆等情况,这些都是新王朝亟待解决的难题。

明太祖正是在这种内忧外患、经济衰败的时代背景下,对内外进行了合理规划,为新王朝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总体而言,明朝前期对安南持有包容政策,永乐年间最终实现了安南的内属,这是明朝历史发展进程的重要一环。

明朝初年的国内形势

洪武初期,最大的国防威胁莫过于是北元残余势力与中国沿海地区的倭寇两大股反抗势力。整体来看,国外主要是传统的宗藩体系已经被破坏殆尽,东南亚秩序遭到破坏。

在此基础上,明朝急需构建新的宗藩体系来维护明朝的利益,巩固新生的政权。在对外交往中,明朝在朝贡贸易和册封等事宜上凸显大国风范.对待不同国家有着自己的态度。

在朝贡贸易上始终坚守“厚往薄来”的原则,在处理国家矛盾上坚持“包容”的政策,这是明朝初年的一个重要特点。

经过明太祖的长期经营,明朝初年重新确定了明朝在东亚地区的大国地位,稳定了东亚秩序,让传统宗藩关系得到了再次延续。

北元虽遭受明军重创,但是通过短暂的恢复休养,依旧威胁着明朝北方的边防。同时东南沿海地区的倭寇时常侵扰沿海,威胁海防,“是月,倭人入寇山东海滨郡县,掠民男女而去”。

倭寇并不单是海外的流亡人,其中还包括了沿海地区的商人、逃犯、官员、农民等。其中主要有元朝末期的方国珍、张士城等人的残余势力,依靠海岛的地形优势长期对抗明朝。

倭寇分布广,错综复杂,明军无力剿灭。且明初海洋军事力量相对薄弱,无力长期与倭寇作战。

元朝开放性的商业发展促使海外贸易繁荣,但是元朝末年无法控制秩序,促进了倭寇的进一步泛滥。

所以明朝初年倭寇遍及东南沿海,无法根除。面对北元,明太祖通过分封制分封藩王到各地镇守。明朝初期分封诸王制度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国家的统治。

除此之外,洪武年间还不断修筑长城,阻止北元南侵。其中主要有燕王驻守北平、晋王驻守陕西太原、庆王驻守陕西西安等军事要地。这些藩王主要驻守在北部边防线上,抗击北元。

除此之外,明朝还主动派遣大军出击北元,肃清漠北残余势力。对于沿海倭寇,明太祖推行海禁政策。

明朝禁止一切非法擅自出海贸易,不允许百姓私自出海贸易。设立市舶司让民间海外贸易走向规范化,减少沿海地区的百姓和倭寇的联系。

在沿海地区又设置了众多的城堡和军事组织抵御倭寇,加强了沿海的军事力量。通过明初的经营,倭寇和北元的威胁得到减轻。

面对东亚局势,明朝就必须打破外交困局,一改昔日的形象。东亚地区小国众多,深受中华文化影响的国家有朝鲜、安南、日本、占城等国,这些都是明朝外交的积极对象。

元末,安南等国趁元朝国家动乱,蚕食了部分边境领土。为了减少边境矛盾,建立外交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减轻矛盾冲突。然而传统宗藩关系已被破坏殆尽,中原王朝喜欢用武力征服他国的形象让外国畏惧。

元朝一度推行过武力征服政策,对爪洼、日本、缅甸,占城、安南等国都发动过战争,留下了一个擅用武力征伐的国家形象。

正因如此,海外诸国对新的中原王朝充满了畏惧,担心明朝也会用武力重新确立东亚秩序,对诸国不利。

在没确定明朝的真实情况之前,各国都持观望的态度,甚至有杀害明朝使者的国家,让明朝外交陷入了不境。

明太祖在整治边防的同时,也积极构建宗藩体系。通过多次“下诏谕”的形式和“厚往薄来”的原则吸引外国朝贡,更以包容心态开展与诸国的往来。在此背景下,明太祖也就陆续与朝鲜、安南、占城等国建立了外交。

明太祖的外交思想

宗藩、朝贡等词一直存在于中国古代外交中,对外交关系影响颇大。关于宗藩、朝贡等词语的界定,本文即认同刘志杨、李大龙、崔思朋等学者的观点。

“检索期刊论文,近 95% 以上的论文都用“宗藩”称呼明清与周边国家关系,可知“宗藩”是学界用来阐释明清与琉球、越南、朝鲜等国关系的最普遍的用法”

那么宗藩关系的存在意味着藩属国、宗主国有各自的义务和责任。“而宗藩一词在其演变过程中,成为概括中国与周边番邦与属国之间关系的总称。

东亚地区宗藩体系是以宗主国与藩属国之间的朝贡为主要表现形式。朝贡一词所指含义仅限在宗主国与属国之间进贡礼仪与方物及朝贡贸易往来,所指内涵较狭隘”。

由此可见,明朝与安南存在宗藩关系。明朝需要安南朝贡,安南需要明朝册封。关于明朝洪武年间的分封诸公制,只是出于达到屏落中央,巩固维护明朝的统治的需要。

洪武年间的国内藩王在政治、经济、军事上拥有很大的权力。相对于册封国外藩属国王,只是出于是维持宗藩关系的一个形式,两者性质存在很大的区别。

在传统的华夷观念中,王朝边疆少数民族都是自己的子民,都应该得到礼遇元朝在边境地区管理主要通过土司制度,其首领定期纳贡,以示对王朝的尊敬安南、朝鲜、占城这样的亲近藩属国,须按照三年一贡的制度,来体现对宗主国的尊重和诚敬。

对于遥远海外的国家,也可以来朝贡。明朝继承了元朝的制度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洪武元年,朱元璋设立礼部,掌管外交事务。礼部下设主客间、会同馆等机构,分别处理具体的外交事宜。

明朝对于礼节尤其看重,这种看重主要体现在服饰、宴会等方面。“二十七年四月,以旧仪烦,命更定。凡蕃国来朝,先遣礼部官劳于会同馆。

明日,各具其国服,如尝赐朝服者则服朝服.于奉天殿朝见。行八拜礼毕,即诣文华殿朝皇太子,行四拜礼。见亲王,亦如之王立受,答后二拜。从官随蕃王后行礼。凡遇宴会,蕃王居侯、伯之下”。

对于使者的日常生活和朝觐都有专门的规章制度。邻国使节抵达时,主客司勒验贡物、赠送礼品,会同馆安排住宿,相关人员负责翻译沟通。

为了体现朝廷恩泽,使臣们除了获得热情周到的拥待外,还能得到明朝皇帝的的召见。

对于大部分使者来说,贸易才是主要目的。为了满足使者的要求,明朝专门设立了市舶司用来管理贸易。

“明初,东有马市,西有茶市,皆以驭边省成守费海外诸国入贡,许附载方物与中国贸易。因设市舶司,置提举官以领之,所以通夷情,抑奸商,俾法禁有所施,因以消其衅隙也。

洪武初,设于太仓黄渡,寻罢复设于宁波、泉州、广州。宁波通日本,泉州通琉球,广州通占城、暹罗、西洋诸国。琉球、占城诸国皆恭顺,任其时至入贡”。

明朝规范了来朝的贸易秩序促进了经济文化交流。在朝贡贸易中,明太祖遵循“厚往薄来”的原则,吸引了大批国家来贡。“诸蛮夷酋长来朝,涉履山海,动经数万里。彼既慕义来归,则贲予之物宜厚,以示朝廷怀柔之意”。

在其他礼节上,明太祖更是重视。当藩属国请封、重要节日举行时,明太祖会主动遣使携厚礼进行庆贺。

从经济价值来看,诸国进贡的物品的经济价值意义不大,只是确立一种形式,主要是体现一种对明朝的尊重和认可。只要是来朝的贡使,都给予丰厚赏赐。“命有司,凡海外诸国入贡,有附私物者悉遛其税”。

在贸易中也都给与使者相应的免税优惠,在经济利益和政策支持下,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外邦国家走向明朝,跟明朝展开外交。“盖外国去中国既远,无从稽考,中国又惮恐失远人之心,故厚偿其价,而款待其人,皆厚往薄来之意焉”

对于路途遥远的国家,只要是来贡,都会得到明朝丰厚的奖励。“古者中国诸侯于天子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九州之外,番邦远国则每世一朝,其所贡方物,不过表诚敬而已”。

这种朝贡体系,一定程度上是体现了明朝宗主国的地位,维护了明朝大国形象。但是它意味着明朝要在朝贡中要承受绝大的经济损失。

随着朝贡国的不断增多,来朝频率越来越大,明朝在经济上渐渐感觉到吃力。其次就是藩国来贡,还需要地方沿途的帮助,地方深受其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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