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直在忙单位“家庭病床”病种目录与质控工作的事儿,公众号也断更了好几天,今日“偷得浮生半日闲”,看到最近《创伤外科杂志》2023年第8期刊登的《多发伤病历与诊断:专家共识(2023版)》,不由得想起了既往五年左右的病案管理工作的经历,编码作为病案管理的重要一环,多发伤也是医疗机构编码员工作的疑难点之一。看了好多公众号对《多发伤病历与诊断:专家共识(2023版)》分析与解读,今天写一写多发伤编码规则,欢迎编码同仁探讨。 一、《多发伤病历与诊断:专家共识(2023版)》中涉及编码描述如下: 二、ICD-10多发伤编码规则:ICD-10分类于第十九章,主要涉及S、T,S编码是对单一部位损伤的编码;T编码(T00-T07)用于多部位损伤,其余多用于损伤部位未特指的编码及中毒和外因的某些其他后果的编码。 1、多处损伤尽可能采用多数编码的原则逐个编码,以严重者作为主要编码。最严重的损伤应依据医生的意见和治疗的重点来确定,如果病案中没有明确这一点,应与医生沟通。 2、未特指开放性损伤,按闭合性损伤处理编码。 3、当多处损伤不能确定哪一处损伤更严重时,以综合编码作为主要编码。综合编码规则如下:
注:不同区域不同类型损伤,以T06相应亚目做主要诊断。 4、颅骨和面骨骨折伴有颅内损伤时,要分开书写诊断,选择颅内损伤为主要编码。 5、ICD-10编码十九章中广泛使用的和是指“和/或”的意思,如:T14.3身体未特指部位的脱位、扭伤和劳损。可以指脱位、扭伤和劳损都存在,也可以说仅有一种情况。在个别地方,和是指两者都有,如S52.6持股和桡骨两者下端均骨折。 6、部分类目中含有选择性使用的第5位数(细目),主要用来表明骨折闭合性和开放性(细目数为0指闭合性,1指开放性),以及颅内、胸腔内和腹腔内损伤是否伴有开放性伤口,在我国第5位数(细目)要求必须使用。
注:T14类目中,仅有T14.2亚目可以有5位数细目。其他亚目没有细目,因为他们都明确指明损伤的情况是“浅表”或是“开放”或是“脱位” 来源:部分来源于《创伤外科杂志》与编码培训课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参考学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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