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是一种更灵活、更个性化的解决争议的方式,不仅能节省时间精力,保护当事人权益,还能化解矛盾,减少对立,减轻法院负担,缓解司法压力,所以法官希望双方通过调解解决争议。具体来说,调解有以下好处: 1、快速解决争议。与诉讼相比,调解更快捷,双方约个时间和调解员见个面,彼此达成共识,就把事情解决了,对双方来说都很省时间、省精力。 2、体现双方合意。与判决相比,调解体现双方自愿,调解允许双方在解决问题过程中提出自己的意见想法,商量着来,法官和调解员尊重双方合意。 3、避免矛盾激化。调解富有合作性,有助于维护和缓和双方关系,通过面对面交流商量,减少对立和敌意,长远来看,有助于维护双方既有关系,特别是在商事和家庭纠纷中,不搞对抗显得尤为重要。 4、灵活解决问题。没有一方让步或者双方让步是很难达成调解的,因此,调解有赖于灵活的思路,调解中,法官或调解员可以根据双方核心诉求,提出更优方案,和判决相比更灵活。 5、保护双方隐私。调解是私密的,不公开审理,也不会像一般诉讼文书一样,被上传到网上随便查询,能有效避免争议被公开,不会对当事人生活、职业或声誉带来负面影响。 总之,调解解决争议具有快捷性、参与性、灵活性和保密性等特点,能更好地化解矛盾,减轻法院诉讼负担,因此,法官和调解员更愿意通过调解解决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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