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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询专利申请的案件信息和状态,申请人必读!

 知产蒋经理 2023-08-30 发布于山东

众所周知,一项专利从提交申请到授权需要很长时间,尤其是发明专利申请。通常需要从申请之日起3年左右,有时甚至4年以上都不能授权。

所以,在实际工作中,为了确认案件是否处于正常的审查过程中,经常会收到申请人的信函询问案件的现状。

在中国,专利申请公开(发明)或公告(实用新型/设计)后,“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系统将及时更新所有关于专利/申请的信息。因此,在日常查询案件状态时,一般以“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系统中的信息为准。

本文将简要介绍如何查询相关专利/申请的案件信息和案件状态,以及在查询过程中的一些注意事项,通过“中国和多个国家的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系统,让申请人随时查询了解当前的案件状态。

查询专利申请信息和案件状态的方法

输入网站cpquery.cnipa.gov.cn

点击公众用户注册,进入“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系统:

在弹出的注册窗口填写相应信息以完成注册:

注册后返回登录界面,输入刚注册的帐号及其密码,完成文字验证后,点击登录:

4.登录后,界面会自动跳转到搜索页面,只需在申请框中输入专利/申请的13位申请号(注意这里不需要添加第12位和第13位之间的间隔符(点),填写正确的验证码,然后点击查询:

5.点击查询后即可查询专利/申请案件,然后需要继续点击查询案件的申请号,然后进入案件的专利信息页面;或者可以直接点击案件信息下方的每一页签名,快速进入想要查询的页面签名(如审查信息、费用信息等)。).

直接点击申请号/专利号后,默认直接进入“申请信息”页面签名。

点击并打开“申请信息”页面签名,如下图所示:

在当前界面,您可以查询本案的登录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发明人/设计师、代理机构、优先权以及申请国际阶段的相关信息等。),以及当前的案件状态。

点击并打开“审查信息”页面签名,如下图所示:

签署此页面,可以预览审查过程中的官方往来文件,以及可能在审查/无效程序中的官方往来文件。

注意:

可预览黑色字体文件,限制灰色字体文件预览;

2.2010年2月10日前申请日案件的所有官方往来文件均不可预览;

3.复审/无效阶段的官方交流,在该页面上有单独的“复审/无效文件”模块,复审/无效阶段的官方交流文件显示在该模块下,如复审/无效请求受理通知书、复审/无效决定书等。一般来说,复审请求受理通知书会显示在复审程序中的“复审文件”模块下,最终的复审决定书会显示在复审程序结束后。对于无效程序,无效阶段的官方交流文件通常在无效程序结束后显示。此外,复审/无效阶段的通知书通常只显示受理通知书。

点击并打开“费用信息”页签,如下图所示:

本页签将显示应付信息和已付信息。

注意:

缴费截止日期为遇到节假日顺延的工作日;

2.如果费用在支付截止日期前支付,费用将同时显示在“应付信息”和“已支付信息”中,“应付信息”中的费用状态将显示为“费用已全额支付”;在付款截止日期到期后,这笔费用将从“应付信息”中消失。

点击并打开“发送信息”页面签名,如下图所示:

签署此页面时,将显示官方发布的所有通知,并在发布日按降序排列。此页面签名方便查询者掌握本案流程进展。

注意:

目前本页签名中不会显示专利证书的发放和退信,即“专利证书”模块和“退信”模块无法查询到有用信息;

2.复审/无效阶段的官方交流不会显示在本页签名中,除非复审/无效程序结束,否则复审/无效阶段的官方交流文件。此外,复审/无效阶段的通知一般只显示受理通知和最终复审/无效决定。

点击并打开“公告”页面签名,如下图所示:

在本页签名中,可以查询本案的公告/公告号和公告日,以及事务公告(如实质性审查请求生效、专利许可合同备案等信息)。

6.6点击并打开“同族案件信息”,基本上找不到有用的信息。

查询案件状态的专利申请注意事项?

①在回复官方/支付费用后,“审查信息”页签中的“案件状态”将延迟更新。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答复文件已经显示在“审查信息”页面签名中,“费用信息”页面签名已经显示支付的费用,只需等待状态更新即可。

②“审查信息”页面标签中的“案件状态”显示需要回复官方文件,但“审查信息”页面标签和“发送信息”页面标签中没有显示新的官方文件。

如果是这样的话,最多只需要等3个工作日,新的官方文章就会显示在这两个页面上,这与官方系统的更新频率有关。

对于以上两种情况,如果申请人仍然对专利/申请的相关状态感到不安,可以拨打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咨询电话进行确认。

③对于复审/无效案件,“复审请求受理通知书”及相关审查状态一般只能在复审/无效程序结束前通过“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系统查看,如“等待合议组成立。、“合议组审查”看不出是否有新的官方文件(如审查通知)。因此,对于审查/无效案件,需要致电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具体案件进展情况。

④自《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及进入实质性审查阶段通知书/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性审查阶段通知书》发布之日起18个月以上仍未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案件,申请人可自行/或委托相应案件的代理机构提交意见陈述进行催审。通常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发出“审查业务专用函”,告知案件正在排队等待审查,但也要在一定程度上提醒审查人员及时审查。

⑤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系统中,只能查询已公布的发明和已公布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案件状态。对于未公布/未公布的案件,它们处于保密状态,因此申请人仍然需要咨询负责的机构来查询案件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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