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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句话到底哪里有毛病?

 漫步之心情 2023-08-31 发布于湖南

基本上所有发生在成年人身上的社会事件,用“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来评论,都没什么毛病。

那么,这句话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在我国,法定成年年龄是18周岁,其他各国也有所不同。可见,成年人这一概念,并不能简单地用年龄去划分。

那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句话,就要细细地考量“成年人”的定义到底是什么了。

以我国的成年年龄18岁而言,18岁,大部分孩子的身体条件都已经达到了成年人的标准,少有还能纵向发展的,只能是是横向发展。如果以18岁为成年人的门槛,那么,我们对未成年的教育,在18年间,是否能让孩子们的心智也成长到可以为自己行为负责的成年人的水平呢?放眼望一望社会事件,我想答案是否定的。

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对个人而言,是一句忠告;但是从国家社会集体的角度,只是一句规劝,这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做好每一个孩子0-18岁的教育,让他们成长为合格的成年人。

有感于#湖北一高校围墙外出现弃婴#,做出这种行为的她/他有可能已经是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但他们却不会尊重自己,尊重生命,也没有基本的道德水准。

那么难道我就懂吗?不敢说懂,不过活了30年,我觉得我才刚刚入了门。没有人教过我,他们只教我要赚钱,要孝顺父母,要与人为善,但是我没有感受到对生命的尊重,对生活的热爱,我知道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但年轻的我,只知道我得承担自己行为的后果,却不知道我原本可以有力量选择做什么或不做什么。

尊重生命,热爱生活,这件事,要靠自学成才的话,恐怕是要比较久吧,18岁还完成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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