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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儿童福利督导员队伍建设的经验、挑战和建议

 大予崽 2023-08-31 发布于江苏


儿童福利督导员致力于解决困境儿童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近期笔者参加的一项由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开展的研究显示,中国扶贫基金会、北师大中国公益研究院和四川团省委、贵州省民政厅等合作的“童伴妈妈”项目,对项目地区困境儿童的心理健康、卫生习惯、生活照顾、社区安全、学业表现和监护力度六个维度均有显著的积极影响,该项目的重点工作即在社区建立“童伴之家”,并通过在每个项目点遴选一名专职“童伴妈妈”开展工作。本文以“童伴妈妈”为例,探讨社会力量推动儿童福利督导员制度建设的有益经验、困惑挑战和发展建议。




儿童福利督导员队伍建设的有效经验


挖掘本地资源。当前我国社工专业人才数量与庞大的社会需求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距,经济欠发达的农村社区少有专业社工开展服务。以“童伴妈妈”项目为代表的很多社会组织提供了另一种解决方案:挖掘当地有生力量,把一批本地社区有意愿、有热情从事儿童福利服务的农村妇女,培养成具备一定儿童社会工作服务知识和技能的“赤脚”社工。童伴项目在招募“童伴妈妈”的条件里,明确要求必须是本村人,这极大地降低了项目最初启动时入户家访和建立困境儿童档案的时间成本,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人员流动和离职,增强了督导员队伍的稳定性。

专人专岗和适度津贴。目前对儿童福利督导员是否专职并未作明确要求,但清华大学对比了专职、兼职儿童福利督导员(童伴妈妈)发现,有专职人员的项目村儿童在社会支持、心理韧性和监护力度等维度的情况均好于由村委兼职的村。因此,设立专职的儿童福利督导员,并予以适度的津贴,以确保专人专岗和充足的工作时间,也是困境儿童福利保障体系建设的必要条件。

系统化的能力建设。最初招募“童伴妈妈”时,项目组设定的标准是至少有高中毕业证,但在实践中发现并不可行。因此,童伴项目在开展半年多后,放宽了对“童伴妈妈”学历的要求,但强化对“童伴妈妈”的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技能培训,聘请专业团队开展定期集中培训,还设计了形式多样的培养计划,通过建设本地骨干团队和线上支持专家等方式,为“童伴妈妈”提供全面支持。大部分“童伴妈妈”也有孩子,通过项目培训提升了她们教育孩子的能力和知识,并获得了个人成长,增强了她们从事儿童福利督导员的职业粘性,进一步减低了队伍人员流失。


儿童福利督导员队伍建设面临的挑战


《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儿童福利督导员的职责,这在实践工作中需要儿童福利督导员去落实。就笔者对“童伴妈妈”及其他地区儿童福利督导员的观察发现,这支队伍的个人能力和政策中对“儿童福利督导员”的角色要求并不相称。童伴项目的经验表明,虽然“童伴妈妈”对承担社区儿童保护和服务工作有较高的认同感和责任心,具备了开展儿童工作的基本理念和方法,但“童伴妈妈”的工作经验、接受能力、自主学习能力等各方面能力差异较大,整体上教育水平较低、工作中获得的督导不足,这些问题或多或少地阻碍了“童伴妈妈”履行儿童福利督导员的职责。

更为突出的问题是,《意见》中对儿童福利督导员工作职能的规定比较宽泛,实践操作中往往导致对督导员角色和作用的期待大大超出了个人的能力范围。童伴项目中期待“童伴妈妈”是一个“万能妈妈”,对全村留守儿童提供全方位的关爱和照顾,完善留守儿童的监管保护网络。在实际中的情况往往是只要和留守儿童有关的任何事情都要介入,随着工作内容越来越多,儿童的需求也变得越来越多样和细化,且有些儿童长年缺乏父母和家庭的关爱,容易对“童伴妈妈”产生很强的情感依赖,“童伴妈妈”工作职责的界限越来越模糊,却又缺乏更系统的专业督导,有可能陷入伦理困境。这些问题,对儿童福利督导员队伍建设和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带来巨大的挑战。


推动儿童福利督导员的职业化发展


提升个人业务能力,加强培训的实践性和操作性。对儿童福利督导员的业务培训是队伍建设的首要步骤。除了开展儿童社会福利和保障政策的培育以外,建议加强对于儿童福利督导员在儿童安全、儿童保护、识别各类暴力受害儿童个案和疑似受害个案、应对儿童心理危机等专业能力的培训,加入如何与儿童开展工作技巧。同时,除目前常用的大班授课培训以外,更多采用案例教学、同伴分享、小组讨论等参与式培训方法,增强课题的实践性和操作性,提升学习效果,以更好地指导实际工作。

推进能力建设体系建设,确保培训和督导效果。首先,建议在当前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加强对县域骨干儿童福利督导员的培养,在每个县都选拔2-3名专业能力突出、对项目意义理解到位、对工作充满热情的骨干督导员,帮助他们成为支持本县其他儿童之家运营、回应本县督导员问题的第一呼应团队。其次,联动省内民政部门、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儿童保护专业服务团队以及学术研究力量,形成本省的项目智囊和技术支持团队,结合本省政策和资源的现实情况,对各地出现的困难和挑战予以及时回应,并对本省在项目中获得的有效经验向本省其他地区传播扩散。再次,基于国家有关政策和各地社会组织的实践,编写《儿童福利督导员培训教材》,以确保全国各地的儿童福利督导员均能获得系统、完整和全面的培训。

儿童福利督导员培养与本地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有机结合。通过政府合作伙伴的协调和认定,为系统接受相关培训、长期担任“童伴妈妈”的工作人员颁发证书,认可她们在儿童社会工作方面一定的专业性,以激发“童伴妈妈”参与项目、自我成长的内在动力,也保证了“童伴妈妈”通过参与项目收获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另外,也要通过政策、待遇和项目成效,吸引更多有能力、有经验、有热情的社会工作者加入到项目当中来,通过传、帮、带,来提升“童伴妈妈”队伍的整体服务水平和能力。这些经验同样值得其他地区儿童福利督导员队伍建设借鉴。

引入多方资源,推进儿童福利督导员的职业化发展。《意见》明确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困境儿童福利保障体系建设。童伴项目的经验证明,通过政府和社会组织合作,充分撬动公共财政和爱心捐赠资金,一方面为加强困境儿童服务提供了更为丰富和充沛的资金保障,另一方面通过政府部门主导社会协同的模式,挖掘本土资源,使得试点村配备专职的儿童福利督导员成为可能,也取得了更为明显的效果。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采购社会组织岗位和服务等形式,进一步保障督导员专人专岗的所需经费,进而全面推动基层儿童福利督导员的职业化发展。

作者介绍:南方,管理学博士,长期从事儿童权利和儿童保护的倡导及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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