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小静(1921—1943),女,原名何雪晴,又名何筱静,广东省番禺县沙湾乡北村人,1921年出生在一医生家庭。 何小静像 少年时期,何小静在家乡读小学。1934年就读于广州的职业中学。1936年底加入我地下党组织领导的广州艺术工作者协会戏剧少年组,演出抗战救亡剧目,宣传抗战。 1938年月,广州市少年抗战先锋队成立,酷爱文艺的何小静被任命为第1大队副大队长。她组织少年晨呼队,每天清晨高呼抗战口号;演唱抗战戏剧歌曲,推动抗战救亡献金活动;举办妇女夜校,宣传党的抗战政策。 由于出色的表现,1938年11月,17岁的何小静光荣入党。 1939年1月,何小静被派往第四战区动员委员会战时工作队147队,在西江带开展抗战动员。后赴粤北参加第12集团军军官补训团政工人员补训班集训。结业后分配在集团军政工总队,开展部队政工和驻地群众工作。 国画《囹歌--何小静烈士》 1941年6月,政工总队部少校组地下党负责人廖锦涛被逮捕并被迫害致死。 为了何小静的安全,党组织安排她撤往广西桂林。 在赴桂途中的衡阳,由于叛徒出卖,何小静被敌军警逮捕,不久被转移到广东韶关芙蓉山监狱。
她至死不暴露真正身份,对组织内的事守口如瓶,使敌人束手无策。1943年3月,何小静被国民党顽固派枪杀于粤北芙蓉山监狱。被杀害之际,她面不改色,高呼:“宁为雁奴死,不作鹤媒生!”她牺牲时年仅20岁。 重温烈士光辉事迹,缅怀志士先贤、赓续精神血脉,革命薪火代代相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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