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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支付抚养费

 神州国土 2023-09-01 发布于河北

父亲去世,母亲离家出走。为讨要抚养费,未成年当事人将母亲诉至法院。法院判定——

按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支付抚养费

□ 张翠颖

小张于2008年出生,其父亲张某于2022年6月去世,母亲王某于2022年10月离家,之后,对小张不再尽抚养义务。因小张的祖母年事已高且无劳动能力,小张一直跟随伯父生活。随着小张的长大上学、生活都需要费用,因此小张起诉到法院,要求母亲王某承担其抚养费直至满十八周岁。

法院经审理认为,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小张的父亲已经去世,其母亲王某不履行抚养义务,现小张要求母亲支付抚养费,应予支持。因小张未提交有关母亲王某有固定收入的证据,考虑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和原告的实际需要,抚养费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因小张为农村居民,酌定确定抚养费按照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支付至小张十八周岁。

说法: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子女关系是因子女出生而形成的自然血亲关系,不因父母一方去世或者离婚导致父母子女关系和权利义务改变。抚养费具有保障被抚养子女正常生活和成长的属性,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按照协议或判决支付抚养费就是履行抚养义务的具体体现。支付抚养费是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义务,必须履行,如此才能更好地保障离异家庭中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本案中父母一方去世,另一方未尽到抚养孩子的义务,孩子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抚养费,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抚养费数额的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本案中在综合考虑孩子生活状况、被告的经济情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后,将抚养费的给付比例适当提高,确定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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