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已经让房产逐渐成为了普通家庭中最重要的家庭财产。而在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于房产分割的矛盾冲突激烈,又因为涉及到房产的购买时间、登记情况、出资情况、贷款情况等,导致房产分割问题成为离婚诉讼中最为复杂的问题。 那么在离婚时房产究竟应该怎么分呢?家问律师提醒,在离婚时一定要先搞清楚房子的权属情况,再来谈怎么分割,不然很有可能在不清不楚的情况下让自己吃大亏: 一、如果房子是对方婚前全款出资购买的,并且登记在出资方名下,那么这个房子就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但只要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那么就相当于将房屋产权赠与给对方,若未约定份额,则一人一半。 二、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支付的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如果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则房子归登记方,而得房者需要把婚内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补偿给对方。 三、如果房子是婚内共同出资购买,那么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管是登记在谁名下,分割时按照照顾女方、无过错方、抚养子女方的原则进行分割。 四、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全款购买,并且房子只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么房子大概率也属于登记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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