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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暮桥与山东抗日根据地的经济工作

 大成教育图书馆 2023-09-02 发布于山东

武盼盼

薛暮桥

薛暮桥1932年开始从事经济理论研究,1943年到1947年近五年的时间在山东根据地领导经济工作。薛暮桥在山东期间,以其丰富的经济理论指导具体工作,在实践中加深了对理论的认知,产生了系列理论成果。他的经济理论帮助山东根据地建立了独立自主的本位币市场,消除了法币、伪钞膨胀造成的经济危机,打开了对敌货币斗争的突破口。

1904年,薛暮桥出生于无锡县礼社镇一个小地主和小商人家庭,家族的没落是他注意社会经济问题的起点。1927年3月1日,薛暮桥在中共杭州地委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6月不幸被捕,直至1930年12月3日才被释放。狱中三年,他读了苏联布格达诺夫的《政治经济学》、日本河上肇的《资本主义经济史》等书籍,成为他经济学生涯的开端。1932年到1938年,薛暮桥在上海、南京等白区做思想文化战线工作。1938年后,薛暮桥到新四军教导总队和华中抗大五分校工作,编写了《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成为培训新四军干部的教材。

1942年1月,华中抗大总分校成立,薛暮桥担任政治部主任兼训练部长,在华中五分校讲授“中国革命问题”并写成《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一书。12月,苏北的日军准备对盐阜地区的新四军开展“大扫荡”,抗大分校随军部转移。薛暮桥从1938年10月至1943年初,做了四年多的军队教育工作,系统讲授了“政治经济学”和“中国革命问题”两门课程,积累了在政治部门和训练部门承担领导工作的经验。1943年初,中共中央指示选取一批高级知识分子干部前往延安,陈毅派薛暮桥领队。

1992年,薛暮桥(前排左三)同新四军教导总队在京部分战友合影

1943年2月,队伍通过陇海铁路的敌占区后进入山东抗日根据地。山东分局书记朱瑞闻知薛暮桥研究过农村经济,就请他给山东分局的部分机关干部作报告,薛暮桥作了《中国土地问题和土地政策研究》报告,受到朱瑞赏识。山东根据地的知识分子相比于新四军要少得多,朱瑞和黎玉向薛暮桥提出留在山东根据地工作三个月,帮助对敌货币斗争的请求。薛暮桥对研究货币、征粮、征税等实际经济问题颇感兴趣,加之这批知识分子队伍过山东根据地后再往前进就须改穿便衣、分组出发,不再需要领队,薛暮桥决定留下来,其余人前往陕甘宁边区。

1943年春,薛暮桥开展调查研究,先去山东抗大一分校参观,讨论征粮办法。参会人员对于该采取何种征粮办法有分歧,有的主张按照实产量征粮,有的主张按照应产量征粮。薛暮桥经过考虑,认为采取应产量征粮办法较为合适,否则粮食税率提高,余粮不够增产成本,农民不愿意增产,会削弱生产力,影响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他回到山东分局后,向朱瑞和战时工作委员会主席黎玉作了汇报,得到首肯,朱瑞让他写一篇社论,做好舆论宣传。山东分局根据薛暮桥的社论修改了征粮办法,于5月发布《中共山东分局关于征收救国公粮的指示》,指出,公粮征收要达到充分保障军食并尽量减轻人民负担、各阶层公平合理负担、奖励生产奖励劳动三个目标。新的征粮办法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公粮收入大幅增长。事后,薛暮桥到滨海地区调查农村经济,滨海专员谢辉说征粮办法修订后,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薛暮桥感到十分欣慰。

1943年8月,朱瑞奉命赴延安参加七大,离开前,派薛暮桥接任山东分局政策研究室主任。薛暮桥接任后,得知研究室贺致平等人已经外出调查农村经济,就制定了一套先调查生产关系再调查生产力的表格,提出重点研究山东农村的土地问题、租佃关系、借贷关系、雇佣关系以及减租减息政策执行情况。10月,为了稳定市场,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成立工商局,薛暮桥任监委,主持市场稳定工作。此时,中共中央来电催他赴延安,山东军区司令员兼山东分局书记罗荣桓请他留下来。薛暮桥说:“一切由山东分局决定,要我在这里工作多久,我就工作多久”。从此,薛暮桥正式成为山东根据地的一名干部。

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法币不能再兑换外汇,日伪政权为了处理积压的大量法币,决定停用法币,把约100亿元的法币驱逐到国统区和解放区,并印制法币并向根据地倾销,导致法币大跌,物价猛增,市场秩序混乱。日伪意在扩大伪币流通,扰乱根据地市场秩序,掠夺物资,破坏经济。应对的开始阶段,1942年5月29日,山东分局财委会宣布以北海票为本位币,依靠政府行政命令将法币贬值(1元本币兑换2元法币)并限制其流通。但由于抗币只能用于根据地,法币则可在全国使用,因此,抗币在实际市场流通中币值不高,这种未停止法币使用的做法,使得抗币实际上与法币等价使用,甚至抗币币值与法币一起跌落,山东大部分地区的货币斗争并不成功。

对敌经济斗争的突破口是货币斗争。为了解决法币贬值给山东根据地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薛暮桥和财政厅厅长艾楚南、北海银行行长洒海秋反复商量后,向朱瑞和黎玉报告在山东根据地必须完全禁用法币,市场流通中只使用抗币,才能确保根据地的币值和物价稳定。根据中共中央的货币政策和各根据地斗争经验,山东省分局和山东省政府宣布自1943年7月21日起停止使用法币,公家和私人都要在北海银行把法币换为抗币或者用法币去敌占区换取物资,军政机关向根据地以外的区域购买物资前在银行按比例兑换法币或者伪币、出售物资得到的法币或者伪币要及时到银行换成抗币。山东通过驱逐法币的办法,使得法币币值下落,至年底,抗币与法币比值为1∶6,1元抗币能兑换6元法幣。1943年山东根据地驱逐了至少6亿元法币,1945年新解放区驱逐了几十亿元伪钞,扩大了本币发行量和流通范围,根据地成为本币的独占市场,游击区成为本币占优势的混合市场,敌占区也有本币流通。到抗战胜利前夕,山东根据地约有7亿元本币在市场流通。1945年8月1日,独立自主的本币市场完全建立。山东根据地停用法币、禁用伪钞,提高本币币值、扩大本币流通,制止了物价大幅下跌,防止了物资外流,消除了法币、伪钞膨胀造成的经济危机,稳定了根据地经济。

北海银行发行的北海币

驱逐法币后,需要保证抗币发行数量满足市场流通需要。山东在一段时间内,抗币流通数量少于市场需求,致使物价下跌。新成立的合作社因亏损倒闭,农民也因急于出售农产品而受到损失。薛暮桥立即从沂蒙区赶回滨海区报告分局,不能任由物价下跌,北海银行要增发抗币,政府要收购农产品,才能缓慢回升、稳定物价。于是,山东分局指示北海银行增发抗币,让工商局收购农产品、回升物价。但这两个机构刚成立不久,力量薄弱,北海银行印钞量未能满足市场流通需要,工商局也未能大量收购农产品。年末,山东根据地物价相较于停用法币时下降了一半。经此一事,山东省政府决定,北海银行要把1/2的发行货币交给工商局,作为统制物资、调剂外汇之用。北海银行印钞量和山东工商局收购力提升后,法币、伪币市值跌落,到1945年5月,0.05元抗币能兑换1元法币,0.1元抗币可以兑换1元伪币。山东根据地的币值次序此时变为:抗币币值高于伪币,伪币币值高于法币。同时,山东根据地通过渐次使用法币、伪币、抗币与敌占区进行外贸交易,使得抗币逐步占据敌占区市场,货币斗争由防卫战转为进攻战。

抗币全面流通后,如何稳定抗币币值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薛暮桥打破世界市场流通中把金银作为纸币唯一保证金的规则,认为在山东根据地缺少黄金、白银的条件下可以把物资作为纸币最基本的保证,谁能控制物资就能控制货币。他指出,把抗币币值与物价相关联,根据若干种重要商品的总指数得出物价指数,再用物价指数决定币值高低,根据市场流通的需要发行抗币,使二者保持一定的比例,同时通过银行维持外汇比率,便能稳定根据地的币值和物价。这就是“物资本位制”理论,是一项创新之举。根据地在缺少黄金、白银的情況下,使用物资作为储备,稳定了币值和市场物价。

1945年四五月间,实际主持山东工商工作的薛暮桥在工商管理工作会议上,向山东分局、山东省政府作了请示报告和十多个小时的会议总结报告。他在总结报告中指出,山东工商管理局成立后的对外工作是对敌经济斗争,包括货币斗争和贸易斗争,这是主要任务;对内扶助生产建设,是基本任务。具体而言,山东工商局要从货币斗争入手,用贸易管理支持货币斗争,通过宏观调控扶助生产建设,三大任务相辅相成,最终达到发展根据地经济、保障物资供给的目的。

货币斗争的胜利为加强贸易管理提供了便利条件。1942年前,山东根据地一律禁止土产品出口,进出口比例严重失调,对外贸易长期入超。1943年下半年起,在工商局的领导下,贸易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薛暮桥指出,对外贸易管理的目的在于争夺物资,保护生产,争取贸易上的主动地位。贸易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一方面,管理输出输入,展开对敌经济斗争,争取有利交换;另一方面,调剂物资,稳定物价,扶助生产,保障供给。他反对贸易政策上无原则地扩大统制范围的“左”的倾向,也反对自由放任主义的右的倾向,主张严密管理对外贸易,统制几种最重要的输出物资,渤海区的棉花、滨海区的食盐、鲁中的羊毛、鲁南的粮食、除渤海区外的花生油都应实行专卖或加以各种限制,其他物资可自由贸易。他还指出,贸易斗争中要把统制贸易与自由贸易灵活结合,要把严密封锁敌占区经济与适当照顾敌占区人民生活相结合,要照顾群众利益同时照顾政府财政收入,调剂内陆物资必须掌握产销供求规律。到1944年,山东财政收入的1/2来自工商收入和税收,1/2来自公粮。同时期华北其他根据地约75%—80%的财政收入都来自公粮。山东根据地的贸易收入减轻了人民的负担。

生产建设居于财政经济工作的首要地位,生产建设搞不好,货币斗争和贸易管理工作就不能顺利进行。为了发展生产,工商局创办了纺织手工业合作社,采取公私结合办社的方法,以求军民衣物自给自足。山东土纺织业基础薄弱,抗战爆发后很难进口洋布,导致军民衣物供应困难。农民没有资金办社,亦无销售产品经验。山东根据地采取了公私结合办社方式,农村妇女自由组社,从工商局领了棉花交上棉纱,领了棉纱交上土布,工商局付工资。用了一年的时间,山东根据地军民衣物便能自给自足。薛暮桥总结办社经验,写成文章《山东抗日根据地的纺织手工业》,新华社转发给了各报进行刊载。同时,薛暮桥指出,发展生产建设要注意保护私营工商业,不能反对发展私营经济,私营经济应和公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共同发展,要削弱的是封建经济,对于资本主义经济要予以承认。但在发展私营经济的同时,要认识到商人具有两面性,对他们要既团结又斗争。

薛暮桥在《渤海日报》发表文章《减租减息与发展生产》

薛暮桥曾担任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1943年8月更名为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调查研究室主任,山东工商局监委(实际主持工作),山东省政府委员、代理秘书长、实业厅厅长等职。薛暮桥到山东工作后,贸易政策、公粮增收、货币斗争、农民负担等工作有了明显改善。时任山东军区司令员兼山东分局书记的罗荣桓曾高度评价薛暮桥在山东的经济贡献,“党中央几次来电要你去延安,我知道罗琼同志也在延安。但我们是要你帮助解决吃饭问题的,不能让你走啊”。

薛暮桥在山东根据地工作期间,对经济科学的一些基本问题,特别是货币、物价问题,形成了自己的理论观点,提出了“物资本位”理论、良币驱逐劣币规律、物价与纸币发行同步变化规律等理论。他提出的“物资本位”理论,可以说是货币学说史上的新发现,比西方国家的弗里德曼货币主义学说早提出了30年。同时,他把经济理论研究与经济管理实践相结合,和山东其他干部一起努力,改革公粮征收办法,发展根据地对外贸易,领导了对敌货币斗争,提高了北海币币值,使得北海币在根据地内统一流通。山东根据地通货膨胀率与国统区和敌占区形成了鲜明对比,同期通货膨胀率也低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其他根据地,美联社记者和新华社记者称之为“货币奇迹”。

在山东根据地,薛暮桥由经济政策研究者转为经济政策领导者,对他此后的经济学术生涯产生了深远影响。他曾回忆:“1943年我去山东工作……这是我学术生涯的一个重大转变……我开始运用自己的经济理论知识来解决对敌货币斗争、贸易斗争等遇到的重大战略和策略问题”。薛暮桥在山东期间的理论成果涵盖财政、货币、贸易、土地政策等多方面,帮助山东取得了对敌货币斗争的胜利,对全国范围内的货币斗争、贸易斗争产生了深远影响。1947年10月,薛暮桥接受中央调令,前往河北西柏坡,先后担任华北财经办事处副主任、中央财政经济部秘书长,协助周恩来处理全国经济事务,至此,薛暮桥离开了他工作近五年的山东革命根据地,开始参与全国经济工作。

(责任编辑 崔立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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