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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诺法谈| 关于PPP项目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的几个问题

 激扬文字 2023-09-05 发布于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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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PPP项目采购是否必须强制资格预审?

是否允许资格后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并未强制要求进行资格预审,但PPP项目规范性要求方面财政部相关文件一直强调PPP项目应当进行资格预审,虽然财金[2014]113号文中也有规定:允许进行资格后审的,由评审小组在响应文件评审环节对社会资本进行资格审查。但我们理解PPP项目应以资格预审为常规方式,资格后审为例外,这也是因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的目的和作用不同。

对于PPP项目设置资格预审环节,目的是要首先验证项目能否获得社会资本响应和实现充分竞争,以便确认是否需要调整是实施方案。而资格后审的相关规定,多出现在建设工程方面的招投标程序中,更侧重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投资、建设项目的资质和能力。可以PPP项目中说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出发角度不同,不可混淆。

实务中目前各类操作方式都有,考虑到项目程序的规范性及为项目获得良好的社会资本响应,建议PPP项目完成资格预审程序,以最终选择合适社会资本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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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格预审公示期及响应期是多久?

财库[2015]135号规定,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公告期不同于响应期,对于资格预审的响应起,财金[2014]113号第十四条和财库[2014]215号文第六条规定:“资格预审公告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PPP项目的资格预审,不同于政府采购向或一般工程项目的资格预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其他政府采购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工程建设项目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相比之下,PPP项目资格预审的响应起比一般政府采购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的响应期更长,这也是PPP项目的特点决定的,PPP项目投资体量大、涉及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等多方面内容,社会资本方响应资格预审也需要进行更充分全面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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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预审未得到充分响应,如何处理?

根据财库[2014]215号规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足3家的,应当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重新资格预审后的合格社会资本仍不足3家的,才可调整实施方案,变更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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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息公示如何管理?

资格预审公告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资格预审结果应当告知所有参与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并将资格预审的评审报告提交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备案。

另财金[2015]166号问规定,要规范发布和使用项目综合信息,“对于PPP 项目基础信息,以及PPP项目政府采购资格预审公告、采购文件、确认谈判备忘录、预中标或成交结果、项目合同文本、中标或成交结 果等采购信息,综合信息平台与中国政府采购网实现信息共享”,“原则上,国家级和省级示范项目、各地 PPP 年度规划和中期规划项目均需从综合信息平台的项目库中筛选和识别。未纳入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的项目,不得列入各地 PPP 项目目录,原则上不得通过财政预算安排支出责任。”

据此,包括项目基本信息及资格预审公告等内容在内的项目相关信息均应录入综合信息平台,以便实现对项目信息的透明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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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关于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的相关规定

一、关于资格预审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一)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

第十三条 项目实施机构应根据项目需要准备资格预审文件,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邀请社会资本和与其合作的金融机构参与资格预审,验证项目能否获得社会资本响应和实现充分竞争,并将资格预审的评审报告提交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备案。

项目有3家以上社会资本通过资格预审的,项目实施机构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文件准备工作;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足3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在实施方案调整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3家的,可依法调整实施方案选择的采购方式。

第十四条 资格预审公告应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在签订项目合同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知项目实施机构。

资格预审公告应包括项目授权主体、项目实施机构和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拟确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家数和确定方法,以及社会资本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资格审查及采购文件发售。已进行资格预审的,评审小组在评审阶段不再对社会资本资格进行审查。允许进行资格后审的,由评审小组在响应文件评审环节对社会资本进行资格审查。项目实施机构可以视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

(二)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

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

第五条  PPP项目采购应当实行资格预审。项目实施机构应当根据项目需要准备资格预审文件,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邀请社会资本和与其合作的金融机构参与资格预审,验证项目能否获得社会资本响应和实现充分竞争。

第六条 资格预审公告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在签订PPP项目合同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项目实施机构。

资格预审公告应当包括项目授权主体、项目实施机构和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是否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及限定的方法和标准、以及社会资本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第八条 项目有3家以上社会资本通过资格预审的,项目实施机构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文件准备工作;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足3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资格预审结果应当告知所有参与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并将资格预审的评审报告提交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备案。

第九条  项目采购文件应当包括采购邀请、竞争者须知(包括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竞争者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及业绩证明文件、采购方式、政府对项目实施机构的授权、实施方案的批复和项目相关审批文件、采购程序、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PPP项目合同草案及其他法律文本、采购结果确认谈判中项目合同可变的细节、以及是否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参与竞争并进行资格后审等内容。项目采购文件中还应当明确项目合同必须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在获得同意前项目合同不得生效。

(三)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

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金[2016]92号)

第十五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PPP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服务和监督管理,依托政府采购平台和PPP综合信息平台,及时充分向社会公开PPP项目采购信息,包括资格预审文件及结果、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情况及评审结果等,确保采购过程和结果公开、透明。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公告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已进行资格预审的,评审阶段可以不再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资格预审公告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以及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招标人采用资格预审办法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内容应当一致。指定媒介发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不得收取费用。

编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应当使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文本。

第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第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第十九条 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

第二十条 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六)财政部要求认真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工作(财库[2015]135 号)

(四)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的公开要求。

1.公开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

……

资格预审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 方法;采购项目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以及审查标准、方法;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和格式;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及资格审查日期、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二、关于资格后审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条 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

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

第十条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原则上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第十一条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公开招标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二)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公开资格预审文件关键内容;

(三)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四)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委员会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五)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告知未通过的依据和原因;

(六)编制招标文件;

(七)发售招标文件,公开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

(八)需要时,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召开投标预备会;

(九)接收投标文件,公开开标;

(十)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十一)公示中标候选人相关信息;

(十二)确定中标人;

(十三)编制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十四)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十五)与中标人订立合同。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公开招标的,在完成招标文件编制并发布招标公告后,按照前款程序第(七)项至第(十五)项进行。

采用邀请招标的,在完成招标文件编制并发出投标邀请书后,按照前款程序第(七)项至第(十五)项进行。

(三)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

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3号)

第十条 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实行资格审查制度。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是指招标人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是指招标人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实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进行资格后审,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14]

215号)

第九条 项目采购文件应当包括采购邀请、竞争者须知(包括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竞争者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及业绩证明文件、采购方式、政府对项目实施机构的授权、实施方案的批复和项目相关审批文件、采购程序、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PPP项目合同草案及其他法律文本、采购结果确认谈判中项目合同可变的细节、以及是否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参与竞争并进行资格后审等内容。项目采购文件中还应当明确项目合同必须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在获得同意前项目合同不得生效。

第十二条 评审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资格预审公告和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资格预审和独立评审。已进行资格预审的,评审小组在评审阶段可以不再对社会资本进行资格审查。允许进行资格后审的,由评审小组在响应文件评审环节对社会资本进行资格审查。

(五)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

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

第十七条 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开展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开展采购的,按照下列基本程序进行:

……

(二)资格审查及采购文件发售。

已进行资格预审的,评审小组在评审阶段不再对社会资本资格进行审查。允许进行资格后审的,由评审小组在响应文件评审环节对社会资本进行资格审查。项目实施机构可以视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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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婷  合伙人    

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硕士

所内职务:金诺北京公司业务部部长

社会职务:国家律师学院客座教授

业务领域:PPP、项目投融资

专业特长:对PPP业务有深入的研究, 擅于从事国有企业转型,公司并购、股权纠纷处理、股权激励、公司投融资事务、新三板上市等业务。

金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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