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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电源与消防电源、备用负荷与消防负荷之间的关系,你知道吗?

 电气设计狄老师 2023-09-07 发布于广东

什么是应急电源?什么是消防电源?想必大部分电气设计人员都非常清楚了。但是如果说到应急电源与消防电源、备用负荷与消防负荷之间的关系,可能不少电气设计人员都是云里雾里,对于一些电气设计新手更是一问三不知了。我们都知道应急电源是指当居住地或其它受电需求点的主电源由于受到停电、断电、停电甚至停水等原因,而中断供电的情况下,调度机构及相关部门为恢复正常供电而开发的一种备用电源。可以有效的帮助用户降低中断供电所带来的损失和危害,有效的提高了用户的安全性和安全性。

而消防电源是一种重要的消防安全设备,主要用于消防电气设备的供电,其中包括消防电梯、消防报警装置、消防电源系统和消防自动喷水系统等。可以在突发火灾时保证消防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从而提高消防安全性能。在一般情况下,消防电源通常是由消防电池组提供电源,以保证在断电或停电的情况下,可以提供消防设备的正常供电。那么,应急电源与消防电源、备用负荷与消防负荷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呢?下面本文详细地给大家介绍一下,看完文章希望能给广大电气设计人员加深对应急电源与消防电源、备用负荷与消防负荷的理解。

▶ 01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应急电源(应急供电系统)和消防电源有什么关联?备用负荷与消防负荷又是如何关系?这在电气设计中的第一步【负荷分级】就要面对。

因为不同负荷分级对供电电源的要求也不相同,所以理解上面的关系至关重要。

对于上述两个问题,实际上是出自于《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的两个强制性条文:

3.0.3-1 严禁将其他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

3.0.9 备用电源的负荷严禁接入应急供电系统。

而所谓“备用负荷”即指上述条文所提及的“备用电源的负荷”。

▶ 02 应急电源基本概述

应急电源,又称为安全设施电源,是用作【应急供电系统】组成部分的电源,是指在事故和紧急情况下,为保证安全,为 特别重要负荷 单独供电的电源,其可靠性要求其实更高。

同时,规范中第 3.0.4 条也指出了应急电源的种类,可以是柴油发电机、UPS、EPS 等电源设备,由它们完成应急情况下的电力跟进投入,并根据实际工程中对断电时间的要求进行选择。

可见,应急电源只与负荷的重要性有关系。当然消防负荷也很重要,但与消防并无直接关联,所以是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需要设置应急电源,见本规范第 3.0.3 条:

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供电,除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外,尚应增设应急电源。

此外,如果不能达到真正的双重电源,则一级负荷也需要采用我们经常提到的“应急电源”。实际上这里提及的“应急电源”在规范中,更严谨的定义应该是“备用电源”

而对于严谨意义上的应急电源来说,如其他负荷不是特别重要负荷,则不可接入应急供电系统,这里也自然包括不是特别重要负荷的消防负荷。

▶ 03 备用电源与应急电源的区别

● 备用电源与应急电源的区别:在于是不是影响安全。不影响人员生命、家畜-生命的安全系统的后备电源,被称为备用电源。

备用电源是指负荷双回路供电时,一主一备,互为投切的备用,在一路停电、检修时,另一路可以承担全部负荷。

除了典型的双电源互投,另外生活中像是电脑的小UPS 电源、手机的充电宝等,也属于备用电源层次,这些负荷本身的供电负荷性质还是普通的电源,重要性不高,也不可接入应急电源系统。

▶ 04 消防负荷与应急电源的关联

● 消防负荷会影响安全,那是不是就应该接入应急电源呢?并非如此!

举个极端的例子,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对消防负荷的分级来看,仍有被定义为三级消防负荷的情况,如室外消防用水量小于 25L/s 的多层建筑物项目中消防泵负荷。

它也会影响到人生安全,但设计中并未给其专门配置应急电源,终其原因还是在于此类消防负荷停电后所造成的危害较小。

我们再来看看本规范,对于消防用电负荷分级的条文解释:

消防用电的可靠性是保证建筑消防设施可靠运行的基本保证。本条根据建筑扑救难度和建筑的功能及其重要性以及建筑发生火灾后可能的危害与损失、消防设施的用电情况,确定建筑中的消防用电设备的负荷等级。

按《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要求,应急电源是专为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所配置的,且不允许将备用电源的负荷(一级、二级负荷)接入其中。

而“火规”中也并未提高各类建筑消防用电的负荷等级。所以,消防负荷并不一定要接入应急电源。当然,它可以接入作为自备电源的柴油发电机,这并不矛盾。

只是设计中,我们不应将应急电源与备用电源概念混淆了。

● 那么,什么情况下的消防负荷应该接入应急电源呢?

按《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 2019 和《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2009 的意见来总结如下:

1.150m及以上的超高层公共建筑的消防负荷应为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

2.属于特别重要负荷用户的建筑物消防用电;

3.具体可参照《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2009 第 2.7.1 条 【附录】民用建筑用户负荷分级、用电设备负荷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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