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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操作指引之行政案件

 一言之美 2023-09-09 发布于北京

法院立案容易吗?需要做些什么呢?如果您被这些问题困扰,那么二中院立案庭现在就来给您讲讲行政诉讼立案那些事儿,帮您走好解决纠纷第一步。

本期带来“行政立案三部曲”,我们将分三部分介绍行政诉讼立案过程中最关键的注意事项,希望能够为您指点迷津。

一、起诉材料

在来法院之前,您首先需要准备起诉所需的材料。为防止多跑腿,您一定要备齐每一项再来见我们哦!

(一)起诉状(提交正本一份,并按被告及其他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范本见文末)

主要内容:

Ø 1、原告身份信息

n 原告为自然人的,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n 原告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包括: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Ø 2、被告身份信息

n 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信息。

Ø 3、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撤销或者变更行政行为;

(2)请求判决行政机关履行特定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

(3)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

(4)请求判决行政机关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5)请求解决行政协议争议;

(6)请求一并审查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

(7)请求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

(8) 其他诉讼请求。

Ø 特别提示:每一项诉讼应当明确、具体,另外诉讼的基本原则是“一事一诉”。

Ø 4、事实与理由

n 案件事实根据

n 案件法律依据

Ø 5、原告的签名或盖章

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有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Ø 特别提示:特殊情况下原告的资格

(1) 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

(2) 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3) 合伙企业应当以核准登记的字号为原告,未依法登记领取;

(4) 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为共同原告;全体合伙人可以

推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

(5) 个体工商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原告;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原告,并应当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

(6)其他 情况。

(二)原告身份证明、委托手续

Ø 原告为自然人的,应向法院提供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Ø 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向法院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司或单位公章)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等材料

Ø 委托他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资格证明。(《行政诉讼法》规定,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Ø 特别提示:

(1)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十人以上),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

(2)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代表人为二至五人,代表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三)证据

(1) 原告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起诉的,应提交被诉行政机关制作的相应法律文书复印件;

(2)行政机关没有制作、没有送达法律文书或者因正当原因无法提交的,原告应提交能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其他证据;

(3)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提交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

(4)人民法院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原告应当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予以证明;

(5)其他证据材料。

二、管辖

准备好材料后,您需要确定具体去哪个法院起诉。如果我院对您的纠纷无管辖权,我们就无缘帮您解决问题了,你只能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他们可以为您解决纠纷。

(一)级别管辖

如果您要来我院起诉,首先需要确定案件是否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海关处理的案件、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行政一审案件。

(二)地域管辖

确定级别管辖后,需要进一步确定具体可以向哪一家该级别的法院起诉。目前,北京市共有五家中级人民法院,五家中院有各自的管辖范围。其中,我院管辖的是东城、西城、丰台、房山、大兴五个城区范围内的一审行政案件。

Ø 一般地域管辖:

n 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l 被告住所地的确定:注册地或登记地

Ø 特别提示: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有关行政案件管辖规定

(1) 以西城区的国务院部门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仍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 以本市各区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由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3) 2019年1月1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及所属委办局等多家市级行政机关搬迁到本市通州区,自2019年1月11日起由新管辖法院管辖,我院不再受理;

(4) 目前我院辖区内的国务院部门主要包括: 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商务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审计署、海关总署;

(5) 目前我院辖区内部委管理的局主要包括: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文物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Ø 专属管辖:

n 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

Ø 起诉期限:

n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n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n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三、案件受理费

在窗口成功立案后,您需要及时缴纳案件受理费用。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3.我院受理的案件中,行政案件采用按件收费的方式,每件50元。

1.执行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所以立案时不需要交费;

2.执行费用计算公式还是挺复杂的,就交给执行法官来计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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