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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

 zjp67 2023-09-09 发布于福建

**镇中心学校

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饮食安全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促进学校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陕西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特制订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机构设置:

      长:***

    副组长:***

      员:***(兼办公)、***、***

    2.机构职责:

    全面领导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意见。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定期组织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并负责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与评价。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对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食品卫生要求,对本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总务处分管领导牵头,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反馈到相关部门和责任人。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食堂管理员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学校校长及相关负责人考核实行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食堂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学校要对照配备标准,逐步落实食品卫生设施的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腹泻)及时向学校分管校长报告,由学校分管领导报办公室备案;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5人以上的情况,下同),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在事发2小时内向中心校及县教育体育局、疾控中心、县食品药品监督局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在接到领导小组指令前,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学校校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底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求援。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经区医院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学校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饭菜留样,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总务处具体安排,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201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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