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行政事业会计人最大的自媒体 提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专注业内 心无旁骛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开支的,仅限于政府部门人员在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购车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近年来,我们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把“三公经费”作为重点审计之一,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促进了被审计单位的高度重视,拿出相关措施进行整改,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加强了“三公经费”的管理。然而根据 “三公经费”审计情况来看,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纠正和解决。 1、“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不合理。现行业务招待费的列支标准是财政部1998年制定的,要求不得超过单位公务费的2%,与实际相脱离,需要另外的途径来弥补,目前普遍存在的现象是通过单位一般预算与项目支出灵活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解决单位经费支出的需求。在审计中发现,几乎所有部门单位的预算年初都包含项目资金,而且这些项目资金只有抽象的支出方向,未细化具体的支出内容,给“三公经费”支出留足空间。因此,导致被审计单位用项目资金弥补“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支出超预算。部分单位年初“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不科学,不细化,实际执行数与预算相比,超预算严重。 3、“三公经费”支出会计核算不规范。部分单位为缩减实际支出,将一切消费都隐藏在行政费用支出中,分解到“业务费”“办公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科目中核算,还有部分在暂存款、结余等科目直接列支,不能真实反映支出情况。 4、将“三公经费”支出转移给下属单位列支。有些部门把本应在单位账面列支的支出直接转移到下属单位和二级机构,主要形式是将相关经费以拨出经费的名义拨付到下属单位,再通过下属单位列支机关招待费等支出,以逃避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5、将“三公经费”支出在账外列支。有的单位将收取的房租费及国有资产处置等收入未纳入单位统一核算,直接用于冲抵招待费用等。尽管此类问题已经“三令五申”的禁止,但在个别单位依然存在。 6、“三公经费”支出报销要件不全。经抽查8个单位的公务支出,2014年报销要件不全的金额合计145.08万元;2015年报销要件不全的金额合计45.18万元。主要表现在:经抽查某单位393笔公务接待支出44.73万元,仅有1项公务接待支出有派出单位公函,金额14.57万元;其余392项公务接待只有电话记录,没有派出单位公函,支出金额30.16万元;而抽查另一单位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业务招待费支出,有130笔公务接待支出报销要素不全90万元,无派出单位公函、大部分无原始菜单明细、部分派餐单为事后补填。 7、“三公经费”支出原始凭证不规范。 例如某单位使用“湖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报销进餐招待费0.66万元。 1、加强财政管理,实行预算把关 一是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进行审查和监督,建立预算硬约束的制度框架,让人大可以通过预算制约、监督政府开支。部门因特殊情况需追加预算,必须在政府常务会通过后,报请人大常务会通过才能调整。二是财政部门要细化“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并根据各区域不同的经济状况、消费水平、及各单位的工作特点、工作量进行全盘概算,制订科学可行的部门预算标准、责任追究及奖惩办法等,并结合部门预算,将消费支出细化到具体的项目上,严格按照预算支出,发挥预算的刚性作用,防止资金使用的随意性。三是进一步推进部门预算,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公务卡结算等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并全面推行部门预决算公开制度,“三公经费”支出细化到具体的科、目、项上,并在政府政务信息网上公开,随时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制度建设 一是公务消费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杜绝假发票不合规发票报销的情况;二是加强“三公经费”的日常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完善“三公经费”支出审批制度和规定,将有问题的支出遏制在摇篮中。三是加强审核,严格把关。单位财务负责人要严格签批支出票据,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等费用规模,财务部门要重点审核“三公经费”票据的真实性、合规性。 3、建立监督机制,加强检查问责 一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审计部门应会同纪检监察、财政每年对“三公经费”开展专项审计调查,督促各单位真实完整地反映“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二是建立奖惩和问责机制,对“三公经费”执行结果严重超预算的行为,要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通过健全问责制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坚决查处,把行政问责与行政监察、审计监督有力结合起来,提高“三公经费”的运行效能,使“三公经费”泛滥之风无处藏身。 兴启晟财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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