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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视角下看“三公”经费管理

 高艺哲 2022-04-12

2012年10月国务院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出台《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明确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和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分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机关运行经费、资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尤其是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强调各级政府要坚持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支出,挤出更多资金用于减税降费、用于保障民生支出,坚持政府过紧日子、群众才能过上好日子的原则。因此,加大对“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是建立节约型政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条例精神的必然要求。同时,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的不断加大,“三公”经费的管理使用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对建立良好的政府公信力、树立廉洁高效的政府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基层审计机关,在日常审计监督过程中将“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作为关注重点,实现了审计项目“三公”经费检查全覆盖。在监督过程中,可以从“三公”经费标准的合理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性等多个维度进行检查。

一、开展“三公”经费审计的主要内容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但对“三公”经费的管理不是脱离于财政资金监管要求之外独立存在的。

对财政资金相关的管理要求,包括对预算管理科学合理化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政策落实、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等相关要求,同样适用于对“三公”经费的管理。

同时,“三公”经费管理方面还应当在国家法律法规框架范围内,根据地方或单位内部管理需求,建立适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内部管理制度,比如,出国(境)管理中经费预算申报、出国审批流程等相关要求、公务接待管理中接待标准、陪同人员数量、接待审批流程等相关要求、公务车运行管理中车辆使用人员及路线审批、使用用途等内容,都应当建立制度加以规范。

另外,在财务管理方面还要符合“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支出审批流程、资金支付控制等要求。

上述内容在审计过程中均应当加以关注,通过对相关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开展检查,才能促进各项管理制度能够落实到位,发挥内部监督职能,确保“三公”经费管理规范。

二、开展“三公”经费审计的方法

一是结合政策落实效果,检查“三公”经费支出合规性。通过查阅预决算报表、利用数据分析比对以及对各项支出业务的实质性测试,重点关注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等支出政策落实情况。

二是结合资金支出绩效,检查“三公”经费支出有效性。通过分析支出内容检查“三公”经费支出范围,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重点关注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维费结余较大,预算单位将结余资金充入加油卡、速通卡等预付费卡中造成大量资金沉淀等现象。

三是结合内部管理,检查“三公”经费制度建立及执行的规范性。通过查看集体决策过程记录、相关的支出审批手续、政府采购手续履行等资料,利用数据分析方法,重点关注公务用车使用、审计公车购置及运维环节政府采购程序的合规性等内部管理流程,分析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执行是否到位。

四是结合预决算编制,检查“三公”经费预算合理性和决算真实完整性。通过分析检查预算编制资料,分析各项预算编制指标要求,重点关注预算单位编制“三公”经费预算时是否统筹考虑自身履职需求、项目编制细化、有无虚列等问题。

五是结合预决算公开,检查“三公”经费透明性。通过检查网上预决算公开信息,重点关注决算应当予以披露的支出,包括财政资金以外支出的相关费用在“三公”经费中未按要求披露,造成账表不符的现象。

三、审计发现“三公”经费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贯彻落实财政支出政策不到位

一方面体现在公务车管理使用不规范,存在违规使用非本单位车辆、使用本单位经费为下属单位车辆支付维修费和保险费、使用加油卡在加油站购买非油品物资等现象。另一方面体现在公务接待超标准,存在未按规定标准用餐或参加人员不符合规定的现象,从而造成压减一般性支出的相关要求未能严格落实。

(二)资金支出绩效不高

公务车改革推行后,公务车管理使用更为严格,较之改革前公务车使用频率降低,使用用途有限制,故公务车运行维护支出降低,但预算编制时标准未随之进行调整,预算单位通过向速通卡、加油卡预付费用的方式,提前支出相关费用,导致卡内结存金额较大,且连年累积,造成财政资金实际使用绩效不高。

(三)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

部分单位未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在具体管理过程中,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容易造成“三公”经费管理不严。比如公务车管理中,应当严格登记公务用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等事项,但个别单位的管理制度缺乏可操作性,制度对上述要素进行明确规定;也有部分单位有章不循、有规不依,在公务接待管理中,不严格遵守陪餐人数限制性规定。

(四)预决算编制及政府信息公开不规范

预决算编制基础是财务核算的准确性,财务基础工作不规范直接导致预算编制时无法准确评估相关费用或决算编制时应当统计归类的数据未完整计算在内;个别单位人为调整决算数据,导致账表不符。上述现象的存在,也造成政府公开信息不真实、不准确。

四、加强和规范“三公”经费管理的建议

一是科学测算预算编制基础,合理制定编制标准。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地区物价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制定预算标准,避免预算单位按照定额编制的预算无法满足工作需求,从而造成刚性预算成为一纸空谈;或者是预算标准过高,预算单位为避免预算指标被削减,提前支付资金造成资金脱离监管。

二是加强制度化建设,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通过建立健全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报备、公务用车购置审批相关制度,细化管理流程和关键审批环节,结合财务管理相关要求,切实推动不在经费标准和支出范围内的一律不许支出、超出支出标准的一律不予报销的制度要求落实到位。

三是完善财务基础工作,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加大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明确“三公”经费支出范围,对不符合要求业务支出及取得的不规范原始凭证,财务人员要做到及时提醒、及时纠正;做好相关费用的统计,为做好决算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避免对外公开的预决算数据不真实、不准确现象出现。(作者:黄铮 单位:北京市石景山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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