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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看一个错误的再审裁定 大家总认为,高级人民法院作为再审法院

 空林望月 2023-09-11
我们来看一个错误的再审裁定。大家总认为,高级人民法院作为再审法院,他的水平很高,那么他再审应当不会犯错,所以再审一旦被驳回,很多人就丧失了诉讼和打下去的信心。
我们来看一个典型的再审错误裁定,再审给的理由是因为当事人在上诉期间,没有提出该借条的数额错误。所以到了再审期间,当事人就该借条的数额错误,法院就不再进行纠错了。
那么这个案子的错误原理在哪?最高法关于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在民间借贷案件里边,即使原告出具,即使原告拿出了债务凭证、借款合同、借条等等依据,但是法院依然要审查他的真实出借金额。
什么意思?就是原告即便拿出了借条,法院也得审这些金额是否实际发生过。不能仅仅因为被告打了个借条,就认定他存在民间借贷关系,就认定他确实借过钱,你要看原告是否真实的出借过,怎么走的账。这些细节,在民间借贷案件里法院必须审。但是这个高院,高院给出的裁定就是:既然二审的时候,你对于借条没提出异议,那么法院就没有必要去管这个借条的数额问题。
大家听好,我上一个视频讲过什么?我说如果上诉的时候,你们没有提出的错误,到了再审再提法院不会理,说的是这个原理没错。但是在民间现在这种特殊案件里边,当事人即便对借条,没有提出数额上的异议,法院也要审借条上的数额是否真实发生过。
所以我们说大家不要轻言相信,相信说高越或者再审法院,适用法治水平一定高。这个问题大家要因人而异,要因地制宜。然后再说,这个判决错就错在这个问题上。在民间借贷案件里边,有借条有借据不够,法院必须就案件金额的真实发生,出借金额的真实交付,以及双方之间的各种民间借贷的细节,进行审查,这个再审法院是不可以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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