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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解除后公司继续为员工缴纳社保,能要求员工返还吗?

 我爱你文摘 2023-09-11

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用人单位一项最基本的义务就是为员工缴纳社保。但是实务中,双方的劳动关系可能会存在某一时间的不确定性,比如双方由于解除劳动合同合法与否诉至仲裁或法院,在结果确定之前,双方的劳动关系就是不确定的。这种情况下,若公司在最终判决的解除时间之后仍然为员工缴纳社保,公司能否要求员工返还超过劳动合同期间所缴纳的社保费用呢?

笔者认为,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前提是基于双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若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后,公司即不再负有此种义务,有权利要求员工返还。

以什么理由要求员工返还呢?实务中,涉及到社保返还纠纷的案由有以下几种:

01

通过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简单来说,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履行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劳动关系解除后公司继续为员工缴纳社保,显然这个事项发生的时间并非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但是各个法院对此认定不一,有的法院认为仍然属于劳动争议纠纷,予以受理且判决个人返还,有的法院则认为因劳动关系解除后,公司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不属于劳动争议事项范畴,应当另行提起诉讼解决。

02

通过社会保险纠纷案件

从《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来看,社会保险纠纷是属于劳动争议这一部分项下的,但并不是所有的社会保险纠纷都属于仲裁和法院的受理范围,只有涉及到保险待遇纠纷时,仲裁或法院才会受理,比如员工认为公司的社保缴费基数不正确,就应当去相关机构进行投诉处理。就题述问题而言,公司以社会保险纠纷为案由立案,要求员工返还劳动合同解除后为公司缴纳的社保费用,大多数法院都会受理且获得支持。

03

通过不当得利纠纷案件

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后,继续为员工缴纳社保,已无任何法律依据,这种情况下,员工是否构成法律上的不当得利,各个法院认定不一。有的法院认为劳动关系解除后,公司已经没有义务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公司给员工垫付社保费用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员工应予返还。但有的法院则认为公司在劳动关系解除后,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既不是公司依法应当负担,也不属于员工的个人所得,而是缴纳给了社保机构,应由社保机构处理,法院不应受理。

04

通过返还原物纠纷案件

用人单位对给员工多缴纳的社保费用是享有所有权的,基于没有法定事由的支付,公司有权要求员工返还原物。因此,一些案件中,公司基于返还原物的案由起诉员工要求返还垫付社保费用,法院认为员工属于侵占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据此判决员工应当返还劳动关系解除后公司垫付的社会保险费用。

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返还多少费用呢?公司承担部分和个人承担部分都可以要求返还么?

通过查阅案例,可以看出,大部分判决最终都会支持公司要求员工返还为员工垫付的全部社保费用,包括公司承担部分和个人承担部分。

但是,有些法院会有不同的观点,比如,在某法院的再审判决书中就写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亦如此。由此可见,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入社会保险统筹基金,个人应承担部分进入个人账户。公司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其中,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均有个人应承担部分,因此,公司有权要求员工将记入其个人账户的部分,也就是个人应承担的部分返还,但要求员工返还应由公司承担部分的请求不应支持。据此,最终就判决认定,员工仅需返还个人承担部分,单位承担部分无需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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